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服了(2/2)
陳鋒接連幾個問題砸出去,讓鍾蕾沉默了。
鍾蕾深吸口氣,低沉道:「你真這樣認為?」
她動搖了。
「嗯,在我聽到你練歌時,就已經這麼覺得了。」
「謝謝你的認可,但現在我的確拿不出二十萬。還有,就算我買了你的歌,也沒辦法做出來。」
陳鋒想了想,「你來唱,我們自己做,只做單曲。然後拿到平台上去發布,走付費下載的路線。」
鍾蕾直搖頭。
「這不現實。現在的聽眾只免費聽歌,付費習慣還沒有培養出來。除非是忠實鐵桿,否則很少有人會付費下載。就連知名藝人出新歌都得會員免費,更何況還是一個純新人出的單曲,沒人會給錢。」
陳鋒搖頭,「別人不行,不代表你不行。」
事實上,在五年之後,《乏味》作為鍾蕾的出道作,正是她自己錄製了,發到平台上,並迅速的形成病毒式傳播,短時間內紅遍大江南北,才讓她迅速蛻變。
當然那時候很多人還覺得她只是個曇花一現的網絡歌手,沒人料到她其實是厚積薄發,一入風雲便化龍。
在紅起來之前,鍾蕾自己也沒想那麼多。
她當時只是不甘心,豁出去全力做最後的抗爭,最終成功了而已。
現在陳鋒又把這個時間提前了幾年,她還沒經歷那麼多,還沒到徹底山窮水盡的一步,自然多了些投鼠忌器的顧慮。
果然,鍾蕾又茫然的問:「你到底是有多相信我的實力?你有聽我唱過一次完整的歌嗎?」
陳鋒頓時警覺,差點就要露餡了。
他索性神秘一笑,指了指自己的腦袋,「直覺。我的直覺告訴我,這是最好的答案。不去試試,又怎麼知道結果?大不了我們也用免費模式,按流量分成吧。」
「流量分成的比例很低很低,你不可能靠這個賺回二十萬來。」
鍾蕾認真思考片刻陳鋒提議的可行性,最終說道。
陳鋒倒是灑脫的搖頭,「名氣就是錢。我給你唱,這首歌的著作權還是我的。不管平台分成比例再低,只要歌紅了,有了足夠響亮的名氣。我下次賣歌,就不是二十萬的價了。回頭不管是你又或者是其他人,想用這首歌做商演,又或者在任何媒介上表演,還得給我付費。」
「但我賣給陳黎的話,著作權都不是我的了。我都無法確定她是否會給我署名,後續的諸多收入也沒我的份。我讓你唱,考慮的其實更長遠。」
為了說服鍾蕾放下芥蒂,陳鋒給自己找了一萬個理由來說服她。
她果然信了,「這才是你真正的打算吧?」
陳鋒笑道:「你要這麼理解那也可以。」
談妥之後,二人即刻行動,湊一起仔細合計起來。
陳鋒不是很懂具體的環節,就讓她來盤算。
鍾蕾算了算帳,「我只有五萬的存款。但接下來大約還需要花超過十萬找人編曲,光只是吉他伴奏肯定不夠的。然後伴奏製作與錄音棚的母帶灌錄大約也需要花十萬左右。攏共需要二十萬打底。」
陳鋒打斷了她,「編曲不用了,我都完成了,我這邊有完整的曲譜。」
「啊?」鍾蕾傻了眼,「一共多少種樂器?」
陳鋒開始掰指頭,「吉他、貝斯、架子鼓、鋼琴、編鐘、風琴、口琴……十二種。」
嘶嘶倒吸涼氣的聲音在房間裡此起彼伏,鍾蕾用無比狐疑的眼神上下打量陳鋒,以確定他不是在扯淡。
「都你做的?」
陳鋒恬不知恥的點頭,「對。」
「你真不是什麼音樂世家出來的二代,以前從沒學過?」
陳鋒反問,「我何必和你吹牛?」
鍾蕾別過臉去,「我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