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我們同居吧(1/2)
湯澤邀請宋明珠同居,宋明珠答應了。
周末的時候,湯澤幫她搬家。
她到北京才兩個多月,東西不多,一趟就搬完了。
湯澤是自己開車去的。
他媽媽還給他留了一輛車,他平時放在地下車庫,結了一層灰,開到4s店去修整了一番,又能用。
到底是價值兩百多萬的豪車。
「要是我東西再多一點,你這車就放不下了。」宋明珠道,「這車什麼都好,就是太小了點。」
「跑車就是這德行。」湯澤說,「我其實不太愛這種車,是我媽覺得男人開這車帥氣。車子是她買的,我不能賣。」
他媽給他的東西,如今都成了遺物,成了他對母親的懷念,哪怕再不喜歡,他寧願放在車庫裡生鏽,也不會賣。
「嗯,男人開這個車是很帥。」宋明珠道。
湯澤:「你有駕照嗎?」
宋明珠搖搖頭。
「你如果明年有空,就去學個駕照,這車給你開吧。」湯澤道,「我回頭再買一輛二十萬的代步車,平時咱們就開那輛,比較低調。」
宋明珠笑起來。
她搬到了湯澤家裡的主臥,偌大的衣帽間屬於她了。
宋明珠的衣服並不算特別多。
搬家很簡單,宋明珠搬完之後,通知了房東退租。
她那房子還有半個月的房租已經交了,房東不退這個錢,只是把押金退給了她。
拿到押金,宋明珠說要請湯澤吃飯,兩個人去慶祝一番。
湯澤自然說好。
「簡單點吃,你的錢留著自己慢慢花。」湯澤道。
他處處照顧她。
宋明珠沒有反對他的好意。
吃了飯之後,他們倆去了商場,湯澤說:「你請我吃飯,我給你買幾套衣裳吧。讓我儘儘做男朋友的義務行嗎?咱們在一起這麼久,我都沒好好疼過你。」
宋明珠自然道好。
湯澤是個花錢沒數的,反正他手裡從來不缺錢。
他給宋明珠買了七件毛衣,三條裙子,三件風衣和兩件羽絨服,還有長褲和鞋子。
因為宋明珠說她同事有件六千多的羽絨服,湯澤見她言語中帶著羨慕,很心疼她,帶著她去,也給她買了件七千多的,終於心裡舒服了點。
除了衣服,湯澤還要給宋明珠買個小包。
「……奢侈品入門級的。」湯澤拿給她看,「年輕女孩子背很俏皮可愛,你試試看。」
宋明珠則去看價格。
雖然很好看,但一萬六還只是入門級的奢侈品包包,宋明珠非常不想要,她連忙擺手:「不用,我兩百多的包用起來很好,我不會心疼。」
「沒關係,買一個吧,就這一個。」湯澤說,「否則總感覺虧欠你一點什麼,都沒給你買過一點好東西。」
宋明珠知道湯澤是從小到大用慣了名牌的,他身上的外套也是某個奢侈品的牌子,價值九千多,還只是很普通的。
宋明珠了解奢侈品,僅僅是在大學裡跟室友們學來的,了解一點皮毛,認識不少的牌子商標,僅此而已。
「可是我什麼也沒給你買過。」宋明珠道。
湯澤:「談戀愛這麼算的話,就太累了。」
他的聲音非常溫柔,好像他對她的付出,是他的榮幸一樣。
宋明珠的臉微微發燙。
她和周遠堯談戀愛的時候,不管周遠堯送她什麼,她都要以略高的價格還回去,就像她跟其他朋友們相處一樣,禮尚往來。
她父母一直告誡她,出門在外與人來往,決不能占小便宜。
當她突然發現,自己的經濟實力,實在沒辦法還得起男朋友的禮物時,她本能覺得慌了。
店裡的營業員正看著他們,宋明珠若一味推辭,顯得她很小家子氣。
她點點頭,接受了湯澤送的禮物。
為了讓湯澤知道,她很喜歡他送的東西,宋明珠第二天就穿上了他送的衣服,背上了他送的包,歡歡喜喜去上班了。
別人送了東西,若是總表現得很推辭,旁人也覺得無趣。
接受比贈予更禮貌。
還不如高高興興的,讓湯澤知道她非常喜歡,這樣哪怕沒還禮,他也開心。
果然,湯澤瞧見她的小表情、小動作,眉心是舒展的。
他很久沒得到過這樣的快樂。
上次如此快樂,還是他第一次和宋明珠做的那天。
宋明珠依舊每天上班。
湯澤回到了京城,暫時沒有打算回古鎮,除了陪宋明珠,他也要見見自己的朋友們。他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關係網遍布天下。
他以前開過畫廊,有幾名關係很好的畫家朋友要會會;他的恩師,也要去拜見;有幾名同學,以前託過人家辦事,回來要請客吃飯,還掉人情;至於他那兩個狐朋狗友、鐵打的哥們鄭博來和蔡寧山,更是要去見一見。
他安排好了時間。
他告訴宋明珠:「這幾個周末,我大概都很忙。我這些朋友,你將來也要認識的,不如去見見吧。」
宋明珠:「適合嗎?」
「我和你認認真真的談戀愛,帶你去見我的朋友,有什麼不適合?」湯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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