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一章 頭著地(1/2)
喀什部落位於布吉喀星菲爾德大沙漠的北部,距離海岸的距離步行需要三天的時間,這是他們暫時遷居的地方。
在布吉喀沒有部落有固定的地址,他們隨著環境的變遷遷徙著自己的居住地,不過喀什部落一直沒有離開過菲爾德大沙漠。
炙熱的陽光,金色的沙漠,是每一個生存在布吉喀星的部落都必須要習慣的條件。
布吉喀星幾十個種族分為大大小小上百個部落,而喀什部落是少有的種族單一性部落,整個部落中的所有都是同一個種族,也就是喀什因紐特人,這也是人口稀少的原因。
菲爾德大沙漠在布吉喀星西北地區,是比較靠近海岸線的一個大型沙漠地區,雙棲異獸很多,例如虎斑鯊魚這樣既能在沙漠中生活又能在水裡悠遊的異獸特別多。
這也導致西北地區部落之間為了有利的生存環境鬥爭非常激烈。
布吉喀西北地區沒有一個可以威懾一方的大型部落,小部落之間的鬥爭摩擦千百年來從未間斷過。
午後,墨夜四人集合在屋裡開會討論關於這個任務要怎麼完成,
小七首先給幾人介紹了一下了喀什部落,以及周邊自然環境和地理環境,接著開始分析為什麼他們會選擇這裡做任務的開始。
「布吉喀星位於塔倫木卡星域的北部邊境,布吉喀星在塔倫木卡星域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小星球,周邊的生命星球不算多且靠近邊境,軍事防禦力低下,星球未開發的資源很豐富,如果蟲族有入侵計劃,這裡是一個很不錯的侵入點......」
小七巴拉巴拉的說了一長串,墨夜微微挑眉疑惑的說道「我一直以為我們是抓鬮抓出來的,才選擇了這裡」
小七頓了頓,停滯幾秒撓了撓頭不好意思的對著食指說道「對哦,我給忘了」
故意的吧,小七!
羅妹子正喝著水差點笑的一口噴出去「哈哈,對啊,那張紙片還是我抽出來的」
當時各個探索者團都出發了,由於任務給的含糊不清一時不知道該往哪兒去,四人商量了一陣一致決定抓鬮,以這來源與地球古華夏的神秘方式來決定他們的第一站。
塔倫木卡所有星球的名字用小紙片寫好混在一起,最終被抽出來的就是布吉喀,雖然他們當時就在現場可是現在聽小七這麼一分析,還真有那麼點意思。
「我們現在這兒住下打聽一下布吉喀星有沒有什麼可疑的事情發生再做打算吧」
「只能這樣了」
暫時方案討論出來,羅妹子這個坐不住的就出去溜達去了,雖然部落不很大,不過這種異域風情還是很有逛逛的價值。
11則是帶著任務外出,他得去打聽情況不是。
墨夜也決定出去走走,法師閣下的最愛逛的一向是集市,走出房門墨夜就看見了坐在門前的瑞西。
此時的瑞西與昨日完全不同,墨夜能夠認出來完全是因為精神力波動的原因,沒有那些層層疊疊的包裹露出黝黑俊俏的小臉蛋,獸皮縫製的衣服顯得有些過大,一個笑容燦爛的少年。
「謝...謝謝...救..哥哥」這幾個簡單的通用語感謝詞有些磕磕巴巴的從瑞西嘴裡吐了出來,聽得出是剛剛學的。
墨夜微微一笑對這個並不在乎,呼出光屏打開翻譯軟體刷刷的寫下幾個字「你知道集市在哪兒嗎?」
瑞西點點頭,肢體並用的表達「我帶你去」
有瑞西帶路當然是最好。
部落當中的每一棟房屋之間都有一種海底打撈的石頭鋪墊的地板,青色的石板與周遭黃沙的對比就好像海水與沙漠的對比一般,衝突卻又和諧。
沿著石板路繞了好幾個圈走到中心位置,又一圈擺攤的人。
瑞西指著攤位「¥%……&*」停了停瑞西有補充道「*&@#!&&……%」
「主人,瑞西說這裡就是部落中的集市了,不過不可以用星際幣購買東西,必須使用布吉喀的貨幣或者以物換物」
「布吉喀的貨幣是什麼?」
瑞西搖搖頭表示他也不知道,部落里大多是以物換物,一塊肉換一塊堅硬的獸骨武器,他還沒離開過部落沒見過貨幣長什麼樣。
以物換物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至少空間戒指里食物挺多元化,墨夜走到攤位邊慢悠悠的看了起來,多數是武器和衣服,武器清一色的獸骨所制,衣服則是獸皮,樣式還挺別致。
轉悠了半個市場,墨夜還沒選到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卻發現顯然原住民們對她挺感興趣,部落街道上行人的視線無一不落在她身上伴隨著的還有墨夜聽不懂的議論。
「主人,有人說你太白了不好看,還有人說你太瘦,不好看,還有...」
墨夜抬頭望了望天隨即說道,「小七啊,沒有價值的信息就不需要翻譯給我聽了」
「哦」
在集市上墨夜用一籃子的水果換了幾件看得上眼的小東西。
走到集市最後幾個攤位上一個拇指粗細的東西吸引了墨夜注意,陽關照射下驀然的反光晃的她眼暈。
獸皮鋪在地上,獸皮上擺放著雜七雜八很多東西,一塊褐色的水晶一般的礦石就在一堆不起眼的石頭當中。
看見墨夜拿起褐色石頭觀察,老闆熱情的介紹
「這個,石...石頭很鋒利」攤位老闆的通用語非常彆扭,墨夜絞盡腦汁聯繫上下文連猜帶蒙才搞明白他的意思。
墨夜在光屏上寫下一行字「你可以不用說通用語」
「太好了」
「這是刀石,非常的鋒利,硬度極大,形狀合適的會被用來做匕首,不過這塊太小,最多做個指甲刀,你要的話給一個水果就換給你」
小七如實的翻譯攤位老闆的原話。
指甲刀?
尼瑪,這也太浪費了,這可是罕見的褐沙水晶,既可以用來做儲物瓶,更好的用法則是磨成沙混合在金屬礦中用來製作武器裝備最合適不過了,尤其是鋒利的刀,劍,匕首等武器,甚至是防具都可以使用,增強抗物理打擊的能力。
這種材料要是用在機甲上可以打打的提升機甲的近身作戰能力。
不過這種水晶的利用有一個大難題,那就是開採,它的硬度是普通的礦石百倍還多,這些原住民顯然不具備開採這種礦石的能力。
他們甚至無法利用,只能就著形狀來湊合。
「你在什麼地方撿到這塊礦石的?」
原住民看著光屏上的文字愣了愣,想了好半天才說道「是在三個月前的海邊偶然撿到的,當時有撿到了兩塊,一塊大的送給兒子做匕首了,另一塊就是這個」
墨夜讓小七記下了攤主描述的海灘位置。
原住民述說信息一點心理障礙也沒有,因為這種刀石本來就無法開採,只有些散碎的可已撿,他還以為這個外星人有興趣想要去碰碰運氣。
一個不值錢的消息要是能多換幾個水果給自己的兒子那當然是好極了。
墨夜拿出一籃子水果遞給這位攤主「這個刀石我要了」
拿了褐沙水晶墨夜沒有了繼續閒逛的興趣,告別瑞西回到了屋子裡。
......
在喀什部落生活了兩天,墨夜每日的冥想結束之後接著就是觀察部落居民的生活,喀什部落的原住民對於外星人也很好奇,默默的觀察他們。
這幾日部落居民從一開始的好奇變成疑惑接著有轉變為高興,這一切自然都是因為狩獵的時候四人的表現,能夠帶來很多獵物。
好戰的非大眾人類部落尊重強者,只有實力比他們強才能得到尊重和真正的友好。
何況墨夜四人的到來帶來的更多的獵物使得部落在海嘯期不需要擔心食物的問題,一時間墨夜四人就成了部落當中最受歡迎的人群,尤其是受小朋友的喜歡。
部落里有好幾百個十二歲已下的小孩,最愛圍觀11他們三個的晨練。
「嗚~~嗚嗚~」
號角響起,部落當中每五日出門一趟的狩獵隊伍在部落大門前集合。
共有三組,十人一組,去往不同的方向,每一次的狩獵天亮就出發,天黑前必須回到部落當中。
三十人的狩獵大隊成員不一定是最厲害的戰士可是一定是最優秀的獵人,成為獵人是部落當中最讓人尊敬的身份之一,他們會給大家帶來美味的食物,還有值錢的毛皮。
一下能解決人吃喝穿兩大問題想讓人不尊重都不行了。
墨夜四人不願意一直呆在部落里閒著,於是也要求參與狩獵。
墨夜四人向烏瑟提出建議「我們可以參加嗎?」
「你們?」烏瑟聽到墨夜的要求心裡是又高興也有懷疑,這四人來到這裡的目的實在讓人想不明白,可是轉念一想,他們這麼厲害要真的想對部落不利一早就出手了,也沒必要跟著狩獵什麼的。
烏瑟想起曾經聽一位族裡去過外星球的老人說過,探索者最喜歡沒事找事到處冒險,那麼這樣的行為應該是可以理解的吧。
「對,我們可以分別加入三支隊伍」
「好吧」
墨夜幾人的加入並不是每個人都感到高興,至少狩獵隊裡好幾個人對此都感到不滿意,或者更準確的說是不服氣,例如對外星人有著極高仇視的烏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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