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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三個時間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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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技術確定,案發現場為錢雙雙在某居民區所租居室,案發時間為本月9號晚6時至10時之間,天氣小雨,死者死亡時與床鋪平行……」

「錢雙雙在當天進入所租居民樓時,無可疑人員尾隨……」

「在對三處拋屍點、財經學院、錢雙雙出租屋所在區域,進行初步摸排走訪之後,暫未找到目擊證人,及相關可疑人員……」

「叢凝,女,22歲,我市傳媒學院編導專業大四學生,係為錢雙雙同性女友,案發當晚並未走出其宿舍樓,有充分證據表明案發時其不在現場……」

「在對錢雙雙的父母及其室友、朋友詢問過程中,了解到錢雙雙性格內向,比較敏感,長期以來有憂鬱傾向……」

內勤人員將各隊的初步排查進展匯報完畢之後,薛青霞打開筆記本電腦,隨即,投影幕布上顯示出被害人錢雙雙的照片。

「死者錢雙雙,其本人具體信息我就不再多說。」

薛青霞聲音清冷,聽不出任何感情色彩,隨著她的話語,投影幕布上相繼出現了錢雙雙的頭顱、肉片、內臟、四肢等照片。

「在對所有屍塊清點之後,碎塊總計為917塊,肉塊分割,大小均整,切面乾淨,判斷為專用切肉刀,即解剖刀,也可以稱之為手術刀。」

薛青霞指了指幕布上被排列之後的密密麻麻的血淋淋的肉塊,隨即切換到更清晰的肉塊切面。

「在四肢骨骼分割處,之前也已經說過了,切口粗糙,有重複劈砍痕跡,及細小骨頭碎片,通過對案發現場地面刀痕對比,判斷為比較厚重的菜刀。」

投影幕布上隨即出現了四肢切口,以及案發現場地面上四處刀痕的超清圖片。

「我們將所有碎塊復原成人形後,未發現骨骼、內臟有明顯缺失,也未發現可指證兇手的毛髮、纖維、唾液、遺傳物質等。」

看著幕布上那被復原後,遍布著裂痕,勉強可以看出是個人形的錢雙雙,會議室內的氣氛凝固到了極點。

而且這麼大的工作量,法醫科在短時間內便給出了初步屍檢報告,僅從諸位法醫發黑的眼圈,以及整個人都快彎成了豆芽般的余雨,不難看出這段時間法醫科究竟做了多少工作。

「在將屍塊復位之後,我們發現死者口唇牙齦無損傷,內臟無淤血,脖頸、腳腕、手腕沒有綁痕,顯然在死者死亡之前,並未受到脅迫等強制性。行為。」

幕布上畫面又一變,這次出現的是錢雙雙的脖頸部位,依舊是遍布切痕,但仔細看的話,會發現有一處切痕明顯要比其他切痕寬上一些。

薛青霞指著那兩處痕跡,「這裡,就是錢雙雙的致死原因。經過對比,我們判斷是一把類似於匕首的刀具,從錢雙雙的喉嚨處正面橫向刺入,刺破勁動脈之後刀具拔出,致使被害人失血而死。」

「另外,從案發現場來看,被害人在受創後並沒有進行掙扎,我們在進行藥理檢驗之後,並未發現有醋托啡、醋美沙朵等致幻藥劑,顯然錢雙雙受創之後的幾秒里,意識是清醒的。」

薛青霞道:「綜上,總結錢雙雙身上的傷口,一共來自三個時間段。

最早便是脖頸處的致死傷口,其次,綜合現場來看,便是在其死亡約一個半小時之後的四肢分割處,最後,對屍體進行全部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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