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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驚心,終成死敵第208章 顧越,世間難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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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背著唐黎走了很久,一路上跌跌撞撞,從黑夜走到白天才停在一處最滿意的地方。

退一步山清水秀,進一步粉身碎骨。

她把唐黎放在地上,取了些水給他擦洗,又把已經破爛不堪的衣服拉平整,然後,坐在懸崖邊重複一句話。

「小唐,我記得你,我記得你......」

風吹起她的長髮,掃過唐黎冰冷的臉頰。

沒人回應她,只有嘩嘩的紙張翻頁聲提醒她,她還活著。

安安把它撿起來放在膝頭。

原來是筆記本。

它原本被一個薄薄的透明文件袋半包著,後來安安把它拆下來墊在了唐黎頭下。

沒了遮擋,它才能被風吹的嘩嘩作響,才能引起安安的注意。

安安隨手翻開,裡面熟悉的字跡讓她心上還沒有癒合的傷口再次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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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走了很久了,可我還是覺得自己能時常聽見她的聲音。

她的聲音很好聽,軟軟的,輕輕的。

我想她的長相肯定也想聲音一樣讓人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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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告訴我,姐姐說男孩子要乾乾淨淨的才會招女孩子喜歡。

我不太懂招女孩子喜歡是什麼意思,但是我想她的話肯定不會有錯。

所以,我把自己唯一一套沒有打補丁的衣服穿上了。

晚上回來的時候,衣服爛了好幾處,是被村子的小孩子打的時候摔在地上蹭破的。

他們說我有病,可姐姐走的時候明明跟弟弟說我好了,以後可以像正常人一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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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回來了,又匆匆走了。

他們去了很遠的地方打工賺錢。

因為,我說我想上學,想離開這座困住我的大山。

還有一個原因我沒告訴他們。

我想去大城市裡見那個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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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爸媽意外死亡的消息打碎了我的美夢。

那弟弟為了湊齊我們接下來一個星期的糧食被人販子拐走就是將我推入地獄的噩夢。

我的家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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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親人的孩子應該怎麼生活?

而且,他還有『病』。

冷嘲熱諷是輕的,拳打腳踢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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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次被村長從他們的拳腳下救出來,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想去很遠很遠的地方打工,攢錢,然後買一張可以去姐姐那裡的車票,和她說一句謝謝。

我不知道她在哪裡,所以,我需要攢很多錢,買很多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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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發的前一晚,村長來了。

他給了我一封皺巴巴的信。

我認字,還會寫字,整本新華字典都能背下來。

所以,我一眼就認出了安安兩個字。

我記得那個姐姐就叫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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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村長送進了隔壁村子的學校。

學校里家很遠,每天上學要走好幾個小時,可我樂此不疲。

因為,每過一天,我離姐姐信上留下的那個地址就近一點。

我要考上那所他們說我是在做夢的理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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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學手續結束,我第一時間去學校打聽姐姐的消息。

他們說她畢業了,說她開了一家花店。

於是,我去了。

我站在那個漂亮姑娘面前說:「老闆,我什麼都能幹,對工資沒有要求,我只是想找一份工作。」

她說:「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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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找她之前,我的決定是,一見面就告訴她我是誰,謝謝她曾經對我的照顧。

可是,一看到她的笑,我就什麼都說不出口。

她那麼乾淨,而我曾經那麼骯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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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會給我買衣服,會惦記我換季會不會冷,會不會熱,還會擔心我有沒有吃飽,學業是不是很重。

很多時候,我都想說:「老闆,你給的工資和我的獎學金加起來可能比你一個的收入還多,你的擔心完全多餘。」

但是,潛意識裡,我享受她對我的好。

那種好沒有摻雜雜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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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接觸以後,我慢慢發現她是一個很單純的姑娘。

該怎麼形容呢,就是有點生活不能自理的簡單。

她喜歡吃拇指餅乾,喜歡做數學題,喜歡看無厘頭的電視。

對了,她沒有男朋友。

而我,還不知道怎麼照顧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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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等一等,等我有能力了,有錢了,學會怎麼照顧人了就去跟她表白。

我的成績那麼好,長的又不差,她應該不會拒絕。

可是,我還沒學會那些東西,她就喜歡上別人了。

他是位醫生,斯斯文文又不拘泥刻板,而且,他還是我的另一位救命恩人。

他們在一起,我打心眼裡替她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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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她,我答應姐夫為獵妖局工作。

只是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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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黎的日記到此為止。

那些被他從別的地方減下來,黏在筆記本里的紙張已經泛黃了,可安安不知道或者沒有注意的往事卻開始慢慢清晰。

安安攥著很多年寄出去的,已經被自己的遺忘的那封信走到唐黎身邊,看著他沒有生氣的臉說:「小唐,你好笨啊。」

唐黎不能回應她的取笑。

安安低頭,把自己的耳朵靠近唐黎的耳朵。

細微一聲碰撞後,兩枚通訊器從耳朵里掉了出來。

安安撿起那枚已經沒有溫度的放在掌心,然後把另一枚重新放進耳朵。

安安用指尖在通訊器中間的凹槽里按了下。

嘀聲過後,唐黎的聲音傳了出來。

他說過,這個除了是通訊器,還可以當錄音機。

因為安安總喜歡忘東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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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安安?

嗯,是真的很喜歡。

以前是她說的閨蜜,朋友,姐弟的喜歡。

她九死一生回來以後,我突然驚覺,我的喜歡好像早就變質了,只是我從來不敢承認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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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她真正的身份,我驚喜的一夜未眠。

我離她太近了,近的不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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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枚入耳式微型通訊器。

很普通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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