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只能當替罪羊(1/2)
雖然我描述的雲淡風輕,但是當時的情景,卻是千鈞一髮,只要那個男人一開口,晶晶在旁煽風點火,所謂的「贓證」就會立刻從我身上搜出來。這種事情又是越描越黑的,哪怕我還能繼續留在會所當小姐,日子也會十分艱難。
鬼使神差一般,我錯位上前,迅速把錢包拿出來塞到了離我最近的周莉兜里。沒錯,這樣做挺不地道的,但是在危急情況下,每個人肯定優先考慮自己的利益。
當時我心裡想,我幫過周莉,現在是她報答的時候了,如果她被開除了,我給她一些錢,當做補償,也算盡了情分。
大叔說他丟了錢包,在地上找了一圈沒找到。晶晶提出來,不如搜一搜,也能安心。結果不言而喻,周莉被大叔「抓了現行」,媽咪過來向大叔道歉,然後把周莉帶了出去。
這麼一鬧,三個大叔也沒心情了,又喝了兩杯酒,便起身走了。我趕緊去了媽咪的屋子,剛走到門口,就聽見媽咪在大聲叫罵道:「你他媽缺錢缺瘋了,客人的錢你也敢偷。以後不用在這兒上班了,東西也不用收拾了,你去跟經理說一聲,就滾出去吧。」
我敲門走了進去,看到周莉臉上有個巴掌印,不用問,肯定是媽咪打的。我也不敢求情,只得附和道:「媽咪說的對,你怎麼能幹出這種事情,你當時怎麼跟我說來著,我好心幫你求情,你卻幹這事,連累我也跟著沒臉見人。」
我以為,周莉這樣的死性子,肯定會極力辯解一番的,誰知道,周莉自始至終沒吭聲,算了默認了自己的「罪行」。
當然,就算周莉解釋也沒用,不管事情真相到底如何,這個鍋,都只能由周莉來背。
第二天,周莉來找我,我心中多少還是有些愧意的,問道:「事情都辦完了嗎?」
周莉點了點頭,神色有些悲涼,淡淡道:「都辦完了,經理他,他還算不錯,把我的工資都發了,還額外給了我五百塊錢路費。」
外人或許聽不明白,但是夜場裡的人,哪個不是精明伶俐的?我一聽話茬,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夜場經理,說到底也不過是個男人,即使利用職務之便,上過不少小姐,可是見到新鮮的,還是會找機會嘗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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