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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寫了什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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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瀅豎起一根手指:「第一,案發時,宋婆子、巡夜官兵、雜巷各府值早差的僕役,在同一時辰、同一地點、同時出現。民女以為這絕非偶然,而是經過事前踩點、精心測算的必然結果,目的就是製造響動,引來大量目擊證人,讓國公府瞞無可瞞。而『團哥兒』無疑有充足的時間與便利,完成這項工作。」

她又豎起第二根手指:「其次,事發當晚,圍觀者中有人突然叫出『國公府二夫人殺了人』,讓事情變得越發不可收拾。民女事後查訪,得知了一件怪事。有好幾名僕役表示,那喊破此事之人,身形高瘦細伶,兩腿細如麻杆,十分怪異。民女以為,這當是『團哥兒』藉助高蹺或其他類似物體,拔高身形,偽裝成普通人,混入人群製造混亂,目的還是為了把案子鬧大,不給國公府壓下事態的機會。」

「還有第三點麼?」元嘉帝面色淡然地看著陳瀅。

陳瀅頷首:「確實還有第三點,但這一點有些牽強,民女也只是猜測而已。」

元嘉帝吐出一個字:「講。」

陳瀅應聲是,後退數步,將「周九娘三號」推倒在地,說道:「據仵作查驗,周九娘橫屍於門前,並非是她自己爬過去的,而是身死後被人拖過去的。而通常說來,拖拽一具死屍,比較輕省的辦法是抓住死者雙腳,倒著拖行。」

她一面說話,一面便抓住紙人雙足,往後拖動:「如果是這樣拖死屍的話,死者的腳踝處便會留下比較清楚的痕跡,可是仵作記錄,周九娘的腳腕並無傷痕。那麼,兇手就應該是拉著周九娘的手正向拖動的,因此並未留下痕跡。」

陳瀅又走到紙人前方,拉起其兩手向前拖動。

看得出,她做這個動作比前者吃力,因為,人的手臂總不如腿來得長,要拉著紙人的兩臂移動它,陳瀅就必須把腰彎得很低,自是不便於使力。

她放開紙人,拍拍手道:「諸位請看,就算以民女的身高,完成這個動作也比較吃力,如果換成更高的男子,想來就更不方便了。而如果換成侏儒,他們的手臂與手掌皆較常人短小,拖動死者雙手反倒比拉腳來得省力。」

說到此處,她轉向元嘉帝,目露淺笑:「這就是民女的第三個側證。當然,最後這一條更像是臆測,事實上,只要兇手力量足夠大,拖手還是拖腳,並無差別。」

她屈身行了一禮,結束了講述。

堂上靜了片息,元嘉帝略略仰首,望向堂前緊閉的大門,似在出神。

徐、趙、曹三人仍舊躬腰而立,無人發表意見。

良久後,元嘉帝驀地問:「那封信上,到底寫了些什麼?」

這一問好似隨意,他甚至都沒去看陳瀅,可是,陳瀅的心,卻驟然發緊。

她有八成把握,此案專為陳劭而設,而為證明這個假設,她便不得不提及這封信,不過,在講述中她故意含糊而論,卻是不希望提及其內容。

這封信的內容,對陳劭很不利。

可是,元嘉帝第一個問的,就是它。

沒有時間多作遲疑,陳瀅立時屈身行禮:「回陛下,信中稱,若欲知八年詳情,今晚去西客院一晤,落款是一個周字。」

如實說出了信件的內容。

事實上,只要元嘉帝問起,他就應該已然猜到了信中內容,因為,陳瀅給出的「陷害」假設,早已反證出,此信之敏感關鍵。

對方提前設陷、精心布局,就是料定陳劭必會中招,而對拋出的這個誘餌,對方亦充滿自信。

亦即是說,這「空白的八年」,仍舊是此案一大痛點,亦是陳劭百口莫辯之緣由。

除非他言明八年動向,且拿出人證、物證,否則,他身上的嫌疑,就永遠無法洗淨。

元嘉帝動作緩慢地點了點頭,收回視線,面上的神情,重又變得溫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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