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我愛你,比永遠多一天(26)(2/2)
許久,他垂下手,也躺回枕頭上。
四周縈繞著她身上的清香,還有剛剛歡愛後*的味道。他深吸了口氣,輕聲說道:「告訴北野青嵐,婚禮會如期舉行。」
聞聲,背對著他的小秋身體猛地一顫。
時間不知道過了多久,沉默流轉其中,安靜得令人窒息。
過後,聽到被單里傳來她悶悶的聲音,似帶著鼻音:「好,我會的。」
.........................................................................................................................................................................................
第二天,小秋便將皇傲天的話通過電話轉述給北野青嵐。得知皇傲天同意,北野青嵐開心得像個孩子,發誓一定要給小秋一個十分難忘又美麗的婚禮。
相比於北野青嵐的激動,小秋則顯得冷靜極了。很多婚禮細節,都是北野青嵐操持著,他也不想讓小秋忙於這些瑣事,便讓她開開心心做她的公主,等到一個月後,再漂漂亮亮的做他的新娘。
小秋很乖,真的乖乖等著做她的新娘。
但是到了晚上,便是要應付皇傲天異常繁盛的精力,一遍一遍做他的女人。
隨著時間的流逝,她的時間不多了。小秋慢慢放開了矜持,和皇傲天*在男人女人的美妙之中。
她想,若是這一輩子註定要為皇傲天活的話,她不會反抗。
但遺憾,總是存在的。
如果註定得不到他,那麼得到他一個月,一個晚上,哪怕是只屬於她一個小時,她的遺憾就會少一些。
北野青嵐準備了一間公寓,是給他們結婚以後準備的新房。距離就要舉行婚禮的時間越來越接近,小秋卻越來越沉默,就連東西都不準備,每天就是看書看發呆,發呆看書。
劉媽知道小秋的那點心思,就連皇傲天和小秋的關係也知道的一清二楚。
可是知道歸知道,她是下人,總不好說三道四。更何況小秋也算是她看著長大的,更不想看到她將來痛苦傷心。
雖然知道小秋的心不再北野青嵐的身上,但是北野青嵐這個人溫柔又大氣,小秋嫁過去總歸不會受傷。劉媽只恨不得小秋快些離開這裡,離開大少爺的掌控範圍,她想早晚有一天,小秋會忘記這裡的一切,這份不成熟、註定沒有結局的感情也會慢慢被淡忘的。
整個別墅一點都沒有要辦喜事的喜慶,尤其小秋,更是沉默寡言。劉媽看不過去,總是有意無意的提醒小秋就要做新娘的事實。她還在花園裡看著書,就被劉媽拎到臥房裡收拾東西,準備不久後直接搬去北野青嵐的家。
小秋坐在*邊,小手疊著衣物,極其認真且緩慢。
劉媽一邊從衣櫃裡拿出皇傲天為小秋新買的幾十件長裙,一邊整理,道:「小姐,北野先生是個好男人,將來你嫁過去一定不會吃虧。女人啊,其實一輩子就那麼點兒事,嫁個好男人,然後生幾個孩子,一輩子倖幸福福,快快樂樂的就成。」
小秋仍疊著手裡的東西,不言不語。
劉媽輕嘆了一聲:「有時候人就是這樣,越得不到的東西就越想得到,可其實呢,那東西根本沒什麼了不起。也許適合的,根本就在手邊,只是從未看到而已。小姐,不該去奢想的,就不要再去想,否則到頭來,傷心的可是你自己。」
小秋手上的活計停了停,似乎在思索著什麼,美眸望著手裡的長裙發呆。
劉媽不知自己給小秋說通沒有,這幾天她含沙射影的話可沒少說,只是小姐一句話都沒有聽進去。其實她理解,遇上感情的事,哪個女人都會變成傻瓜,就連心思纖細的小姐也是一樣,一遇到大少爺的事,就笨的可以。
「劉媽.........」
忽然,聽到小秋輕輕軟軟的嗓音,很是動聽。
劉媽抬起頭來看著她,只聽她猶不死心的問道:「只要我還沒結婚,就還是有機會的是不是?大少爺他........會不會也有一點喜歡我?」
聽完,劉媽氣不打一處來。
原來小姐還想著大少爺會放棄這段婚約呢?難道非要受了重傷,才知道要遠遠的躲開?
劉媽只想著要小秋趕快放棄這段感情,不自覺的連埋藏著的秘密都脫口而出:「就算大少爺不讓你和北野先生結婚,那又怎麼樣?你們也註定沒辦法呆在一起的啊,小姐!你知不知道,過不久,大少爺就要和冷小姐結............」
猛然間,劉媽剎住了口。
但小秋仍是從這一段沒頭沒尾的話中聽出了什麼端倪。
她猛地望向劉媽,小臉帶著前所未有的認真,她一字一句的開了口,好似用上了全部的力氣:「大少爺和冷家小姐............怎麼了?」
隱隱的,她有了不好的預感。
劉媽輕嘆一聲,既然說了便說了罷,這件事早晚還是會讓小姐知道的,更何況早一天知道,小姐就會早一些放棄這段感情也說不定。
「皇家和冷家一直有婚約,結婚的這個本該是皇家的小姐皇茉兒。可誰知,皇小姐逃了婚,不知道跑去哪了。這個婚約是皇老爺子在世的時候就定下來的,萬不可更改。大少爺知道後,就提出..........提出要自己和冷小姐結婚,婚禮就訂在三個月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