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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手裡的懷表還是當年戰亂的時候上頭賞賜的,她一用就到了現在,哪怕已經很破舊了還捨不得換新的。
林老太一聲令下,林老六夫妻最先站了起來。林家人他倆做飯的手藝最好,只要他倆在家,那一日三餐都是她們的活。
尤其這次林勝利兄弟還弄來狍子肉,這東西更需要林老六掌刀了。
連著今年永豐縣已經鬧了兩年災荒了,哪怕臨川公社邊上的山脈夠深夠長,山上的動物也餓的瘦巴巴。在平時,一隻袍子肉能達百斤,這次林家兄弟弄了三隻袍子才得了百十斤。
如今的大山那是共有財產,哪怕肉是林家兄弟獵的,也要上交。
整個臨川公社有一百多戶人家,肉只有那麼點,按照戶口每戶分了七兩的狍子肉,大小隊長、公社書記等幹部那兒要多一些,只有一斤。如此剩下的十幾斤肉和骨架子都給了林勝利兄弟。
這也是公社的規定,誰獵的,分肉的時候可以多分一些。
這種分法看似公平其實人口多的人家吃虧,但要是按照人口來分,人家少的又覺得不公平。因此每次分肉都是兩種方式輪流著來,這一次正巧輪到了按戶分配。
像林家這種,雖然分了家,但老五老六一家的戶口都遷到了縣城,分肉是沒有他們的份的。因此除了林勝利兄弟得了十幾斤,林家還分了兩斤的肉。
林老太能分一斤那是因為她是烈士家屬,人本身又是退役的戰士。優先照顧軍屬,這一點不是說說的。村里只要是有在部隊當兵或者曾經當過兵的,都會得到優待。
說到吃肉,大人還好,幾個小的口水都流了出來。
平時吃飯大家都是在一個鍋里,吃多少都無所謂。每次吃肉的時候都需要林老太來分,這也是為了避免有人因為饞吃的多,而產生不公平的事情發生。
林老太還算是公平的,肉出鍋先給幾個小不點一人舀了一塊瘦肉吃著。然後才是林安然,林勝利兩兄弟,老七、老六、老五、老四,至於她自己永遠是最後一個。
別家都是從年長者開始,年幼者、兒媳婦最後,老太太正好相反,她是從最小的開始,年長者反而是最後。用她的話說,自己老了,吃少點沒啥,他們正是長身體的時候,要多吃點。
這也是為什麼林家人都信服林老太的原因。
每人半碗肉加菜,一個巴掌大的玉米餅子,兩塊紅薯。
拿到飯,幾個男丁就像約好的一樣,從碗裡夾了一大塊肉放在安然的碗裡。安然碗裡的肉本來就多,這一下碗都滿了。
本來她是想要夾回去的,不是嫌棄幾人用的自己的筷子,而是覺得受之有愧。可轉念一想,原身以前吃飯的時候也這樣,她不是沒夾回去過,結果換來的是更多的肉菜。想想她只能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