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現代都市 > 我真是個律師 > 第七十一章 提議

第七十一章 提議(2/2)

目錄

星河娛樂現在正在準備購買綜藝版權,但韓國綜藝太多了,完全不知道該買哪個。

韓國大火的綜藝放到中國未必可以火,韓國收視低迷的綜藝放到中國也未必會死。

總之選起來很麻煩。

「綜藝版權?RM那樣的?」金泰妍愣了一下,隨即問道。

中國買了RM的版權這在圈內並不是什麼秘密,金泰妍自然是知道的。

只是,林滄買綜藝版權?這公司剛開就買綜藝,不帶這樣的啊。

「對。」

「那還是挺多的,我們這比較火的綜藝有……」金泰妍說了一大串的綜藝名,看得出來,這是一個綜藝愛好者。

「這麼多……」林滄看著按照金泰妍所說記下來的綜藝,足有十多個。

有的看名字就能看出來主題,有的則是一臉懵。

「還好了,你又不是都買了。」金泰妍隨意的說道。

然而,林滄並沒有回應。

金泰妍頓了頓,錯愕的開口:「你不會全都要吧?你們買這麼多沒用的,不可能一年內全部製作出來啊。」

這不是有沒有錢的問題,是真的做不到。一年做十幾檔綜藝,任何一個人娛樂公司也做不出來。

「我要買版權就是買海外買斷。」林滄出聲說道。

他寧願不要,也不會一年一年的買,太麻煩,直接買斷海外版權或者中國版權。

「那樣的價格會非常高的。」金泰妍雖然不清楚版權費的問題,但也想像的出來,買斷的版權費將會達到一個很高的數字。

如果林滄將這些綜藝全都買了,花費的金額那將會是一個天文數字。

「我知道。」林滄當然想到了,買斷本身就貴,先不說對方賣不賣,這十幾個綜藝全都買斷,這價格即使是有林氏集團資金支持的星河娛樂也遭不住。

「我會將這些綜藝交給公司,讓他們自己選的。」

金泰妍無語了,這句話的潛台詞不還是要買斷嗎?

這也太任性了吧,有錢真的可以這麼囂張啊。

「公司剛剛起步,要做的事情還很多,你們國家的練習生制度就值得我們學習。」林滄說道。

「練習生?你們公司到現在一個藝人也沒有嗎?」

「剛剛成立的公司,哪來的藝人。」林滄吐槽道。

「也是……所以你準備自己培養還是挖人?」金泰妍問道,想要有藝人,無非就是招募練習生,自己培養,或是去別的公司去挖人。

「我準備撿漏。」

「what???」金泰妍懵了,撿漏是個什麼意思?

「這麼多藝人,肯定有沒經紀公司的,我先隨便找幾個撐撐場面。巧了能撿到一個人氣高的呢。」林滄隨口說道。

然而,林滄的話語聽在金泰妍耳里,一道身影浮現出來。

如果沒記錯的話,她現在並沒有經紀公司。

猶豫了一下,金泰妍開口。

「其實,我認識一個人,可能符合你的要求。」

「誰?」

金泰妍開口,說出了一個名字。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