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四蹄踏吉(1/2)
郭婉靜了片刻,視線在那陳舊的物件兒上掃過,點了點頭,用很輕的聲音道:「這瞧著頗有些像我父親的手筆。」
話音落地,她的神色便平靜了下來,自袖籠中將那小木馬取出,與那木雕並列於案上。
分開看時,陳瀅還只是覺得這兩者神似,而當它們同時出現,她便愈發覺得,此二物豈只神似,簡直可以說是一模一樣。
「三姑娘瞧著,是不是也覺得很像?」郭婉輕聲問道。
陳瀅默然不語,視線不停地掃過兩隻木雕,心下不住忖度著,一時間還無法給出結論。
郭婉便將兩隻木雕翻轉過來,面上帶著瞭然的表情,指著自己的那一隻小馬道:「三姑娘請看,我這小馬的馬蹄下頭,各雕著祥雲、蝙蝠、蜻蜓與卷草靈芝的紋樣,據說此四物分別寓意著如意、平安、吉祥與聰慧。」
她說著便又將陳瀅的那隻木雕翻轉過來,指著四蹄道:「方才我大略看了一眼,便瞧見了這上頭的紋樣,雖然已經差不多磨得平了,卻也能隱約瞧出個大概來,尤其是那蜻蜓與靈芝,與我的幾乎是一樣的。」
陳瀅順著她指的方向看去,目色倏然一亮。
那蹄底的花紋就算掃上一眼,也能瞧出其形神相同。
為怕看錯,陳瀅又將兩個物件拿在手中反覆比對,最後終是得出結論:
它們確實出自同一人之手。
忖及此,她的眉心便蹙了起來。
依郭婉所言,這是附馬爺郭准親手所制、並予贈愛女之物,非常具有紀念意義,那麼,陳瀅可以暫且認定,無名女屍手上的那個木雕,亦應是郭准贈予至親之人、或是至厚之友的紀念品。
可是,問題也恰好出在這裡。
郭婉屬馬,所以郭准便給女兒雕了匹小馬,這是為了與女兒的屬相一致;而據陳瀅所知,郭媛屬雞、長公主屬豬,女屍手上的木雕,分明不可能是雞,若說是豬,似乎也不太像。
亦即是說,女屍手中之物,並非郭准贈予妻女的物品。
那麼,這是贈於友人之物麼?
可是,這小木雕意趣十足,不太像是能夠贈予平輩、長輩或成年男子的禮物,只能贈予給晚輩、或是平輩的女性。
難道說,這是郭准送給好友子女之物?又或者,郭准還有個秘密的情人?
陳瀅一時間有些沉吟起來。
「附馬爺……經常會做這些麼?」忖度再三後,她輕聲問道。
萬一郭準是個雕刻愛好者,喜歡把作品到處送人,懷疑對象的範圍將會更大。
郭婉聞言,便將袖子掩了唇笑道:「自然不是的。父親喜文厭武,平生最不喜做這些下里巴人之事。」
陳瀅「嗯」了一聲,心下放鬆了些。
若是如此,那木雕的持有者,便限制在了一個有限的範圍,排查起來會簡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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