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章 聖經舊約(2/2)
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
所謂治亂世,用重典,主要意圖並不是用「重典」威懾犯罪。
畢竟都亂世了,人命比草賤,朝不保夕,腦袋掉了碗大個疤,典再重也無非就是一死而已,本來活的也沒什麼滋味,死又能如何?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用重典的真正意義在於降低司法成本。
簡化法律,大幅拉低死刑線,既便於宣傳,也便於操作。
「那.....是....這是?」
「你可選擇一個邦國之主,輔佐他,讓他與治下民眾,約法三章。」
「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除此之外,其餘所有地方所指定的,以及前代所遺留繁律苛法,均可全部廢除!」
「這樣流民歸順,人口增長,實力自然就起來,隨後的制度模式,等你光復故土,再作斟酌,視國情而定。」
妘載腦子裡突然冒出個怪異想法,就對納布道:
「這約法三章,就叫聖經舊約.....」
很多的制度模型,以及制度所會產生的問題,在他的腦海當中不斷的被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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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夏的會盟都已經結束,首領們都即將返回自己的住處。
這一次的會盟實在是改變了太多的東西,或許唯一讓他們稍有慰藉的,就是妘載並沒有「羊湯釋兵權」,至少邦國還存在著擁有自我武裝的基礎,當然他們也明白,掌握不了高端的煉鋼技術,即使僥倖從青銅時代跨入鐵器時代,可基礎的冶鐵法在鋼的面前依舊不堪一擊.....
對於鋼鐵之器,中原和洪州,都是謹慎出售的,想要在這種戰略物資管控的情況下,找到走私的突破口,這個時間至少在十年以上。
可對於很多首領來說,十年在過去或許不算特別長的時間,可在如今,十年之後世界和制度會變成什麼樣子,甚至他們自己的權利還在不在自己手裡,他們自己這個職務和首領的身份還存不存在,這都是疑問。
十年內沒有造反的資本,十年後沒有造反的條件。
就像是人兩條腿跑得再快,也比不過一隻天空中最弱的飛鳥。
人固然是創造時代的源頭因素,但更多時候都像是無頭蒼蠅一樣亂轉,缺少引領和導航的人,也不可能在歷史洪流中預見一切未來....但是....現在的話,未來已經預見了。
那麼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