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九十七章 商人條例(2/2)
蘇定方、裴行儉聽得暗自稱讚,這一招實在是太狠了,規矩你們來定,但卻由官府來做執法人,你一旦破壞了規矩,你就沒法找藉口了,因為規矩是你自己定的,這樣其實更加便於官府執法,也能減少異族對於官府的不滿情緒。
但是大家都非常亢奮,因為以前沒有過,以買賣為中心來確定製度,這東西怎麼弄,還有就是由他們來訂規矩,這真是他有趣了,都迫不及待的想立刻看看韓藝的那一份藍本。
關於這一份藍本,就是昨日他請求陳碩真起草的,又連夜找來一些人,用手抄錄了n多份。
見大家這麼迫不及待,於是韓藝就讓人將他的藍本分發給他們,並且還配置了二十多名翻譯人員。
兀可烈他們倒是看得懂漢語,見這藍本都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就是---基本。第二部分就是---意向。
其實這「基本」就是後世的基本大法,類似於憲法。
也就十多條。
中心思想分成兩部分,其一,確立一個國家,一個君主的原則。任何破壞這一點的人,將處以極刑。
基於這一條,那麼西突厥再也不能出現可汗,我們只有一個共同的君主,就是大唐皇帝。
並且,確立同一種主題語言,同一種主題文字。
這也預示著要全面推廣漢語、漢字、漢文化。
看到這裡,兀可烈就問道:「韓小哥,我們以後都得說漢語?」
不太愛懂腦的人,聽著就頭疼。
韓藝笑道:「不是一定要學漢語、學漢字,只是用漢語作為母語,這也是為了來往貿易,如果語言不通,文字不同,這交往起來非常困難,何不大家都學漢語,這樣交流也方便。」
大家稍稍點頭,說得是有道理,而且也可以不學,甚至於他們本來就沒有啥文字,另外,如今學漢語那是非常令人激動的一件事,只有貴族才有資格學啊。
第二大部分,就是確立每個百姓的權益問題,大概保障每一個百姓的自身權益,官府不能隨便抓人,云云之類的。
今天早上裴行儉看到這裡時,對於韓藝是五服投地,這一部分看上去,都是限制官府的,官府不能所以侵犯百姓財產,官府不能隨便用刑,等等。但是,既然確定了每個子民的權益,那麼對於酋長同樣也適用,這在無形中就削弱了酋長對於百姓的影響力。
但是作為兀可烈他們而言,他們上面就是官府,是朝廷,他們也害怕朝廷會壓迫他們,會剝削他們,畢竟是異族統治,如今他們不會認為自己是統治者,他們只會認為自己是受害者,這一部分也確保了他們的權益,如果他們不答應的話,官府也可以隨便侵犯他們的財產,權衡之下,這一部分當然是對他們有利的。
當然,這個基本是不能夠討論的,必須要這樣,一個君主,一個國家的原則是不能夠改變的。
關鍵還是在於後面的意向部分,這是最令人期待的部分。
所為意向部分,韓藝將其統稱為《商人條例》,只不過從中,又牽扯出許多的律法。
既然以商人為先,那自然是要以自由、公平為原則。
因此搶奪他人財產,這肯定就是重罪,就能夠牽扯出唐律的賊盜律。
在這《商人條例》下面,又有《契約法》、《勞工法案》、《物價法》,甚至於規範門店,貿易,等等。
這個《商人條例》與中原有關於商人的律法是截然相反的,其實中原也有商人條例,但那是限制商人,反正是不准幹這,不准干那,商人是卑微的人。但是這裡的商人條例,就是確認以商人為先的原則,商人擁有平常百姓的一切權益,並且還擁有少許的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