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4章 挑戰極限(2/2)
警署警長正在思索這事兒該怎麼處理呢,受艾米麗所委派的錢大律師施施然的走進了灣仔警署,坐到了他的面前。
「你是說、兩名受害人是簽署了協議、自願進行接受這個名為『極限挑戰』節目錄製的?」
「對啊!相關的協議文件在他們進入那房間之前就已經傳真到了美國,【dream傳媒】所製作的這一欄『極限挑戰』正處於海選的階段,香港是攝製組的首站,易祺晟和木文杉先生都清楚他們所需要面對的是什麼樣的困難……」
香港就這麼大,警署警長哪裡會不認識眼前這位律師有著何等的威望和名聲,猶豫了許久才附身過去問道。「錢大狀,你的意思這只是個節目的海選?易祺晟跟木文杉是自願參加的?可問題他們兩個異口同聲的說自己遭遇了綁架、遭受了非法禁錮,還受到了從裡到外的虐待……」
錢律師不屑的撇了撇嘴,將相關文件的複印件都丟在了桌上。「這是他們自己的問題!他們都是成年人,他們簽署的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更何況這一檔節目是【dream傳媒】所獨立製作的,一旦他們兩個能通過挑戰正式入選,成為明星、爆紅也是可以期待的……」
看完了那些協議,警署警長不禁勃然大怒。「簡直是胡扯!易祺晟就為了這樣的一個名額就甘願承受三十多個小時的痛苦?」
「木文杉是演員,易祺晟作為他的朋友、願意陪著他一起參加挑戰並不是不符合常理!再說了,易祺晟在外面的口碑如何、你我都清楚,他爹易中誠乃是全港明星的公敵,所有的電影公司對周刊是恨之入骨卻又無計可施,易祺晟想要成名、爆紅,除了參加海外的這種節目錄製,他是不可能成功的啦!一個年輕人、想要證明自己的能力,什麼代價都是願意付出的……」
恨不得將這些明顯不符合常理的文件砸在錢大狀的臉上,警署警長怒道。「你相信這樣的說辭?」
「關鍵不在於我信不信,關鍵是這些文件是否真的具有法律效力!現在的情況是我的當事人威爾遜遭受了易祺晟的襲擊而受傷,若是易祺晟不趕緊去醫院道歉、賠償損失,本人作為威爾遜先生的代理律師,將會代表威爾遜先生向易祺晟提起正式控告,並且不排除將木文杉作為關聯責任人一起告上法庭……」
滑天下之大稽!
被非法禁錮的一方竟然可能涉嫌刑事傷害的控告,而實施非法禁錮的一方卻什麼責任都沒有,警署警長覺得這事兒可不能放在自己的手上處理,於是便直截了當的將案情上報。
凌晨三點得知兒子被找到,易中誠趕到醫院的時候見正在掛水的易祺晟形容枯槁、滿嘴乾裂,可就又心疼又氣惱,一疊聲的追問是誰幹的?
「我也不知道啊,我帶著木文杉去參加華港基金會搞的那什麼明星頒獎禮,可在慈善義賣會場上被會展中心的保安給帶到了個房間裡關了很久,沒水、沒食物、用來拉屎撒尿的馬桶都沒給的啊,我以為自己會死在裡面啊!爸,你要幫我報仇啊,兒子冤啊、冤啊……」
易中誠發誓要將始作俑者揪出來、繩之以法,他甚至不惜將已經印好、一早就準備刊發的周刊改版重印,也一定要將這事件傳遍全港、逼警方嚴肅對待、嚴懲兇手!
可不料到了周一早上的九點,易中誠所創立的周刊就收到了美國【dream傳媒】公司所發過來的律師函,罪名是周刊毫無根據的試圖污衊和中傷【dream傳媒】,聲稱若是周刊不立即撤回相關報導、公開道歉消除負面影響,【dream傳媒】則會立即起訴!
面對著【dream傳媒】這份措辭嚴厲的律師函,易中誠愣了足有五分鐘才醒過神兒來!
雖說他創立的周刊乃是一本以賣弄色情及暴力達到促銷目的、以一個由『新聞狗仔隊』提供資料、加以適當的『故事創作』為賣點的本港娛樂八卦雜誌,指鹿為馬、顛倒黑白、污衊、影射等慣用的手段自是運作的嫻熟有加,可這麼多年發展下來哪一次不是憑著其市場地位而大獲成功的?哪裡輪到被其他公司如此指責的地步?
一想到跟美國【dream傳媒】打一場輿論官司、若是勝訴所會到來的那些好處,易中誠可就激動的無可自制,一個電話便將周刊的律師團隊給召集了過來,準備以反訴的方式對【dream傳媒】宣戰!
可就在他意氣風發、想著能從中獲取到何等的好處時,從灣仔警署回來的私人律師卻是將了解到的情況予以了告知,令易中誠不禁是目瞪口呆!
「你在開玩笑吧?【dream傳媒】派過來的製作團隊準備以刑事傷害罪名起訴我兒子、並追究木文杉的連帶責任?」
「易先生,通過警方高層所反饋回來的情況表明一點,這事兒是少爺是自願接受的,相關的法律手續完備、毫無破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