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奇葩爹媽(2/2)
姜瑩沒有把她媽媽看得那麼重要?
曾靜原地不安的動了動腳,「姜瑩,你說句話啊,我們後來做的事情……還有更過分的。」
「我說什麼呢?」姜瑩嘆口氣,「她是我媽媽,我認識她的時間比你們長,相處的日子比你們多。她是什麼樣的人,我心裡清楚。」
有了這句話,蘇南算是徹底放下心——她真怕姜瑩礙於孝道,或者對母親還保有幻想,反倒埋怨她們這些真心愛她的朋友了。
那樣,真會活活嘔死!
接下來蘇南快人快語,把怎麼跟姜瑩母親的過招,一五一十說了一遍。
三十萬不能白拿。人間蒸發也不是毫無痕跡。文竹通過一些特殊渠道,找到了薑母的地址,上去一通哀求、威脅,毫無作用。
薑母是很現實的人,女兒跟死了沒兩樣,那她就更不能放開錢了。要不,她晚年怎麼辦?誰養啊?
「我們給她下跪,給她看你手術後的照片,哭著說不要放棄,還有希望!她看都不看,還叫人趕我們走!」蘇南臉上帶著奇異的笑,那是氣憤到一定程度才有的,充滿了諷刺,
「冷血!殘酷!誰能想到世上有這麼狠毒的媽?我們沒招了,只能告她。可上了法庭,名義上贏了,卻也敗了。」
因為姜瑩昏迷著,未婚夫在法律上沒有責任義務,而能簽字做主的,只有姜瑩她媽!
法院認定捐款應當歸屬姜瑩,用來救治,薑母無權私自挪用。判決結果挺好的,可到了醫院——那三十萬剛交給醫院,薑母下一刻說要轉院!
植物人在那家醫院不能呆啊?護理條件再好,也醒不過來,不如轉到鄉下診所,反正一樣有護士看著。
法院能判處錢款的歸屬,但不能強制公民選擇哪一家醫院治療。薑母作為家屬,有權為女兒作出醫療決定。
蘇南幾個都快氣死了,大醫院和小診所有可比性嗎?前者還有那麼萬分之一的希望,後者就等於判定姜瑩的死刑!她們沒有辦法,只能眼睜睜看著薑母辦理了轉院手續,取走了三十萬的捐款……
還是文竹霸氣,錢拿走,人留下!
這才把姜瑩留在醫院。
之後,蘇南幾個去找了姜瑩父親,讓他出面。父親也有權利為女兒做出醫療決定啊!
可薑母是狠毒的話,姜父就是無情無義的渣男代表了。
「我和我前妻早就不說話了。我不想看見她,她也不想看見我。算了,我不去了。」
「她拿走三十萬啊?罷了,拿了就拿了,她老了,沒錢又沒孩子,也可憐!再說我能跟她要錢嗎?我跟他離婚都沒給她錢,現在開不了口啊!」
「要我說,就別弄什麼捐款了。你們都是好孩子,都有自己的生活,何必為了別人耽誤自己的大好青春年華?」
「聽叔一句勸,不要鬧了,認命吧!姜瑩是我的女兒,她死了我不比你們傷心?可傷心歸傷心,日子還是要過下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