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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0章 大快人心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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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最開始接觸這個超級大案的臥底,也在之前李維他們說死了的兄弟中的一個……

那臥底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查,已經查到這「精神病」背後非常恐怖的勢力,甚至也確認跟上面某些人有關。

其實這種直接抓住嚴加審問,那麼怕死,難道問不出蛛絲馬跡,然後順藤摸瓜,後面的大雨自然一個個浮上來。

可是不行啊,他們是有嚴格的制度,他們是執法者,所以要嚴格按照律法來。

就算你明明知道了那些人的「真面目」又怎樣,必須要有證據才能給他們定罪啊。

畢竟涉及到的那些人都是大人物,誰敢擅動?

如果沒有強有力的證據,一旦走漏了絲毫風聲,恐怕你還沒動作呢,人家分分鐘就能讓你連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所以根據「上面」的指示,要放長線釣大魚,還要讓他找到能夠讓那些人定罪的證據來。

於是這個臥底就開始收集證據…

收集證據的方法無外乎兩種:一是音頻影響資料,另一種就是對方來往的各種信息交流以及帳目啊等等。

前一種收集起來還好說,隨便手機錄音筆或者一個偽裝的耳塞就能做到。

但要取到最後一種,他們之間交易交流的證據就非常困難了。

如果是一般的「交流」,人家肯定當即銷毀,難道放在那裡等你來拿嗎?

只有涉及到研究數據,不能通過網絡傳遞的,才會留下紙質,以及資料盤之類。

當時那個臥底就是在取這個的時候暴露了的……最後死了連屍體都沒找到。

所以,你要找證據,要將律法,要根據規矩來。

人家才不會在乎這些呢,直接把你弄死,毀屍滅跡。

「上面」的人又不是不知道是那伙人做的,可是知道又怎樣?

還不是不能為那個悲慘死去的臥底報仇?還不是看著那些人繼續囂張?

所以,對於那些本來就在律法和規則之外的人,人家抓住你就隨便虐殺掉,那麼你還跟他/她講什麼規則呢?

那不是自己給自己畫地為牢嗎?

青芽就不明白了,為什麼不直接幹掉,而是一定要去找什麼證據。

然後好不容易找到證據了,又要通過什麼審判,再來定罪……

可是想要給這些人真正定罪又談何容易,人家往往都有一大票的高級律師來進行辯護。

結果多是「證據不足」。

就算是真定罪了,也只是關幾年…

那麼那些死去的臥底呢?

還有像原角色那樣連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邊緣角色呢?

律法,保護的究竟是誰!

青芽是覺得,這個時候,就應該拿出像片兒警對待小屁民那樣,直接「請」回去「協助」破案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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