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處理(2/2)
至於陳博,可能是作慣了,他此刻哼哼唧唧的躺倒在地上,半天也不肯挪窩。他媽戳他一下,他就在地上咕嚕滾個圈,嚎兩嗓子,聲音乾巴巴的,淚花也沒濺出一滴來。
何青看在眼裡,不由暗自搖頭:這演技,差評!沒顏值還不走心!
看到又一個當事人出現,幾個民警也是一陣頭大。他們處理慣了糾紛,就怕這樣的小年輕,脾氣一上來不管不顧,他們也難辦。
這方勤一看就是年輕壯小伙兒,大過年的,可別一時怒氣衝上頭,再做出什麼衝動的事情來,那兩方都不好看。
他們也是好心,看著這價值不菲的車子被毀成這個樣子,當真是無妄之災。因此方勤一過去,就有民警走上來,細細對他講了關於這件事情的處理。
「……你看,我們也是想為你們解決這件事,但關鍵是你們拿不出來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是他做的。這小孩我剛問了,人家年齡小著呢,還不到十一歲。刑法上屬於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咱們也不可能說把人家那么小的孩子拘留是吧!」
民警說的很是認真,一點一滴都給方勤講清楚,就是為了讓他們這兩個倒霉蛋仔細斟酌著此事的利弊,到時候考慮好了,他們也好處理。
「能指望的,就是人家家長願意賠償。但是光你們指證是不夠的,別的人得親眼見證,或者有什麼其他的證據才可以。不然,沒憑沒據的,咱也不能冤枉了小孩子是不是?」
民警嘆口氣,也是心累。
「光耗在這兒,也能把你們的時間耗沒了。你們的車都有保險吧?」
他見方勤點頭,拍拍他的肩膀:「趁這時間保險公司還沒來,你們先想想還有什麼別的證據或者證人不?」
他說完這一句,又看了看旁邊的路路,對他苦笑一聲:「至於這個孩子的話,不算的。你也看到了,他太小了,供詞只能用作參考,不具備實際意義的。」
方勤聽到這裡,也是一陣頭大。
現在的車上倒是裝有行車記錄儀,可記錄儀他剛就翻過了,只看到一個綠色的啤酒瓶在玻璃面前砰的炸開,別的就什麼也沒有了。
光看到事故發生的情況,沒找著人,那也根本不行啊!他們要的不是事發過程,而是實質性的賠償。要這樣輕易的放過那個熊孩子,他又不甘心。
——這家長沒教育好小孩帶來的惡果,憑啥要他來承擔?
今天看了樂高蝙蝠俠,挺好看的,biubiubiu!!!
明天乾媽就回來了,我們姐妹倆浪的日子即將結束,所以,不要怪我今晚更新晚,因為我們在大掃除,大掃除,收拾一切爛攤子……
關於本章的處理,我沒經歷過,所以不太懂,諮詢了對門的律師和度娘,但是難免有疏漏。如果有不對的地方,請大家幫忙指出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