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四五章 花錢買命(下)(1/2)
李慕雲蹲在大理寺的牢房裡面,怎麼想都覺得自己虧了,韓璦那老燈就算是再重要,他也值不了一萬兩金子吧?按照大唐的金銀比例來算,那可是十萬兩銀子,也就是十萬貫銅錢。
十萬貫是小數目麼?那可不是什麼後世的十萬塊,要知道,『貫』本身就是千進位的。
上當了,上大當了,早就知道應該拿出撿來的那個老頭兒給的玉吊墜,說不定還能減免一些,李慕雲如是想著。
不過話說回來,這大理寺牢房的條件還真是不錯,住著就跟賓館似的,房間裡應有盡有,外面還有專人伺候,如果不是不能出去,說是來這裡度假倒也沒什麼問題。
而且這地方住的竟然還是特麼單間,也就是一人一個房間,互相之間還不干擾,不得不說大唐的貴族們對自己還真是不錯。
要知道,大理寺這地方和刑部不一樣,刑部那地方一般來說只是針對平民百姓,而大理寺則是針對官員,從其職能來看,刑部相當於公安局,而大理寺則相當於檢查院。
所以能住到大理寺來的,一般來說都是些犯了錯的達官貴人,而那些沒有犯錯的貴族如果不想將來自己犯錯住進臭氣熏天的牢房,自然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高這裡的『居住環境』。
……
太極宮、太極殿,早朝之上。
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此時已經盡人皆知,整個早朝亂鬨鬨的如同菜市場一般,一些與韓璦關係好的認為李慕雲公然殺害三品官員,純屬罪大惡極,應當處以極刑。
而那些與李慕雲有生意往來的傢伙,也就是從那六千匹戰馬中取得了利益的傢伙則表示反對,他們認為韓璦行事太過下作,死了純屬罪有應得,否則若是人人學他,背地裡對他人家人下手的話,這大唐要亂成什麼樣子。
李世民高高在上俯視群臣,就像在看一場大戲,任憑一群官員們在下面吵來吵去。
良久之後,等到下面一群人吵的差不多了,這才敲了敲桌子:「都吵夠了沒有?沒有的話朕還可以給再給你們一些時間。」
大老闆發話了,下面一群打工仔自然不敢再吵,一個個縮著脖子退回自己原來的位置。
李世民見下面沒有人再吵了,這樣面色微沉的說道:「朕真的沒有想過,我大唐官員之中竟然有如此無恥之輩,不好好管教自己的子女,任由子女在外面惹事生非,最後還要禍及家人,這樣的害群之馬朕絕不允許他們存在,必須將他們從大唐的官員隊伍中清理出去。」
得,大老闆已經給這件事情定性了,害群之馬,無恥之輩,看來韓璦這老傢伙是白死了。
正所謂放屁聽聲,說話聽音,能走上朝堂的幾乎都是大唐的精英,怎麼可能聽不出來李世民話里對李慕雲回護的意思。
不過這事兒說來其實也怪韓璦,你說你沒事兒抓人家末婚妻幹什麼,而且抓了也就抓了,竟然還要獻給趙王李元景來禍水東引,這不是沒卵子找茄子提溜麼,被人給捅死了實在是一點也不冤枉。
想通了這一點,下面眾臣誰也不說話了,都想聽聽『大老闆』打算如何處置那個還活著的不安定因素——李慕雲。
這傢伙膽子實在太大,竟然連三品官都敢殺,雖然他本身就是個從三品的候爺,可說到底韓璦的品級還是比他高半格,而且就算是韓璦有錯,也有大唐律法來處置他,沒理由被處以私刑。
所以從某些角度來說,這件事情李慕雲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否則若是將來人人都像他學習,覺得自己有道理就去對某人動私刑,那還要大唐的律法有什麼用。
李世民其實顧慮的也正是這一點,所以在表達了自己的太度之後,並沒有急著下結論,只是看著下方眾人,半晌之後點了唐儉的名字:「唐儉啊,你來說說,這次的事情應該如何處置!」
我哪知道如何處置啊!這是你的家事好不好!作為為數不多知道李慕雲底細的老唐心裡那份膩味就別提了。
不過李世民既然問了,他總不能不回答,畢竟『為君分憂』乃是臣子的份內之事。
所以在考慮了前因後果以及李世民的底限之後,唐儉出班奏道:「陛下,臣認為韓尚書身為刑部尚書,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但考慮到他已經身死,臣覺得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還是不要再追究了。」
廢話,當然不用再追究了,人都死了個屁的了,難道還能抓過來再鞭屍不成,那特麼得有多大的仇啊,至不至於啊?對於唐儉的廢話,眾朝臣報以白眼。
不過李世民卻煞有其事的點點頭,算是認可了唐儉的說法,又等了片刻之後見老唐不再言語,不由催問:「那逍遙候李慕雲呢?該當如何處置!」
唐儉明知道李世民這是想給李慕雲找機會脫罪,腦子以最快的速度閃過了無數的念頭,急中生智之下開口說道:「逍遙候以下犯上,擅殺朝中大臣,按罪當誅。」
「哦?當誅?」李世民皺了皺眉頭,沉聲反問。
「是的,按罪當誅!」唐儉像是沒有看到李世民眼中的威脅,兀自低頭說道:「不過我大唐律有議功之說,以功可以抵過,逍遙候為大唐引進良馬六千匹,此為一功;改良煉鐵之法此為第二功;率數百邊軍力擒拿數千薛延陀騎兵,保邊境不失此為第三功。再加上唐律中的議貴之說,李慕雲身為開國候自然也有此待遇,所以議功、議貴兩相相加,可抵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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