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下) 第二部 第二百三十節 論朝鮮兩臣定計策 為草案說客防黃府(2/2)
「大人您說得不錯,經過李昊這幾年的整頓與肅請朝鮮的那些世族確實受到了沉重的打擊。不過有道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這些世族除了在百姓之中享有一定的號召力外,還很有財力。」龔紫軒嘿嘿一笑道。
「財力?」黃宗羲不置可否的反問道。那表情分明是在問,一群小小彈丸之國的土財主能有什麼財力。
「大人您可別小著了那些朝鮮世族。他們不像我朝的縉紳那般熱衷於錢生錢的搞投資。那些朝鮮財主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把銅錢銀子封裝在他們的泡菜罈子裡,然後理進自己家的後院。久而久之也積累下了數目不小的財富。」一提起那些朝鮮財主,商會出身的龔紫軒忍不住臉上露出了藐視之色。不過在商言商,對朝鮮財主的鄙夷,並不影響龔
紫軒想與他們合作的意願。卻聽他跟著說道:「朝鮮世族有錢有名聲。而我天朝則有強悍的大軍,兩相一合作,那李昊又算什麼東西。」
「話可不能這麼說。對於朝鮮百姓的傳統習俗我朝還是要尊重的。」聽完龔紫軒解釋的黃宗羲一邊撫摸著自己鬍鬚,一邊思略道:「李昊的舉動固然人神共憤,但朝鮮王室還是受朝鮮百姓愛戴的。因此罪只在李昊一人而已。至於那些朝鮮世族嘛,就依照我天朝的制度設立議會吧。」
聽黃宗羲說到這裡龔紫軒立刻會意道:「是啊,設立議會。那樣一來,往後朝鮮議會若是做出什麼決定也是其全民的意願。」
說到這裡兩人均忍不住相視一笑起來。不過對於此刻的黃宗羲來說他手中所持的這塊絹帕在他心裡還是比石頭還要重。因為從這份薄薄的絹帕上,他分明看到了中華朝的另一個影子,使他不由聯想到了自己先前在皇宮大內與女皇提及的巨室。其實巨室與世族都是一個意思。他們的存在都不同程度地制約朝廷的一舉一動。對向來就以國家至上的
黃宗羲啦說這樣的勢力確實是一個不怎麼討人喜歡的存在。而在另一方面他本身又不得不依靠這股勢力。而此刻面對朝鮮世族的聯名請援,更是讓黃宗羲深刻地了解到了這些巨室、世族的頑強。誰要是觸動了他們的利益,那他們就會聯合起來將其毀滅,就算對手是皇帝亦毫不連縮。回想自己之前想要收服中原巨室的計劃,黃紊羲忽然發現白己確實是太過膽大妄為了一些。而女皇先前的那個建議亦在他的腦海中又浮現了出來.
然而三日後,就在黃宗羲安頓完那兩個朝鮮特使,打算尋個機會與王夫之接觸之時,一個久違的老朋友卻突然來他府上拜訪了。此人不是別人正是游曳於中華朝政壇忙於穿針引線的閻爾梅。雖說閻爾梅與黃宗羲早在十年之前就曾一同共事過,但在中華朝立國後,兩人便再也沒有見過什麼面。這一來是因為黃宗羲之前數年一直在北方就職,無法涉足南方政壇。二來則是黃宗羲本來就對說客不抱什麼好感,甚至還認為他們是賄賂貪污的引線人。不過在面對閻爾梅時,黃宗羲還是頗為熱情的。畢竟那些年積累下來的交情還是有一點的。
同樣是在書房,同樣是一身的便服,不過比起面對龔紫軒時來,此時的黃宗羲官架子明顯就大了許多。卻見他在輕輕綴了口茶後,以淡然而又不失禮貌的口吻向閻爾梅開口道:「雖然閻老先生您離開朝堂也有五六年了,不過回想起當年一同共事的場景,還真是讓人回味無窮啊。不知閻老先生您這些年身體可好?」
「承蒙大人掛懷。老夫這些年白髮雖長了不少,卻比從前更有精神了。」閻爾梅哈哈一笑道。
「這倒也是。閻老先生您現在看起來還真是老當益壯啊。不知老先生有了何種養生之道,也好點撥點撥。」黃宗羲客套的打趣道。
「咳。老夫能有什麼養生之道啊。歸納起來也就是一個字『忙』。您別瞧老夫這些年又跑說的,精神勁可比在家修養時好呢。這不老夫今日又晃到了大人府上叼擾起來了。」閻爾梅一邊打諢著,一邊則將話題拉到了正題上來。
果然,黃宗羲跟著便接口道:「哪裡的話,先生有什麼事儘管吩咐。只要是力所能及的在下一定盡力而為。」
「大人您還是像從前一樣的古道熱腸啊。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事,老夫今日只是受人所託想要讓大人看一樣東西罷了。」閻爾梅說著便從懷裡取出了一份文書遞給了黃宗羲。
「先生您這是?」黃宗羲狐疑地接過了文書。
「不瞞大人你說,這是東林黨的王公子托老夫轉交大人您過目的。」閻爾梅如實回答道。
「哦?是王公子托您帶來的?」閻爾梅的回答讓黃宗羲多少有點意外。卻見他當即打量了一下閻爾梅,希望能從對方的表情中讀出一點端倪來。可閻爾梅依舊還是一副晦深莫測的模樣。無奈之下黃宗羲只得先行翻閱起來。
正如閻爾梅所言,這是由王夫之本人親自編寫的一份有關選舉和黨派管理的草案。依照王夫之在草案中的設定,民間對各類議會選舉話動的所付出的捐款必須得向朝廷申報登記。任何個人在同一年內,向其支持的同一參選人捐款限額不得超過一百銀元,對所有參加選人的捐款總數不得超過五百銀元。同一個民間組織一年內捐款不得超過一萬銀元。而各黨派在民間組織的各種話動也需將收支狀況上報當地官府登記核實。任何黨派與獨立參選人都不得接受外國人的捐款。此外,為了限制民間捐款對黨派間競選的影響,王夫之還建議朝廷設立一項專款用以資助參選人。總之各大大小小的條款王夫之共列了二十四條之多。
不過黃宗羲對這個草案的實際效果卻哥不抱太大的期望。因為在他看來這份草案中存在著不少的漏洞。無論是財閥還是黨派都能找到規避的方法,就緒維持目前的狀況。正如草案中對「行賄」的鑑定,是民間個人或組織向國會議員捐款用於起競選是合法的。但如果其以此為條件要求議員在制定法案時,給予政策優惠,則是行賄,屬於非法。可黃宗羲知道這只是在理論上能成立罷了。在實際的操作中那些捐款究竟會對中華朝的國會議員產生什麼影響,也只有天知地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