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以彼之道還治其人之身(1/2)
丁世安和吳桂花兩人商量了幾句,然後一道去了沈妍的房間。
同去的還有丁寶娜。
沈妍正坐在椅子上看著亂七八糟的衣服發呆,看他們進來,就問,「三舅,是誰弄的?」
吳桂花擺擺手,說道,「小妍,這事我們真的不知道呢,今天一整天都沒人進你的房間。
再說了,你和我們一起住了十五年,我們什麼時候做過這種下三濫的事情啊。」
丁寶娜接著說,「姐,我媽說得是實話,你那些衣服我寶貝都來不及呢,哪裡捨得將它們弄壞喲。
姐你好好想想,是不是你什麼時候心情不好,拿這些衣服撒氣了?」
她變相說衣服是沈妍自己毀的,卻將責任往她和吳桂花身上推。
「小娜,你說衣服是我自己毀的?」沈妍冷冽的眼神似冰一樣掃向丁寶娜的臉,冷冷的問。
「姐,我沒說你是有意的,可能有時心情不好難免……」丁寶娜低著頭,一邊擺弄自己的衣角,一邊輕語。
沈妍看向丁世安,問,「三舅,你也是這想法?」
丁世安搖搖頭,說道,「小妍,我沒有親眼看到這事,肯定不能說衣服就是你自己毀的,說話得講證據。
只是家裡就這麼些人,你舅媽她們沒做,你也沒做,這衣服不可能好好的就壞的吧。」
他雖然不像丁寶娜說得那麼直白,但潛台詞的意思也差不多。
同時他還間接提醒沈妍,凡事得講求證據,就算你懷疑衣服是吳桂花她們毀的,也得拿出證據來。
不然你就是誣陷,或者自認倒霉算了。
丁世安一家人只說懷疑事情是沈妍乾的,絕口不提對鮑母的懷疑。
因為要是說了鮑母,到最後賠償一事得落到他們頭上。
別說他們沒有親眼看到鮑母毀衣服,就算當面撞破了,她肯定往地上一躺,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鮑母可是有名的潑辣戶,幸好被嚇跑了,不然丁家這日子更不過好。
沈妍看著丁世安一家三口,笑了笑,抓起梳妝檯上那把剪刀就衝出了房間。
丁寶娜跟在後面去追。
丁世安和吳桂花兩人互相看了看,「她要做什麼?」
很快他們聽到了丁寶娜憤怒的喊叫聲,「啊啊,你要幹什麼呀?」
丁世安夫婦趕緊跑到丁寶娜房間。
只見沈妍正和丁寶娜爭一件黃色夾克衫,地上扔著一件被剪掉了半截褲腿的長褲。
「小妍,你……你住手!」丁世安額上的青筋突起,雙手緊緊攥起了拳頭,高聲喝道。
沈妍紅著眼睛怒駁,「你們趁我不在家毀了我所有的衣服,不但不承認,還說是我自己毀的。
行,你們不讓我好過,我也絕不讓你們好受,大不了大家一起死。」
從昨天鮑母毀衣裳那一刻起,沈妍就已經猜到事情會如何發展。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衣服是被誰毀的,所以丁世安他們一家就算懷疑是鮑母也不會說,只是將責任往她身上賴。
他們的目的很明確,不管衣服是不是你沈妍毀的,你自認倒霉吧,反正和我們沒有任何關係。
沈妍從內心說句公道話,毀衣服這事不能怪丁家人,他們的確不知情。
但她之所以揪著他們,是因為丁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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