第七百一十八章 聽到了?(2/2)
這不就是初中那會兒,嫌棄自己字不好看,所以就開始倒騰,後來覺得最後那個點,這樣內斂不容易察覺的裝逼,雖然只有她自己知道,但是還是沾沾自喜的感覺很好。
所以沒有人知道,顧雨的那個標點符號就是打在最後一個字,中心為準,下方四十五度角的地方。
下面又翻了翻顧雨的字跡,發現顧雨雖然每個標點符號的距離不一樣,但是已經習慣,寫完一個字就朝著四十五度角的方向隨手一個句號。
「被告,這並不能成為你無罪的理由,並不能證明什麼。」
顧雨絲毫沒有給自己律師說話的機會。
「既然這樣都無法說明,我無罪,那這樣東西,又為何能說明我有罪?」
顧雨的這句話相當犀利,確實這點小細節的地方,確實能證明另一種猜測。
「既然有兩種結果的出現,那麼是否可以說,證據不足?」
「被告,即使這份報告暫時無法確認是不是你寫的,但是字跡是你的沒錯,這是物證,我們更是有人證,證明這個屍檢報告是從你的保險箱裡面拿出來的。」
顧雨看著人證上來。
「人證,請你如實的告訴我們,這份屍檢報告是不是你從被告的保險箱裡面拿出來的。」
顧雨嘴角勾勾,世間的真真假假,有時候真的混沌不堪,實在是人心冷暖,就在難時見。
「是我拿出來的不錯。」
「被告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顧雨看著證人「你是什麼時候交由上級的?」
證人是公安局法醫部門的一個助力,證人思索了一下,不大想起來「那個時候,還沒完全確定犯罪嫌疑人。」
顧雨嘴角上揚,看著所有人,聽到了嗎?
她被通知屍檢作假的時候,被告知,作為庭審證據交上去。
和她上交時間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