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上) 126攏議員東林大翻身 口難調議案惹非議(1/2)
弘武六年農曆五月初七,在經過了一陣子歇息之後,國會很快就緊鑼密鼓地進入了第二階段的會議。不知是休假放鬆讓眾人的頭腦清醒了不少,還是各方勢力數日來群策群力的結果。當一干議員再次步入議政大廳之時儼然有了一股子前所未有的新氣象。特別是來自西北的議員更是給人以士別三日刮目相看的感覺。他們不僅一改開會之初時的橫衝直撞,更破天荒地頭一次在國會上提交了一系列頗有建樹條理的議案。此外,這一次西北的議員也不再以聯合的狀態出現在世人面前。而是根據其所提出的不同議案倒向了國會中與其有相似利益需求的勢力。如此狀況,自然是讓國會的局勢逐漸變得明了了起來。但同時也出現了一個讓人頗為感慨的現象。
這便是國會議員並沒有完全根據其所屬的黨派結成同盟,或是支持同一個議案。他們中的有些人身為復興黨徒卻與明顯帶有東林黨背景的江南議員同仇敵愾;有的則雖不明顯靠向其他黨派,卻支持對方所提出的議案。一時間原本在名義上僅占不到三成席位的東林黨,在實際操作中卻博得了將近四成議員的支持。局勢的如此變化使得東林黨總算是有了同復興黨叫板的本錢。
於是國會在抽絲剝繭地相繼通過了有關教育、水利、農業、海關關稅等等諸多分歧並不大的議案之後。最終將焦點聚集在了各省賦稅上供份額、專款配置、《地方條律法》、《帝國殖民法》、《槍枝管理條例》等幾項分歧較為嚴重的議案之上。
顯然這幾項議案都與各地省的民生有著極其密切的關聯。其中賦稅的上供份額和專款配置,直接關係到地方上的財政狀況。如若地方向朝廷繳納的「上供」稅款過多或是朝廷下發的「專款」不夠,都會影響到地方官府的政務。而地方官府為了維持自己的行政活動,勢必會想方設法的從百姓身上謀取錢款。為此當然也少不了會與地方議會產生矛盾。因此從一開始就從國會上爭取到足夠的稅款,便成了不少省份地方官府與議會的一項共識。
而《地方條律法》則更多的是省份與省份之見的分歧。由於中華帝國的疆域遼闊,各地又貧富不均。因此幾乎每一個省份為了自己的利益都會頒布一些地方性的法規條例對各自的經濟進行保護。這些條例固然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部分貧困省份百姓的生計,但在更多的時候卻是在阻礙地方乃至整個帝國的經濟發展。特別是一些富裕省份所頒布的地方保護性法規不少都帶著明顯的歧視和報複色彩。為了改變這一現狀,內閣這才擬訂了《地方條律法》以求規範地方上的條例頒布。雖然絕大多數的國會議員都贊成抑制目前愈演愈烈的地方保護主義。但當具體的法案出台時,多數的人又開始眾口異詞起來。當然此項議案被擱置亦有諸多勢力想要藉此相互還價的意思。
相比賦稅問題和《地方條律法》,《帝國殖民法》和《槍枝管理條例》兩項所帶有的針對性就十分明顯了。《帝國殖民法》顧名思義就是帝國在設立殖民司之後,對應帝國在海外的事務所制定的一系列法規。其內容涉及軍事、經濟、移民等等諸多問題。就目前來說帝國的殖民地大多集中在海洋之上。由於沿海諸省經濟發達,歷來都要上供大筆的稅款給朝廷,可得到的相應專款卻並不多。而此次的《帝國殖民法》卻讓沿海諸省了有了向朝廷所要更多專款的理由。因此此項法案一經提出便得到沿海諸省的一致贊成。
然而內地西北諸省對《帝國殖民法》的反應與沿海諸省形成了鮮明對比。在他們看來《帝國殖民法》一但被頒布,不僅意味著原本僅由內地西北省份的配額專款會被沿海省份奪去一部分。更為重要的是沿海省份的財閥與商會極有可能借著《帝國殖民法》打破內陸省份之前制定的種種地方性保護條例。或是以此為原由加強沿海省份的地方性壟斷。因此,無怪乎,內陸議員會對《帝國殖民法》頗為牴觸了。而與這種憂慮交相乎應,最終使西北議員投下反對票的則是《槍枝管理條例》。
熱兵器的迅速發展固然是讓中華帝國擁有了可以傲視世界的軍事實力。但同時也帶來了一系列新的問題。由於火槍的殺傷力遠大於冷兵器,因此火槍的在民間的流傳也就成了朝廷一直以來的一個心頭大患。特別是中華帝國在成立之前還經歷過一場曠世內戰。帝**隊在陸續收復中原同時,也將犀利的火器帶到了內陸的各個角落。雖然軍部在建國之後陸續整頓了民兵、練團、預備役等軍事組織。可仍舊有為數不小的火槍流落民間。加之滑膛前裝槍的結構並不複雜,民間的工匠往往能照葫蘆畫瓢地仿製出一些水平參差的土槍來。此外,隨著中原的移民大規模進入東北、西北、西南等地區,火槍也成了許多移民打獵護家的居家必備品。於是在權衡了局勢之後,內閣在與軍方商議之後,最終制定出了帝國第一部有關槍械管理的法規——《槍枝管理條例》。
依照此條例的規定,帝國非軍事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槍證」才可擁有槍械。並將「槍證」分成了甲、乙、丙三個登記。其中擁有丙級槍證者僅能在帝國的殖民地中持有槍械;擁有乙級槍證者則可將槍械帶入帝國本土的邊境等某些特別地區;只有擁有甲級槍證者才能在帝國內陸擁有私人槍械。此外條例還根據各種相關情況嚴格規定了持證者所能擁有的火槍數量。任何私自製造槍械、走私販賣槍械、無證持有槍械者都將受到極其嚴厲的制裁。顯然晉陝、魯冀、嶺南等地都屬於甲級區域,但沿海諸省百姓卻可以憑藉著《帝國殖民法》以海商、海民的身份規避掉這一條,從而僅需乙級槍證便能在這些地區持有槍械。如此一來,自然便引起了內陸省份議員們的諸多非議。《槍枝管理條例》便就此成了國會中少數幾項針尖對麥芒的議案。
就這樣針對這數條爭議頗多的議案,國會很快又再一次陷入了先前的僵局之中。不同與第一輪國會的是,這一次的僵局不僅目標明確,各方勢力的迴轉餘地也較之先前小了不少。因此在經過了接連三天的唇槍舌戰之後,國會各方依舊沒能得出一個統一的結果來。
而在另一邊,由於國會接二連三地遇到分歧,進展頗緩。外界對此的相關評論與猜測也變得越發激烈起來。一時間無論是京畿附近的大小報刊,還是京城內外的街頭巷尾,國會都成為了人們最熱門的話題。而這其中聊得最是起勁地莫過於那些以天下為己任的書生了。雖然他們中的許多人並沒有機會也沒有資格參加地方議會乃至國會。但這絲毫都不會影響到書生們對國會的熱情。特別是在西北地區議員否決內閣提出議案之後,書生經常聚集的幾處茶樓酒肆便都像是炸開了鍋似的。就見一群群神情激昂的書生整日整夜地聚在那裡,大談著他們對局勢的看法。
顯然這些日子談得最起勁,呼聲最是響亮,行動為活躍的,當屬那時常在會賢閣聚會的群英社。此社的社長便是去年冬至帶頭擋駕的楊光先。毫無疑問去年的那次「壯舉」使楊光先在儒林的名望又上了一個台階。不僅地方上一些保守的縉紳視其為忠義之士,更有不少士子亦將其當作了自己的偶像。隨著名望的逐步增加,楊光先本人也越發將自己視做一個人物起來。今年開春之時江南儒林的一些保守人士與北邊來的一些落榜士子組成了一個社團取名群英社,並特意邀請楊光先出任社長。正在風頭之上的楊光先在一番禮節性的推辭之後,便當仁不讓地接下了這個頭銜。也正在社團成立後不久,國會便跟著召開了。為給自己的社團製造聲威,楊光先等人自是少不了在民間為自己所屬後台鼓吹一番。至於他們的立場也就不言而喻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