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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個藉口,他去的腳步都歡快了很多。
到了聖母大教堂,那座輝煌的建築如同那天傍晚一樣,矗立在金色的斜暉中,連屋頂白鴿停留的位置都和那天所差無幾。
一看時間,他甚至比那天還早來了十分鐘。
結果等了近一個小時,也沒等到穿黑色修女服的少女,從教堂里走出來。
鍾晚一陣失望。
突然,一隻好看的手拍了拍他的肩。
回過頭,鍾晚一下子眼裡發出光芒,或許是他的感情釋放得太真摯和熱烈,像一隻看見主人的小奶狗似的,倒讓眼前的少女微愣,隨即微微一笑。
「你在等我嗎。」
少女今天沒有穿黑色修女服,而是一件黑色復古長裙,褶皺和垂感很好,腰身挺拔而又雙腿修長。
鍾晚才發現,作為一個女孩子,她似乎過於高挑了,聲音也沒有其他女孩子來得嬌媚,懶洋洋的調子,卻很悅耳。
鍾晚使勁點頭,眼睛亮亮的。
對面的少女笑了一下,「聽說你這一周都在找我,為什麼找我那,我們非親非故的。」
「我.......我想和你做朋友........」
「男女朋友嗎。」
「啊.......不.......我沒有這個意思!」
鍾晚生怕她把自己當成不懷好意的人,忙擺手又搖頭。
他這麼一副慌張的樣子,讓少女笑了一聲,「你很可愛。」
被一個女孩子夸可愛,鍾晚臉紅了紅,「那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恩」
少女笑道。
「我........我叫鍾晚。」
「明穎」
鍾晚從沒有過,光是和一個人交上朋友,都能這樣快樂。
那個叫「明穎」的少女,像是有魔法似的,和她在一起非常舒服,完全不用擔心自己會不會說錯話,被瞧不起。
城市裡的少年少女們喜歡流行音樂,流行偶像,這些都是他一個在農村長大的人一竅不通的。因為之前在校園歌唱大賽上得了冠軍,偶爾也會有男生來和他搭話,問他喜歡什麼,他誠惶誠恐,懷著和人交朋友的認真心意,說了一首自己喜歡的歌,《A love that will never grow o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