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校園風雲(2)(2/2)
在好萊塢,導演和製片甚至投資方都沒有絕對的權力,
挑選演員的程序:首先要有劇本,接著由製片人和導演等組成的一個工作組,根據劇本細分角色,把每個重要角色的形象、氣質、年齡、與劇中人物的吻合程度等歸納總結,
然後交給一家專業的挑選演員的經辦機構。這個機構拿著這些資料直接去演員工會,請演員工會的工作人員通知所有符合條件的會員。
最後把所有對角色感興趣的演員集中進行測試。
考官則由導演、製片人和挑選演員的專業機構人員三方組成。
最後只有三方一致同意的演員才能入選,只要有一方不同意,這個演員也不能得到角色。
所以在好萊塢,就算是某個演員打算和三方其中一方有交易,但是由於哪一方也沒有決定權,因此很難進行交易。
因為只要有一方反對,交易就失敗,因為導演面臨的最大的壓力是贏利。
在好萊塢拍部影片經常就幾千萬美元,投資方甚至有幾十家公司,這些公司對導演的要求就是必須贏利決不能虧損。
另外,導演的名譽在好萊塢也很重要,只有名譽好的導演才能得到投資方的信任。
假如有導演為了和某個演員進行交易而影響了影片的質量,以至於影響了影片的贏利,那麼投資人就會追究導演的責任,導演的名譽也會受到損害。
最終可能會造成今後所有投資人不再信任這個導演,電影公司也會將這個腐敗的導演解僱。
所以好萊塢的著名導演也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冒險。
雖然說很難進行交易,但是不是絕對沒有。
在美國,電影人為保障自身權益,分門別類地成立了各自的工會。
包括:製片人工會、導演工會、演員工會、攝影師協會、剪輯師協會。
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影業工作者加入其中。
每個演員每年要交納一千五百美元會費,演員工會則給演員上保險,提供工作機會並維護演員各種權益。
在挑選演員進行面試的時候,如果哪些演員發現考官和某些演員有私下交易,
就可以向演員工會投訴,演員工會是實力非常強大的組織,可以馬上派出律師與相關的導演、製片人所屬的電影公司打官司。
證據屬實的話,電影公司就會開除涉案的導演。
雲蘿上網查了一下關於米國演員工會的事情,決定明天有必要去一趟演員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