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下) 第二部 第二百六十一節 上書房皇子拜新師 為解答二師起爭執(2/2)
「允,請諸位師傅自便吧。」竹簾地後頭傳來了女皇果斷地聲音。雖然孫露貴為帝王。但今天她卻是以家長的身份在竹簾後頭旁聽的。因此孫露並不想對陳邦彥等人的教學方式及教學內容有所干預。
「謝陛下。」陳邦彥叩首謝恩後。回頭便向兩位皇子肅然道:「請二位殿下提問。」
面對這樣地開局方式,楊禹軒與楊念華多少有點不適應。不過楊禹軒最終還是沒能按耐住心中的鼓譟,壯著膽子開口道:「四位師傅,那學生就斗膽提問了。」
「殿下請。」陳邦彥鼓勵道。
「不知師傅如何看待此次國會的修法提案?」楊禹軒抬起頭正色道。
雖然楊禹軒一上就丟出了這樣一個棘手的問題。但除了堵睿錫略顯侷促外。其他三人都顯得鎮定異常。仿佛早就料到皇子會如此提問。只見為首的陳邦彥微笑著向楊禹軒反問道:」殿下覺得修法一事有什麼問題嗎?「
「因為現今京師大小報紙上不少名士都在就修法一事進行辯論。正如有些人說『親親相隱』不合邏輯應該從我朝的律法中被剔除。而有些人則認為『親親相隱』乃是倫常在律法中的體現,如果剔除則有違常倫。學生愚鈍,覺得雙方都有道理。所以在次想請教師傅解答。」楊禹軒禮貌地拱手道。
」殿下過謙了。而今朝野間關於倫常與律法地爭議鋪天蓋地。殿下會產生疑惑也不足為奇。臣以為無論『倫常論』者有那麼光鮮的理由都不能掩蓋『親親相隱』的荒謬如果天下百姓均以『親親相隱』為由袒護自己的親人,亦或是象前朝那樣要求百姓對自己的父母官『親親相隱』。則朝廷的律法就不再會具有威嚴。屆時民風墮落,吏制**也就不足為奇了。因此朝廷必須剔除該項陋習,以免律法倫常化!「李光先頭一個接口回答道。作為一個商學學者,李光先歷來都是堅持法律至上的。事實上這也是多數商學學者的一致觀點。因為一個高效健康的市場必須得建立在嚴明的法律規範之上。
不過在重農的一部分儒學學者看來,商學派的觀點同樣也是荒謬的。只見坐在一旁的吳偉業趕緊就反駁道:「孟子云:民為貴,君為輕。社稷次之。國之律法怎能高國倫常秩序?」
「吳師傅,請何為倫常秩序?難道倫常秩序要求人們互相隱瞞罪行?要求百姓放任官僚對其的壓榨嗎?」楊禹軒適時地插口提問道。而這個問題也正市他一直想詢問的。自小學習數理化的楊禹軒更習慣於以邏輯推理的方式來來思考問題。在他看來一個觀點,一個名詞都該有確切的解釋,或限定的範圍。而那種動輒就以「倫常天道」來含蓋一切的做法,並不能讓這個十四歲的少年信服。
「回殿下。《中庸》中曾言」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是說人性得之於天道,故遵循人性統治天下是符合天命的。孝,娣,忠,信,義,廉乃是人最根本的天性,即倫常。就算是朝廷的律法亦不能違反倫常。因此,臣以為在律法中限定『親親相隱』的範圍確實必要。但就此要將其從律法中剔除則有違天命。」吳偉業義正言辭地說道。
果然,聽完這段一氣呵成的解說,楊禹軒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顯然這個答案有點讓他心動。不過此時的李光先很快就結果著對方的話鋒據理力爭道孝,娣,忠,信,義,廉固然是人之天性,可人的天性就只有善。就沒有惡嗎?難道對惡父,惡夫,惡主,也需要講倫理嗎?一個人若是犯了國法必定有過惡行,請問這範圍又該如何劃分?說到底『法』本無『情』。法若有請就做不到賞罰分明,做不到賞罰分明則無法威天下,無法威天下有怎談得治理天下?」
「威天下?莫不是指以刑名繩下天下吧。暴秦的前車之鑑罄竹難書,李老師莫不是也想我朝重蹈覆轍吧。」吳偉業厲聲責備道。
此時眼件兩人爭論逐漸升級大有成水火之勢,在楊禹軒身旁一直沒有開口的楊念華卻突然微啟朱唇道:「對不起,兩位師傅,學生還是沒有聽明白。兩位似乎在說同一樣東西,又象是在說不同的東西。」
給楊念華這麼一打斷,吳偉業與李光先倒真是聽了下來。事實上,在場的多數人都沒有在意楊念華的存在。在眾人的印象當中這位未脫稚氣的皇女殿下更多的時候是以沉默的狀態出現在女皇身邊的。因此多數人將她今日的出現更多地看成了一種禮節而非實際的授課。但沉默的皇女殿下畢竟是開口提問了。於是吳偉業只好略顯尷尬地向楊念華詢問道:「請問殿下有何不解?」
「兩位師傅剛才都說了律法與倫常。但兩位師傅所說的律法與倫常聽上去又都有區別。好象每一個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解釋似的。」楊念華閃爍著明亮的眸子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