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四章 規則(1/2)
九界數得上名號的強者,不管是近年來如龍雲風這般聲名鵲起的強者還是那些已經很多年沒有在人前出來過的老牌強者都紛紛齊聚一堂,雖說不敢說是九界所有的強者都來了,可至少百分之九十是都在了。
但是這麼多號人物堆聚在一處,卻沒有什麼喧嚷的聲音,一來是彼此都是修煉了幾萬年乃至幾十萬年的強者,二來也就是更關鍵的十大神尊。
十大神尊高坐在黃金神座之上,好似十根擎天巨柱,又好似是十把懸在在場眾人脖子上的利刃嗎,場中眾神雖大多桀驁,卻也真不敢在他們面前桀驁。
地母蓋亞作為本地主人,又是最古老的神尊,最先開口道:「在場的都是來自九界當中少有的人才,對於此次,本尊十人詔爾等前來的原因,心中也多少有數,本尊就不在此贅述。歷年來,我九界雖然各自實力雄厚,但是也因此少了許多銳意進取的機會,為此本尊十人設今日之天驕之戰,時限五百年,寓意為選出我九界最強之人和最強之神界。」
「十強天驕也就是十強神王的選舉,很簡單,強者為尊。五百年之內,本尊不管你們用什麼手段,只要能把對方殺了就是,然後剩下來的人重新回到這裡,便有最強的十個神王。且爾等須要謹記,在戰鬥選拔當中所發生的一切事宜,都屬於私人恩怨,不得上升到神界紛爭,不可發生萬人以上軍團械鬥。同樣的,凡是在神王戰鬥當中所發生的恩仇,至高神一律不得干涉,除非爾等主動挑釁至高神一流。」雷霆神尊接口道。
蓋亞的話聽在底下一眾強者耳中並沒有什麼太大的意義,因為說的都是知道的,說了等於沒說,可是雷霆神尊所說的卻如同是一個炸彈在人群當中爆炸了一樣。
至高神不得主動干涉,亂戰恩怨,一律私了。
簡單的兩個前提,卻讓所有人都感覺到了不一樣的氣息,這話換過來說便是,亂戰期間,五百年將是主神的時代,所有的至高神都等同於不存在。
而且神尊一系的人也將失去一層保護符,徹底的和草神一樣了。
「敢問神尊大人,是否我擊殺了各大神界的高層人物,軍團長一級的強者也可以。」
雷霆神尊話說完不久,人群當中一個赤發的中年人站出來說道,目光滿含怨恨殺氣地烈焰神界的一員戰將。
龍雲風暗暗掃了眼那人的服飾,猜測大概也就是烈焰神界副軍團長一級別的,又看了眼這人,臉上露出幾分納悶的神色,這是有何仇怨啊?
「大人,這人是火神界出了名的草神叫薩羅,自幼和一個妹妹相依為命,雖然只是一個草神,但是實力不凡,為人豪氣,交遊廣闊,當年烈焰神界的帕德利克都曾經幾次相邀讓他去火神軍團供職,只是他沒有去而已。那個烈焰神界第三軍團副軍團長叫朱恩。」看著龍雲風臉上的疑惑,阿爾伯特知道自己這位上司對這些事情不熟,所以主動開口道。
「那他們至今有什麼糾紛啊?」龍雲風問道。
「朱恩本來只是一個無名小卒,在一次意外當中被薩羅救下的,朱恩那時候雖然實力一般,但擅長交際,可以討好之下,兩個人以兄弟相稱,朱恩還和薩羅的妹妹相戀了,學會了不少朱恩的神術。可是朱恩後來用一種狠辣的秘術將薩羅的妹妹整個煉化成一灘精血吞進肚子裡,奪取了薩羅妹妹的天分。薩羅在得知這件事情的時候,怒火沖霄,發了狂一樣的追殺朱恩。可是朱恩卻又娶了第三軍團軍團長菲爾的妹妹,靠著這層裙帶關係,以及從薩羅那裡學來的神術,得到菲爾的幫助。薩羅雖然厲害,可是在整個第三軍團乃是烈焰神界面前,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幾次刺殺,都功虧一簣。」阿爾伯特繼續解釋道。
龍雲風聽完之後點了點頭,算是大致明白了是怎麼樣的,唯一的妹妹被這麼個衣冠禽獸弄死,當大哥的不瘋才怪。
可是又實在抗不過烈焰神界這麼多人,所以一直都在忍著,如今有了機會自然不會放棄。
薩羅實力在九級主神當中也算是數得著的,而且此刻本就是宣布規則的時候,所以幾大神尊都沒有怪罪他,甚至烈焰神尊直接開口道:「可以,只要你能殺得了,烈焰神界所有的人,你都可以殺,本尊事後絕對不會找你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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