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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 奇怪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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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林散衙回來,聽了媳婦說的,也覺得問題不大,第二天一早就拿了吳家的寫好的名單,到了縣衙,就去辦這事。

高文林就負責登記調查人口情況,這裡的戶口冊用黃色布作封面,所以叫做「黃冊」,黃冊上登記著每戶每家的人口數、性別、年齡、婚姻、田宅、資產等情況。按十戶為一甲,一百一十戶為一里,實行「里甲」編制,向國家納賦服役。

戶籍登記以職業稱戶主,一般稱呼是「糧民」、「民戶」、、「織戶」、「樂戶」、「軍戶」等,有戶口的人家就得按戶丁繳賦服役。家有人丁,繳人頭稅;有土地,納田賦。最窮的人家,也得繳納按戶和丁計算的兩種稅。為了控制人口流動和維持社會秩序,就有了外出人員必須要有路引,走哪都要盤查,

翻出民戶冊子,找到吳家的戶口冊,上面寫著:男子三口,成丁一口,戶主吳全建安六年出生,不成丁兩口,嫡長子吳清平,建安二十六年出生,嫡次子吳清山,坤平二年出生,婦女一口,吳海氏建安六年出生,另嫡長女嫁與宣慶府王家,齊國順天府武成縣坤平十三年記冊。

十八歲以上為丁,六十歲為老,丁正式向國家負擔各種差役、兵役,六十歲的老人則免除。

高兆出生剛好是新帝登基當年,年號坤平,之前的年號是建安。

吳全父母皆以過世,當初也是跟著吳全長兄為一戶,所以沒有記錄在冊,每戶分家都必須到衙門登記在冊才算數,所以沒當哪家分家,就得請相鄰、岳家、還有里長來證明,然後拿著分家文書來衙門登記。

高文林的工作之一就是整理這些戶籍,每年出生的人,過世的人都要登記,戶律中規定,如果不上戶口,家長勞役三年;如果戶口沒有按要求登記清楚,或者少登記了人口,少登記一人勞役一年,兩個人罪加一等,如果逃亡一人,責打三十楠竹板子並罰銀。

這些細緻的工作,不可能高文林一人完成,他手下還有多個文辦,還有甲長里長做基礎的登記和匯報。

有嚴格的戶律規定,減少了流動人口,所以,高兆在問清了父親這些基本後,才明白有些受苦人為何不跑的?沒法跑呀?

這只是良民的,那還什麼賤民,良賤禁止婚,嚴厲規定良賤婚娶為犯罪行為,奴隸、百姓平民與貴族互不通婚姻,高兆在這方面曾看了律法,有一條就是:若妄以奴婢為良人,而與良人為婚者,杖九十,各離異改正。

高兆不懂,偷著問了大姑,那些把妾室扶正的又怎麼說,高翠給侄女解釋道:「一般沒人敢這麼明晃晃的做出把妾室扶正的事情來,出門不要做人啦,讓別家的主母和個曾是賤民的姨娘平起平坐,打人臉?如果有,首先那些人就是沒規沒距的人家,還得暗地裡操作,咱縣裡不是有一個,正室無子,把庶長子生母扶正,那也是去了賤籍,認了原配家為養女,頂著原配的養妹再嫁進來的,那也是原配死了後,娘家破落,貪圖女婿家出的銀子,這種事出來還不是被人笑話?」

看著侄女一臉的詫異,高翠教導說:「你好歹是官家女,要是嫁了平民就是低嫁,怎麼也得找個匹配的,不然你兄弟和妹子以後的婚嫁該如何?」

這是高兆最近在屋裡閒著時,突然想看看這裡的婚姻法,就問父親要了律法來看看後問大姑的。

……

高文林叫來個文辦,讓他照著戶籍去刻路引,登記在冊後再交給他,他到時帶回去給吳家,這時一個衙役來找他,說張縣令找高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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