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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 離開夜總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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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的事情解決了,我的心情卻不好受。雖然芳芳不是我害死的,但是我也有一定的責任。芳芳媽說的沒錯,我不知廉恥,我是個不要臉的女人,我和屠夫沒有什麼兩樣。

這件事情,給我造成了一定的心理陰影,我看著這些青春正好的女孩,被各種男人玩弄,越看心裡越不是滋味。我也不知道,我從什麼時候,變的如此優柔寡斷,甚至有了廉恥之心。

最終,我受不了良心的譴責,我決定離開夜總會。這裡充斥著骯髒與墮一落,我怕,我怕長此以往,我把夜店的經歷,當做正常的生活。孩子已經開始懂事了,到時候,我在不經意間,可能會傳輸給孩子很多不好的思想。在我的耳濡目染之下,孩子很可能會變壞。

更何況,這種工作實在不體面,我希望給孩子留下一個溫和賢淑的母親形象。如果我繼續在這一行做下去,當孩子有了分辨是非的能力,他會以我為恥辱。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身心都得不到健康的發展。綜合考慮之後,離開夜總會,是一個必然選擇。

我跟雲姐說了這件事情,雲姐見我去意已決,也沒有阻攔。就這樣,我失去了工作。

高額的房租、保姆的佣金、必須支出的生活費、孩子未來的求學費。生活處處需要錢,吳洛是徹底指望不上了,在北京這個大城市,如今的我,真是舉步維艱。

我突然就明白了,為什麼很多青春正好的女孩,非要做為人不齒的小三,甚至嫁給一個又丑又矮的有錢人。因為,生活實在太殘酷了,一個女人,靠自己奮鬥掙錢,來維持生活,實在太艱難了!

在大學裡,生活愜意的女孩,一旦離開了校園,面對的,便是猙獰的現實。租住著三四環以外的,陰暗潮濕的地下室,每天起早貪黑,擠地鐵公交上下班。掙著入不敷出的工資,連一件好衣服,一套好的化妝品都沒錢買。

嚮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本能,當女孩自己沒有能力達到想要的生活,便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於是,她們優先選擇嫁給一個有錢人,如果嫁不了,便去做一個有錢人的小三。傍上這些有錢的男人,是很多女孩逃離捉襟見肘的生活,走向幸福的一條捷徑。

我二十六歲,走在青春的尾巴上,都說女人三十豆腐渣,我現在想要傍大款,比以前更加艱難。江山代有才人出,比我年輕,比我懂事,比我聽話的女孩一抓一大把,我沒有競爭優勢。然而,現實情況是,如果我不傍大款,我根本無法正常生活下去。

以我現在的能力,只能找到月薪三四千的工作,然而,我每月的支出卻要至少三四萬。

我經過了激烈的思想鬥爭,最終給顧海川打了一個電話。

我帶著一絲乞求道:「顧總,我能回去上班嗎?我想,我想繼續當您的助理。」

顧海川大笑幾聲,嘲笑道:「哎喲,楚蘭,你剛才說什麼,我沒聽清楚,再說一遍。」

日子都過不下去了,要什麼尊嚴啊!我一咬牙,儘量深情款款地說:「顧總,我,我求您了,讓我繼續回去上班吧。還有,我,我喜歡您,想,想要……」

顧海川饒有興味的問道:「想要?想要什麼,想被我干?哈哈,楚蘭,你可真是個婊一子,我竟不知道,你還喜歡霸王硬上弓的調調,是不是上次車震玩爽了,你念念不忘?」

我沒心思和他彎彎繞,乾脆直言道:「顧總,我,以前都是我的錯,我想做您的情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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