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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3章 鬥狗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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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就是故意要造成這麼個結局的。

目下基本上,理順了政治和經濟利益的劃分,接下來當然就是鐵板一塊,一直對外喪心病狂的剝削壓榨了。

高方平怒敲堂木道:「帶反賊孫安上堂。」

孫安本身或許不是怕死之人,但是此番大勢去了後沒必要在掙扎了,而且高方平答應確認自首,可以免除死罪。此點算是從死到生,居然讓孫安燃氣了求生的欲望。

在加上他本身來說和柴繼輝沒有什麼感情和交情,也就是共同的利益走到了一起。孫安始終認為此番戰敗乃是因為柴繼輝的優柔寡斷,於是就記恨了柴繼輝,都不等老裴用刑,孫安把柴家的事招了個底朝天,但凡他知道看到猜測到的東西,全部說了出來。

當堂對質的時候,柴繼輝牙齒都咬出了血來,說孫安是條瘋狗,反賊的話不能信任。

柴繼輝表示:老子根本不認識孫安,不知道這個反賊為什麼會出現在柴家。

但事實上這樣的否認相當無力,孫安所說出的關於柴家的事,一樁樁一件件都可以證實,可以對上號的,譬如柴繼輝身上有幾塊胎記長什麼位置,孫安都能說個明明白白。

於是當眾扒光柴繼輝,確認孫安是對的。

無奈之下柴繼輝勉強承認了認識孫安。卻繼續狡辯和孫安沒有深交,不知道孫安的來歷,只因看他武藝高強是個好漢,於是留在府里做客,盡地主之誼請孫安泡溫泉,所以孫安知道胎記。

其後孫安拿出的一封書信,信中柴繼輝自以為聰明,什麼也沒寫,只寫了:「我兄孫安既志同道合,請來高唐一聚有要事商議。」

裴炎成這個「書法家」親自鑑定這是柴繼輝的筆記,既如此,寫這封信的時候,孫安已經是刑部在冊的反賊通緝犯,於是,柴繼輝寫了「孫安」這個名字就表示他認識孫安,請來了府里,窩藏反賊的事實基本被認定,變為了鐵案。

雖然孫安最終也未能有證據證明柴繼輝和大名府的盧俊義勾結造反,也不能證明城門攻防戰是柴繼輝下令展開的,更無法證明城外煽動流民鬧事的人和柴繼輝有關係。但是這些都不重要,高方平和裴炎成的目的已經達到了,窩藏反賊孫安,戰爭狀態下知情不報做實,造成高唐重大事件、險些導致破城,導致一百多差人戰死殉國。罪大惡極,然而……不能斬立決。

因為柴繼輝的「謀反罪」無法認定,那就只能認定「窩藏反賊」,窩藏反賊是重罪,卻不代表一定就參與謀反,這個地方有得扯。當然如果遇到決斷的官員,斬了也問題大不到哪去,可以去京城撕逼扯犢子。但是無奈,裴炎成並不想在這事上作為,不想進京去當著皇帝,和舉著單書鐵卷進京告御狀的柴進撕逼。

於是由此一來,僅僅坐實窩藏反賊罪,裴炎成解讀:這個罪名在太祖皇帝誓書的除非範圍。

高方平試圖混淆視聽,以「一個饅頭能引發血案,一張衛生紙可以引發地球毀滅」的手法,想忽悠老裴簽字,以便幹掉柴繼輝。然而老裴不是昏官,比鬼還精,拒絕簽字認可。

無奈之下,高方平也只得留下了柴繼輝的性命,一敲堂木道:「柴繼輝窩藏反賊,證據確鑿,犯罪邏輯清晰,事實認定貼合案情無瑕疵,其本身具已認罪,所造成之後果極其嚴重血腥,理應定為首犯秋後問斬,但其有族譜證明身在太祖皇帝誓書保護之下,本官認定其有罪,卻無法判決。作為欽犯,柴繼輝擇日押送博州,後轉刑部,交由朝廷做出公正的判決!家主柴皇城死亡了,依照柴繼輝身為長子嫡子,自然繼承家業和家主。所以即是說,此番柴家家主罪行嚴重,家產則依大宋律查抄,由高1唐縣衙執行。」

裴炎成很滿意,表示認可判決,於是簽字了。

否則的話,雖然是高方平主審,高方平擁有司法權,但是如果裴炎成這個監察不認可,那就又有得扯犢子了,某種意義上就代表案情存在瑕疵,判斷存在模糊之處。

「孫安。」高方平再次敲下堂木喝道:「你前番作亂,在陳1留縣造成國朝重大災難,乃刑部在冊特級通緝犯,此番又於高唐製造血案,罪大惡極。但念其迷途知返,有自首情節,並提供線索幫助高唐破案,存在事實有功。本官依大宋律免除其死罪,判處五十殺威棒,其後發配信安軍戴罪戎邊,有生之年不釋放,終身不得回歸內地。」

裴炎成鐵青著臉,絕對不想放過孫安,但是既然高方平主審,認定了他的自首情節,提供線索配合破案的功勞,這兩個因素在,基本上高方平判決略輕,卻也算是合格。

縣衙捕頭薛元輝紅著眼睛,他曾親自在城門血戰,手下死光了,然而如今主犯孫安的死罪卻在小高的手裡免除了。於是薛元輝非常的悲憤!

薛元輝這傢伙是個蠻有趣的人,在水滸之中是高廉的心腹武將,以炮灰的角色出場,和梁山軍對陣的時候,單挑小李廣花榮,被花榮用計擊殺了。儘管是炮灰,也基本是死得其所,為國捐軀的典範。和那個在陳留縣被賊兵嚇跑而掉了腦袋的黃都監,是絕對的兩種人。

身為高廉的心腹,高方平相信薛元輝這傢伙沒有多清廉,卻是一個相對合格的朝廷鷹犬,沒錯,他的老大高廉也是,能力是有的,和梁山戰的也算是有聲有色,一點也不怯懦。

此番城門攻防戰,士氣如此旺盛,某種程度上也得感謝高唐縣的三大都頭:薛元輝、溫文寶,於直,這三個高廉的愛將都是狠人,功不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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