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三章:登基大禮(2/2)
華夏城原有的所有官員,都得到封賜和升遷。
薛仁貴、王方翼、席君買、程處亮、秦懷玉、尉遲寶琪等人,都被封為將軍。
同時,李愔將目前華夏國掌握的所有地盤,分為十五個行政省。
省下設立若干市區,市區下面設置縣,縣下面設置鄉,每個鄉統領若干村子。
好吧,李愔這完全是偷懶。
將後世的行政區域的劃分,直接照搬了過來。
省的最高行政長官,為省高官和高官。
市縣一直到鄉,都延續這個稱呼。
省市的主要領導,全部由中央任命。
這樣,就進一步將權利,集中到了皇上手中。
不過,目前來說,官員缺乏的厲害。
整個華夏國,建立伊始,有無數的問題需要解決,真的是千頭萬緒。
首先,從基礎建設上來說。
華夏國就需要忙碌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用來搞基建。
鐵路你需要修吧?
公路需要修吧?
城市需要建設吧?
好在,他們奪取了世家聯盟的兩座大城,還有無數的小城。
這兩座大城,直接就能使用。
至於那無數的小城,他們必須要進行改造和擴建。
另外,還有無數的礦區和工廠,學校、醫院等等基礎建設需要建設。
先修建哪裡的道路,先建設哪一個地區,這都是需要文武百官操心的事情。
而在軟體建設上,那就更多了。
首先最急迫最要緊的,就是律法的問題了。
這個是必須要儘快出爐的,必須要讓華夏國的百姓,知道那些事情,是可以做的。
而那些事情,是不能做的。
而法律制止的事情,如果做了,需要付出怎樣的代價。
法律條文,官員的升遷制度,教育體系……
等等等等。
現在的華夏國,才剛剛建國,好多方面都是一片空白。
根本就沒有借鑑的先例。
當然了,他們自然是可以借鑑大唐的先例。
但是,這裡面,也必須要結合華夏國的實際情況。
在法律方面,李愔想了想,將後世的一些法律概念,搬了出來。
當然並不是照搬的,畢竟國情差異很大。
而是搬出來一部分框架。
而就這一部分框架,對華夏國的法律工作者們來說,也有很大的啟發和啟迪的作用。
與此同時,目前急缺官員的情況,也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解決掉。
因為缺少的官員數量有些多,不能儘快補齊的話,各大城市的工作,根本就沒辦法開展。
所以,李愔決定,在兩個月後,召開一次恩科。
而之所以定在兩個月後,就是因為,要通知遍整個地盤,至少也需要兩個月的時間。
就這,還有好多地區,是從海上航行繞道過去通知的情況下。
沒辦法,現在除了西部有鐵路有公路之外。
其他的地方,根本就沒有。
就連電和電話都沒有。
在這種情況下,傳播速度要是能快的起來,才真是見了鬼了。
不過,一些簡約的道路還是有的。
當初世家聯盟在發展這些地方的時候,也修建過不少的道路。
現在,倒是便宜了華夏國。
此時,十五個行政省還有下面市區的高層官員,已經全部任命下去。
這些官員,已經匆忙上任。
或者有一些人,是原本就在任上。
只不過,他們原本只是城主,而現在直接變成市高官或者市長了而已。
接下來,各個省的長官,都陷入了忙碌之中。
這十五個行政省,三十個長官,都是跟隨皇上的老人了。
現在皇上念舊,封賜他們這麼高的官職,將這麼重要的位置交給他們。
要知道,他們現在一個省的大小,差不多相當於大唐的一個道了。
他們的職務,相當於大唐三分之一個節度使。
因為在大唐,節度使是軍政行政權力一把抓。
而在華夏國,他們只有軍政和行政權,都是單獨分開的。
皇上對他們是如此的信任,目前來說,他們十五個行政省的基礎條件,都是相差無幾的。
也就除了南部和東部,因為有兩個世家聯盟遺留下來的巨城,他們的起點稍微高一些。
其他十三個行政省,基本上都是一樣的。
而他們作為這些行政省的長官,如果最後他們的行政省發展的比別人慢的話,到時候,他們真的是沒臉見人了。
現在,他們必須要以最快的速度,來發展他們的行政省。
當然了,他們面臨的問題,也是千頭萬緒。
首先,他們面臨的,就是官員嚴重不足的問題。
別說是下面的市區縣還有鄉里的官員了,就連他們行政省的官員,都是嚴重不足。
官員不足,很多工作,就很難開展。
他們必須暫時找人暫代工作。
等到朝廷的恩科考試之後,他們就能夠分配到一些官員,補充進去了。
當然了,這一次的恩科,能夠錄取的考生,數量一定非常之多。
畢竟,現在缺少的官員數量,實在是太多了。
但是,也不可能泛濫到只要報名就能通過的地步。
第一次恩科的考題,相對來說,還是很簡單的。
那些大唐的學子,是很容易就能考取的。
但是考取的數量,怕是也沒辦法滿足這麼大的缺口。
因此,底層的,縣級的普通官員位置,還有鄉里的位置。
還有那些底層的位置,李愔決定,將權利下放到各個行政省。
由他們自己招收人員,可以採用推薦和選拔的方式,來補充官員。
當然了,官員的考核,仍然是朝廷吏部進行。
如果他們選取的官員,有大量不合格官員的話,那就證明,他們的選拔機制出現了問題。
選拔人,要負很大責任的。
現在因為人才缺失的厲害,李愔也只能採取考試和推薦相結合的辦法來選拔官員。
等到後期人才培訓機制完善之後,自然都是以考試來選取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