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2)
啊?
滿堂之人,連貞娘慈姑都面露驚訝之色。
九娘細細思量了一下,疑惑著問:「我不該毀了七姐的新褙子?」
老夫人搖搖頭。
九娘望著慈姑,驀然心中一動,掙脫慈姑的雙臂,跪倒老夫人跟前,伸出小手:「不孝女孟妧請祖宗家法教誨。」
老夫人一怔:「你知錯了?」
九娘抿唇點點小腦袋。
四娘和七娘淚汪汪地有點看不明白,這個惹禍精掃把星和我們一樣也要吃家法?
「你說說你錯在哪裡?」
九娘心中暗嘆,這位梁老夫人,不愧是伴隨太后在宮裡長大的,這懲處賞罰之道,最是分明。換作她,恐怕也會如此處置才妥當。她想了想,才說:「今天我沒留在學堂里等家裡人來找,自己跑出去,讓家人擔憂害怕我出事,是為不孝。」
老夫人看了看三個兒子,點了點頭:「九娘你記住了,今天你吃家法,除了這個,還因為你把自己置身於險地,你是金嬌玉貴的小娘子,自己跑到市井街坊里,是不夠珍惜自己的性命啊。遇到你陳家表哥,是大幸,若是遇到歹人,任憑你腦袋再聰明,也無法和粗蠻野漢抗爭。老大,今年元宵節,開封府走失了多少孩童?」
孟在肅然道:「一十七個。十男七女。開封府找回的只有一個。」
九娘垂下了小腦袋,真的服氣了。她是忘記了這小身板才七歲呢。的確以身涉險大大不該。
老夫人道:「先祖有云:防禍於先而不至於後傷情。知而慎行,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焉可等閒視之。阿妧你既然跟著慈姑已經背熟了經義,就應該自己謹言慎行,記住了嗎?」
九娘點頭,這三板子看來是逃不掉了。給個痛快吧。三聲響後九娘忍著痛謝過祖宗家法教誨,就被慈姑摟了過去。
孟存拱手行禮:「多年不見娘親處置俗務,仲然受教了。阿呂可要記在心裡。」他叮囑妻子,呂氏即將執掌中饋,是該好好學學娘的以情動人,以理服人,該打的還是要打,不該打的,有時候也要打,打了就太平了。
呂氏應聲稱是。
老夫人這才揮了揮手:「各自回房用飯吧,此事不可再提。晚上的請安也免了。記得給她們姐妹三個上藥。」
外面許大夫早就候著了,一看,一個肚子疼的小娘子變成了三個手掌心疼的小娘子。他走動孟府年數已久,只拿出清涼化瘀的藥膏給她們塗上了,又留了三盒藥膏給她們的乳母。進去順便替老夫人請個平安脈。
九娘這是才感覺到手掌麻木漸消,疼痛方起,不能摸不能碰,她只能輕輕搖擺著小手,有些微風,好過一些。
程氏連肩與都沒有安排,誰也不看,徑直領頭直接走回木樨院。孟建落後了她兩步,心裡有種不祥的預感。
木樨院私下裡有句金科玉律:娘子不高興,誰也甭想高興。
他也是這「誰」之一啊。
——無趣的宋朝——
不感興趣的小天使們請當以下文字不存在。
對於連翹的處置,哭哭哭哭。臣妾做不到啊。打她已經是違法的了,我只能弱弱地說我是架空,就打一打吧。
我大宋多麼講人權呢,強迫症患者作者君來說一些制度。
宋朝的奴婢分為兩種,都必須通過正規中介公司僱傭或買賣哦。嗯,這種牙人也有規定的制服、合同。都需要在官府備案。
官奴婢,大多是罪人,也有賤籍。這類,大戶人家不會用作貼身服侍的,普通僕從,清掃房屋可以用。這類的使用方式一般是買斷契約。
僱傭奴婢:良民,北宋五年最長契約,南宋最長十年一個契約,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續約。一般能識字斷數。大家可能不理解良民身份多麼重要,良民,犯了罪,可能被降為賤籍,子孫就都是賤籍,不得科考。所以對僱傭主來說,良民的安全概率要遠大於賤籍的官奴婢。赤腳的不怕穿鞋的。良民就是穿鞋的。外頭一大家子呢。工資也高啊。
宋刑統是中國法律史上第一部明確奴婢生命權的法律。規定了主人家無權打僱傭女婢,無權殺僱傭女婢,無權虐僱傭奴婢,無權刺字。身為宰相的陳執中,因為他的小妾打死了小婢女,被御史彈劾,罷相了。
宋朝還規定了奴婢擁有人身自由權,仁宗朝規定:略(同掠)人為奴婢者絞。後來改為流三千里。
文明的退化,從元朝開始,明清更加嚴重。對於更多人很喜歡的唐朝?
《唐律疏議》規定:奴婢有罪,其主不請官司而殺者,杖一百,無罪而殺者,徒一年。這並不是說宋朝私自處理奴婢的情況就沒有,一樣也有。因為宋刑統也繼承唐律疏議認可奴婢是私產,是什麼導致執政者會憐憫奴婢的生命而自發地認可奴婢的生命權和自由權?作者私以為還是宋朝的士大夫精神,高度的道德自律。
也正因為這樣,宋朝的皇權一直是被關在籠子裡的。才有皇城不能拆遷民居而擴建,皇帝出行被堵不清場。
道德的自律,高過了法律的規定。
只可惜,一位好友說了:高等文明,會被低等文明野蠻消滅。這是一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