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七章 科舉新制(2/2)
「臣明白。」杜如晦拱手施禮,退回了文官尚書班列。
羅昭雲掃過大殿眾官員後,目光看向禮部尚書溫彥博,詢問道:「溫尚書,上次朕交待的科舉新制,是否擬定出來了?」
溫彥博被皇帝點名了,立即站出來拱手道:「回陛下,基本擬定出來了,按照陛下出征前所交待的聖意,新的科舉制度,打破前朝的慣例,擴大了招生比例,同時考試分鄉試、會試、殿試三級。在鄉試之前,各縣城的散戶讀書人、學府童生,舉行一次摸底考試,也是基礎考試,過線者稱為秀才,有了進一步考試的資格。然後各縣城、州城的秀才,聚集在郡下治所的郡城參加考試,便是鄉試,定在每年八月份,也名『秋闈』,考過者為舉人。
「各地舉人需要再入京趕考,朝廷建立主考貢院,在開春二月進行『春闈』考試,通過者可稱貢士。最後,所有貢士在殿前進行一次終極考試,角逐最終名次。朝廷會放三甲榜,第一甲三名,分別是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第二甲十七名,賜進士出身;第三甲八十人,賜同進士出身。選士共計百人,到時可陛下及吏部,可根據排名和性格、能力,委任官職!」
朝廷文武官員,聽到這些新的規矩,都有些莫名其妙,以前似乎並未聽過。
什麼狀元、榜眼、探花,什麼三甲放榜,進士及第等等,而且人數也增加不少,不過秀才之名,似乎被變低了,增加了舉人、貢士的身份。
不過,貌似更加嚴謹、繁瑣,比前朝的科舉考試,明顯更加重視,擴大人取士人選。
「甚好!」魏徵、房玄齡等人不斷點頭,認可了這種制度,其它朝廷官員也沒有出聲提出質疑。
在漢朝使用察舉制時,由各州推舉的民間人材稱之為「秀才」。東漢時為避漢光武帝劉秀之諱,將秀才改名茂才。茂才科主要是選拔奇才異能之士,所以通常稱「茂才異等」或「茂才特立之士」。秀才最初為特舉,在西漢後期成了歲舉,舉主為刺史,遂形成州舉秀才、郡舉孝廉的體制。
到了隋代,隋文帝開闢華夏科舉制度的先驅,他當時覺得,自漢代開始的舉薦制存在弊端,容易埋沒真正的人才,遂廢棄舉薦制,改革科舉制,用考試的辦法選拔優秀人才,因考試極為嚴格,標準較高,隋代考取進士等級的秀才者,總共不過十人,但這充分體現了「學而優則仕」的儒家思想,算是歷史性進步。
在《北史·杜正玄傳》記載了當時「策論」的難度,主考官拿著杜正玄的《策論》給宰相楊素看,楊素質疑說:「即使周公、孔子轉世都不能考取秀才,你們怎麼能隨便私下舉薦人?」後經楊素親自考核,也感嘆曰:「此真秀才,吾不及也!」
不過,隋煬帝等級之後,只有在大業年初,舉行過幾次科舉制,後來隨著他野心膨脹,四處北巡南巡,導致科舉工作擱淺了,特別是三征高句麗,天下大亂等等,使科舉斷了數年,無暇再顧了。
如今,羅昭雲結合宋明清的科舉制度,取其精華,去其糟粕,把秀才、舉人、貢士、三甲狀元等,引入到這個時代,更加通俗易懂,同時把名額逐年增加,補充到官員隊伍中,打破門閥貴族的仕途壟斷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