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 何敏/丟槍(2/2)
國內後世是有成功經驗的,莊sir打算把這套制度在港島推廣下去,也算是當作一項政治舉措,一能切實的提高學校治安水平,二能增加一些政績。
當然,他不是只給愛丁堡學校派專人負責,只是為了避免政策水土不服,先拿一個好的學校做試點。確定有用以後,再打個報告給處長,在決策層會議上提案投票,在全港的中小學都推行下去,最後再推行到大學。
就算不能徹底清除校霸、古惑仔的影響力…
起碼也能保證學生不受到人身傷害,避免許多校園暴力。
世事不可能完美。
能做到這點就很好了。
鬼佬校長聽見長官要給學校拍指定督察,心裡微微一喜,馬上答應,許諾給負責督察一個「名義副校長」的稱號。
莊sir略作思考後點點頭,感覺有一個稱號掛著,能夠稍微震懾下學生仔們,對於學校安全有用,當即便點頭答應。
往後各個學校治安負責督察擔任「名義副校長」,也會成為一種慣例,成為「警民合作」的優良表率。
餐廳里,學生都走的差不多,只剩下一些聊天吹水,吃飯要吃一個小時,吃完飯還要去後山抽根煙的不良古惑仔。
莊世楷放下筷子,拿起餐廳起身道:「走吧。」
「丁零噹啷。」早已吃完飯,等待莊sir話事的警官、領導們都端起餐盤,緊隨其後的站起身。
「Johnny仔」抬頭看向他們…
「啪嗒。」莊sir在排隊放下餐盤,留步站在旁邊,標叔第二個放好餐盤,走到長官身邊,其餘的警官、領導正在放著餐盤…
莊sir則刻意的一轉身,輕輕與標叔撞在一起,同時,用手撥開標叔腰間的槍袋,迅速摘下標叔的配槍,鬆手把配槍放掉落地,再用鞋尖搭住配槍,消除配槍落地的聲音。
最後再把鞋尖一送,輕輕把配槍踢到收餐檯角落。
「sorry,sir。」標叔絲毫沒有察覺到配槍丟失,反而還以馬仔的姿態向大佬道歉。
雖然是大佬把他撞到了。
但是當小弟也得道歉啊…
而莊sir摘槍的整個過程,宛如行雲流水一般,不帶絲毫停頓,僅在兩三秒間完成。
不止標叔沒有反應,就連後面的人也都沒有察覺到。
畢竟莊sir伸手矯健,早有策劃,動手時手臂和標叔肩膀有個錯位重疊,其餘視野根本看不見。前方也沒有其他人。
「沒關係。」莊世楷輕輕笑道。
只見他抬手拍拍標叔的肩膀,好似有話要對他話,隨後便走出餐廳大門。
標叔眼皮一跳,連忙跟上。
他根本沒注意到腰間槍袋空了。
更沒注意到角落的槍。
呵呵。
一把槍才多少斤啊?
標叔腰間贅肉那麼多,那麼重,怎麼察覺的到呢?
其餘的警官、領導們也快步根上。
無人注意到角落的一把槍。
一把孤伶伶的善良之槍,正露出一個槍柄,眼巴巴看著他們…希望有人能把它帶走…
可大家目光都聚焦在莊sir身上...
誰管你一把善良之槍啊?
「莊sir怎麼一句話都沒說?」標叔追出餐廳以後,靜靜跟在莊sir身旁,可卻沒收到莊sir任何致使,莊sir仿佛也像沒事一樣,搞得他覺得將信將疑,覺得自己會錯意。
這時他摸著下巴,感覺有些奇怪道:「不對啊?我不可能看錯莊sir的眼神!到底是什麼事呢???」
其實,莊sir想要對他說的話,早在當時一個眼神里說完了。
因為莊sir想要拿一把警槍做魚餌,可又不想用自己的警槍,所以只能委屈委屈標叔,讓標叔來抗起責任了。
莊sir的配槍影響力太大。
不適合。
一出問題就是大問題。
而且標叔的善良之槍還有BUFF!
不可能開火!
不可能搞出事情。
由標叔丟槍最合適。
至於黃偉耀就算了。
因為莊sir的出現,提早兩年開啟劇情,黃偉耀還沒當上警司署長,目前屬於一線警官…
配槍是有實際用作的!
不能丟!
反倒是標叔作為警司大佬,負責一個轄區治安,平時已經用上配槍。
丟就丟吧…
而根據情報,「Johnny仔」是大飛在學校的馬仔,而大飛又是軍火販子的下線。
警槍肯定只要被「Johnny仔」發現,肯定就會傳到大飛手上,最後說不定還會傳到更大的軍火販子,乃至軍火莊家手上!
因為今天莊sir前來學校巡查!
這把槍會具有不同的含義。
很可能會被誤認為是莊sir配槍……
從而價值巨增!
不斷向上流傳!
而「善良之槍」落在誰手上,就將成為誰交易軍火,撲街定罪的證據。
「我的槍!」半小時後,莊世楷等警隊人馬結束行政,驅車結隊從學校離開。
周華標負責替莊爺扎車,坐在駕駛位上,把車停在一個紅綠燈前。
標叔一路上都覺得有些不對勁,忽然順著直覺用手摸摸腰間,猛然出聲叫道:「莊爺!我的槍丟了!」
紅燈亮起,人行道上,行人往來如織,熱鬧繁華,標叔卻覺得人生格外寂寞。
莊世楷叼著根煙,面露笑容,呼出口白氣:「你連槍都敢丟!」
「標叔!你完蛋啦!你知道丟槍多大罪嗎?」莊世楷面帶笑容,出聲調侃,標叔卻是滿頭大汗,不斷用手搜尋口袋,始終都找不到配槍。
「嘀嘀嘀!」綠燈亮起,標叔還在找槍。
頭車不開。
警方幾輛車便停在車道前。
後面響起一串鳴笛催促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