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聰明的獵物中(2/2)
嘟嘟滿臉好奇,不知道傑姆做的什麼,傑姆笑著給嘟嘟講了捕獸夾的用處,小嘟嘟小嘴嘟起老高。「嘟嘟,別纏著傑姆,傑姆,休息一下,我們繼續趕路。」
這裡有一小片灌木,晚上可以再回來,休息,沿著嘟嘟指的路,果然沒走幾里就出現的狼蹄印。「這些狡猾的傢伙,前邊的蹄印全部用尾巴給掃掉了。」
沒錯,走了幾里地方才出現蹄印全是狼蹄印。「沒錯,漢,你過來看看,這些蹄印,我數了一下,一共有十二隻,看看這個蹄印。」「咦,明顯要大些。」
「沒錯,先前我們可是一直沒有發現。」
傑姆笑了笑,這個蹄印說不定就是這群野狼的頭狼,也就是狼王。「這傢伙可真夠狡猾的。」李漢比劃一下,白狼的蹄印,大致的估量一下,差很多。
野狼比較野狼,體型小,這隻狼王體型估計比灰狼也大不了多少,比子白狼差的太多了。嘟嘟也從野豬跳了下來,大腳靴吧嗒,李漢提溜過來,小傢伙雪這麼厚,大人走著都不容易。
嘟嘟數了數蹄印比劃一下,十四隻,多了兩隻,李漢心裡留了意。「這些腳印看來早上留下。」傑姆扒拉下上面雪花,按著現在飄雪大小,估算了下時間。
「追不上了。」
李漢嘆了口氣,離著遠處一片灌木叢,嘟嘟小手指了指一處小路,這些野狼轉向了,對面似乎另外一家農場玉米區。「走了,去前邊休息一下,這邊有一間廢棄的木屋。」
這邊原先不屬於珍珠花牧場是李漢購買一座小農場,先前房子都推倒,只留下山坡邊一間廢舊木屋。一行人來到木屋,史密斯兄弟先進去。「漢,傑姆你們過來看看。」
屋裡有些凌亂甚至一邊已經被繼續壓倒了,只有一邊好的。「這些狼毛髮,或許我們猜錯了,狼是從這裡走的,找找看看有沒有留下什麼其他痕跡。」
大家四周找了找,果然沒多一會。「羊皮和骨頭。」李漢皺了皺眉頭,不對啊。「傑姆,米希爾農場羊似乎是肉羊,我記著是白色皮毛沒錯吧?」
「沒錯。」
傑姆一頓。「可是這裡皮毛是灰棕色,難道兩頭羊不是米希爾農場的。」「還有一種可能,我們遇到兩群狼。」李漢眉頭緊緊皺起,要是這樣可就更加麻煩了。
史密斯兄弟說道。「漢,這不太可能,狼的領地意識很強,一個地方不可能有兩群狼。」史密斯說的也很有道理,可這麼羊看起來昨天被吃掉,難道這群狼在去米希爾農場之前去了別的農場。
李漢和傑姆眉頭皺成疙瘩,嘟嘟捏著小鼻子拉著寶寶姐姐,這裡沒有雪可是臭臭的。「清理一下。」傑姆說道,沒一會木屋清理乾淨,點燃了一堆火。
「休息一會,我們必須天黑前趕回三岔口。」
傑姆對著眾人說道,史密斯兄弟開始砍些樹,用繩子捆起來,現在有大野豬可以用,這些樹足夠晚上燒火堆的。三岔口四周只有一處灌木叢還是弄成睡覺地方,其他地方樹木都給李漢清理乾淨,牧場改造,好些荒蕪地方灌木和樹叢全給砍光,這裡邊就有史密斯兄弟功勞在。嘟嘟和寶寶坐在火堆邊烤著麵包,麵包皮焦脆焦脆,高高興興剝下來,咔咔的塞進小嘴了。
奶瓶放在吊壺溫熱,咕嚕咕嚕一人喝了一肚皮,這才爬上野豬背,往回去走,撲空了,這些狼崽子虛的實的,玩的一手好兵法。天色漸黑,回到三岔路口,一行人已經累得不行了。
晚飯簡單牛肉和麵包,一壺開水,兩個小傢伙帶著食物和點心,請著大家吃,不過除了李漢和史密斯兄弟,傑姆象徵性的拿了點,其他人都沒拿。
兩個小傢伙轉了一圈,高高興興把沒少多少點心大把大把的塞進嘴裡,牛奶一大瓶總算喝光了,嘟嘟拿空瓶子爬到大黑黑身上從背著包里又掏出一大瓶牛奶來,笑嘻嘻空瓶子裝好,抱著裝滿奶瓶回到火堆邊。
天色漸漸黑了一下,一眾人休息了一會,傑姆打算去看看捕獸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