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為石昆玉檄暴君文(2/2)
「啊……」石昆玉一下子癱坐下來。孫隆是欽差,殺了他,不就是造反麼?
可要是真如沈先生所言,不殺孫隆,自己就要跟他共赴黃泉了。
捨生取義,可乎?可乎!
石知府正回想著伯夷舒淇等一位位忠臣典範,想要鼓起勇氣,追隨他們的腳步。
「那人家千金買馬骨,可就便宜了周二府了。」卻聽沈先生幽幽說道。
「憑什麼便宜他?!」石知府登時不樂意了。「個老舉人的!他配麼?配幾把?」
完全忘記了他的偶像,也是舉人出身來著……
於是石知府下令撤去柵門,大開府門,穿戴整齊,親自到衙門口迎接暴動的織工……
石知府一口一個『諸位義士』,讓織工們懸著的心徹底放下,也讓他們徹底肥了膽兒。
滿身濃痰的孫隆,被第二次狠狠摔在地上。
「偽帝朱翊鈞殘暴不仁、倒行逆施、殘害忠良!閹豎孫隆,仗勢行兇,魚肉百姓!已是天怒人怨,無以復加!果然『亂天下者惟君也』!今我等舉義,非為一家之私,實為天下之無君!」然後葛成高聲道:
「請老公祖上體天心、下順民意,處斬此獠,解黎民之倒懸,稍慰海公在天之靈!」
「殺閹狗!殺閹狗!殺閹狗!」織工們便跟著振臂高呼起來,震得石知府耳膜生疼。
他看明白了,沈先生說得一點錯沒有,面對暴動的民眾,但凡自己敢說個『不』字,就得跟孫隆躺在一起了。
他別過頭去,不看孫隆那乞求的眼神,無力的揮下手道:「就依你們吧……」
「嗷嗷嗷!」歡呼聲中,織工們一擁而上,將孫隆打死當場。
然後葛成等人又拿出早寫好的《為石昆玉檄暴君文》,請石知府署名。
石知府打眼一看,全文通俗易懂,基本上不離孟子範疇。
開篇先按照慣例,給偽帝朱翊鈞列了十大罪:
其一,殘害忠良,無故殺害海瑞!
其二,窮奢極欲,搜刮民脂民膏!
其三,荒淫怠政,三年不上朝!
其四,不顧萬民生計,重行海禁!
其五,偏寵鄭氏,欲廢長立幼!
其六,忘恩負義,清算師相張居正!
其七,執迷不悟,不聽言官交章勸諫!
其八,倒行逆施,逮捕朝廷百官!
其九,不敬祖先,已經多年不祭祀。
其十,暴虐,廷杖文官,打死無數宮人……
客觀的說,每條罪狀都是實打實的,萬曆皇帝能在三年半,一千天裡,就達成這麼多成就。也真是沒誰了。
悉數罪狀後,檄文就定調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
『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
『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
意思是,皇帝無罪殺士,所以他石知府身為士大夫,不能再當暴君之臣了。
對於這種執迷不悟的獨夫民賊,就該把他幹掉,殺之不為罪!不算是弒君!
那由誰來殺呢?君王得天下的基礎是民心,所以民眾當然有權力推翻暴君了。
這一點是突破了孟子的,因為孟子沒有肯定『民』有權起來反抗暴君。他的主張是,民對於暴君只能忍受,期待仁君的拯救。
但《起義歌》一出從來就沒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創造我們的幸福,全靠我們自己!
就歷史性的,將消滅暴君的權力,交到了百姓的手中!
所以他石昆玉順應民意,誅殺了暴君的走狗,並號召天下各府縣一同起義,推翻君王的暴政,終結家天下!
ps.繼續寫哈,別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