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哭有用,要警察幹嘛?(2/2)
禾薇見堂堂局長大人親自送來晚飯,而且不止她蹭著賀擎東的面子有份吃,連她家人都吃上了,不禁受寵若驚,忙起身致謝。
賀擎東似笑非笑地睇了林登榮一眼,接過他手裡的飯盒,和他握了手:「有勞林局長了。」
「舉手之勞、舉手之勞。」林登榮忙一臉榮幸地伸出兩手握了握,然後讓警員先把筆錄放一放,等他們吃完再繼續。
趙氏姐妹看到禾薇一家都有熱騰騰的飯菜吃,問及自己女兒,卻連口熱水都沒的喝,又在那兒吵上了。
接待她們兩方的警員,沒好氣地一拍桌案,說:「嚷什麼嚷啊!那是我們局長自己掏腰包買的,你以為來警局,還有的免費飯吃啊?想的可真美!」
「你們局長幹啥請幾個鄉巴佬吃飯?哦,我曉得了,是有什麼貓膩吧?難怪把我女兒拷來警局……」
警員被氣樂了,涼涼反問:「你女兒不做缺德事,會被我們拷來警局?說到貓膩,我以為就妙音老總和你們家有貓膩呢。」
趙雪蘭一下被說噎了聲。
林登榮懶得理這兩個瘋婆子,吃飯的時候,喊來其中一個出警人員,把辦公室門一關,邊吃邊了解今天這個案子的詳情。
這次的案子,說簡單簡單、說複雜也有些複雜。
倒不是說案情有多嚴重,而是指:案子套案子。
誹謗罪中間夾了個搶奪罪,就看搶奪罪成不成立了。
搶禾薇東西的那個小個子男人本就是個街頭小混混,成天浪里浪蕩沒個正經工作,專靠騙東家騙、訛西家的餬口度日,偶爾碰上個像樓瓊丹這樣找上門去花錢僱傭的主,事成之後往往能拿到一筆不菲的佣金。
可問題是,這一次事還沒成,就被抓來了警局。
他一再強調自己是無辜的,是被樓瓊丹喊來演戲的,不是真的搶奪。
樓瓊丹當然矢口否認了。
於是警方要他出示證據,以證明他是樓瓊丹雇來演戲而不是真的搶奪,他哪裡有證據啊,當初樓瓊丹找上他時,倒是給了他兩百塊的好處費,可那是現錢,既沒有交易記錄、也找不到其他人證。
抓頭撓腮老半天,想著這次完了,怕是真要進去了,老吳帶著證據趕到了。
礙於禾家人在場,特別是禾曦冬那個精明鬼在,老吳不適宜出面,證據是由賀擎東提交的。
一沓兩人會面的照片,以及一段雖不是很清晰、但足夠判定小個子男人是樓瓊丹僱傭來演搶奪戲碼的,目的,就是為了引出楊逸的「英雄救美」。
小個子男人瞬間感動的痛哭流涕,撲通跪倒在賀擎東跟前,還抱著他小腿一把鼻涕一把淚地保證:「嗚嗚嗚……我發誓以後再也不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了……我會痛改前非、洗心革面……」
賀擎東的臉都黑了,眼角瞥到禾薇在一旁小臉紅撲撲的憋著笑,硬生生忍住了抬腳去踹的衝動。
這麼一來,小個子男人是鬆了口氣,樓瓊丹那邊的壓力則陡然劇增了。R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