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言情小說 > 啞小姐,請借一生說話 > 058 雙木非林(入秋)

058 雙木非林(入秋)(1/2)

目錄

雖然林司南口中說著「請叫我林先生」,但事實上,他卻並沒有給秦怡再開口的機會,直接越過她走向了房門。

他現在是有家室的人,應該要和其他異性保持距離。

何況,他並認為他們之間還有什麼好談的。

不過很明顯,對方並不這麼認為。

「林先生,我話還沒說完。」秦怡上前一步,再次擋在了他的面前。

「你想幹嘛?」

「或許在你眼裡,我就是一心愛錢的虛榮女人,我也承認,一開始和你在一起的確是看中了你的錢財,但是在後來的相處中,我就已經對產生感情了。」

「感情?」林司南微微眯眼。

「嗯。」

「秦小姐,恕我直言。」他微微一笑,「我不覺得單純肉體上的糾纏能讓人產生深入靈魂的情意,至少我不信。」

「可是……」

「而且,我已經有未婚妻了。」

他已經很不堪了,不想再讓自己的形象在她面前變的更壞。

所以,像現在這樣和她站在這裡說話,都會令他覺得不安。

「未婚妻?!」秦怡明顯很震驚的樣子。

林司南點頭。

「不可能。」

「為什麼不可能?」他覺得可笑。

難道只有他一個接著一個的更換女朋友,整晚整晚的混在酒吧里,她才覺得正常嗎?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他遇到了寧心,走出了自己親手挖的沼澤。

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她,他別無所求。

「你怎麼可能會有未婚妻……這根本不可能……」秦怡還在糾結剛剛的問題,完全就是一副無法接受的樣子。

見狀,林司南卻懶得再說什麼。

因為即使他說的再多,她也根本不會聽。

世界上有很多人都是如此,他們並不相信事實,而是主動去相信自己希望是事實的東西。

這樣的人哪怕兩隻眼睛睜得再大、耳朵豎的再高,實際上也什麼都看不見、聽不到。

一切,源於嫉妒。

那是世上最令人絕望的牢獄,

不是憑外人暴力推動,而是由囚徒自我囚禁的牢獄,

從裡面鎖上牢門,親手把鑰匙扔到鐵欄杆外,

沒有人知道有人被幽禁在那裡。

當然,只要她下決心就可以走出去,但她不能,

只因——

牢獄在她心裡,像石壁一樣堅硬,

而這,正是嫉妒的本質……

「你以前說過,你很享受現在單身的生活,也很喜歡那种放縱的滋味,為什麼非要選擇被一個女人束縛住呢?」

「並不是喜歡放縱,只是覺得什麼都無所謂而已。」

「你是認真的?」

「再認真不過。」

「呵呵……」秦怡忽然冷笑,「別逗了,你林大少爺什麼時候開始玩感情了?」

「要我叫保安來請你出去嗎?」

「我猜你那位未婚妻一定不喜歡你。」頓了頓,她才又接著說,「女人在未墜入情網前,是不知道男人下流的。」

微眯著眼掃了秦怡一眼,林司南開門走進了房中。

關門的那個瞬間,他突然改了主意。

比起讓保安將人帶下去,或許他更應該讓她徹底離開S市。

因為,她最後說的那句話讓他很不開心。

寧心是喜歡他的……

這一點,任何人都不可以質疑!

*

寂靜的夜裡,夜風從窗外輕拂而過。

空中沒有月亮,抬頭仰望,滿天星斗,多得令人難以置信。

星辰閃閃發光,好像在以虛幻的速度緩緩墜落下來似的。

近至眼前,把夜空越推越遠。

夜色,也越來越深沉。

林司南端著一杯酒靠坐在窗前,黯淡的眸光遙遙落在不知名的地方。

遠處的山巒已經分不清層次,在夜裡顯得黑蒼蒼的,沉重的垂在星空的邊際,周圍,是一片清寒寧靜的氛圍。

秋色之來,莫之能御……

就像他此刻沉悶的心情,是喝多少酒都化解不了的。

秦怡的出現雖然意外,但其實並沒有影響到他什麼,真正讓他感到茫然的,是父母之間的關係。

以及,他和他們之間的相處。

父親年輕的花心濫情,同時傷害了兩個女人的心。

也一併,傷害了他和林染。

所以,他們兄弟倆對他都不算過於親近,反而是彼此,關係好的和一母同胞一樣。

正是因此,對於母親口中的繼承人的事情,他其實從來都沒有放在心上。

又不是在爭皇位,哪裡有那麼複雜!

如果林染真的想繼承,他當哥哥的,給他就是了,他又不是沒有能力賺錢,不依靠林氏集團,他也一樣生活。

而且,他相信寧心不會嫌棄他的。

才一想到她,就看到她發來了視頻邀請。

那一刻,林司南覺得壓在胸口的大石頭忽然就消失了,無比輕鬆。

接通——

手機屏幕里,頓時便顯示出寧心帶笑的一張臉。

「你在喝酒?!」她訝然。

「額……」沒想到她的關注點會落到這上面,林司南臉上的笑容一僵,「這個呀……不是酒……」

「嗯?」

「冰、冰紅茶……」

「林司南,我看起來像智障嗎?」

「……不像。」他愣愣的搖頭。

「So?」

他從善如流,「對不起,我喝酒了,並且不該對你撒謊。」

「認錯態度倒是不錯。」

「當然了。」

沉吟了一下,寧心忽然將臉湊近了屏幕,「你怎麼了,心情不好嗎?」

聞言,林司南不禁愣住。

她是怎麼看出來的?

「不想說話?」她又問。

「沒有。」他搖頭,「我只是好奇,你怎麼知道我心情不好?」

「因為我長了眼睛啊。」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