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6章 天大冤情!絕不認罪(2/2)
高方平道:「有理由的,不要以為你真的是聖人,也不要以為你一直在強調的大宋律它辦不了你。」
胡市大聲道:「那請問主訴之人再何處,為何不敢出來與老朽對質。又是用的何理由,用的哪個刑統法條?」
言罷他環視一圈,眼睛瞪得老大,竟是把老常都看的有些不好意思。
老常幾次想起身去和高方平商量一下,卻是被范子夷拉住了,范子夷微微搖頭,示意不要給小高添亂,興許現在局勢真的有變了。
「主訴之人正是本官。」高方平簡單粗暴的道:「本官告你『危害社稷』罪,胡市可認罪?」
這句一出,堂內諸公包括張綿成趙鼎、常維范子夷,一起色變。
老常甚至很不冷靜的又起身,卻又被范子夷強行拉了坐下來。
大家到此才覺得開始動真格了。大宋律當然有「危害社稷」這個罪名,這也是在大宋最重的罪,處於《宋刑統》第一章第一條,乃是所謂的十惡之首。
在大宋,律法簡陋寒磣,雖然到處是漏洞,但是仍舊保留了這麼一條界限非常模糊的罪名。
在大宋這條罪名是很少用的。但也不是說絕無僅有,江州本地就有判例,就是黃文炳用來給宋江定死罪的條目,是的,宋江當時寫的反詩,黃文炳就說他言論十分囂張,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鑑於是寫在人來人往的大酒樓,傳閱次數一定是超過五百的,於是已達到了危害社稷罪的級別。
而且蛋疼的在於,大宋的文人們是這個時代最有想法的人,鑑於律法的簡陋和薄弱,需要人去探索,所以大宋基本也採用的後世美利堅的「判例指導」。即是說,大宋律沒有明確解釋的地方,但已經有法官判了、之後並沒有被刑部推翻判決,那麼這個判例也就幾乎算是大宋律的一部分了。後面的法官可以有樣學樣不算違法。直至被刑部推翻為止。
「胡市你沒聽錯,我告你危害社稷罪,我高方平一直不想用這樣的罪名來收拾人。用了這個噱頭,會給大宋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暫時來說我無法估計。興許我是錯的,但限於一些特殊情況我不想在等了。我一但離開,別人沒有我的能力,他們是壓制不住你們這些鬧騰的。」高方平冷冷道。
胡市險些被當場給氣死,怒斥道:「無法無天,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高方平打斷道:「先別忙著喊冤,這就是你一直都在要求的大宋律法制。你胡先生學富五車,本堂讓你當場把大宋刑統第一條給背誦出來,讓大家聽聽。」
「老朽不苟同,拒絕背誦!」胡市大喊道。
高方平看向趙鼎道:「趙鼎你來背誦。」
趙鼎嘆息一聲,出列道:「大宋刑統第一章,十惡,一曰謀危社稷。社為五土之神,稷為田政也。」
「何解?」高方平道。
「下官……下官……」趙鼎感覺很不好,不想說出來,因為越往下說,前任江州通判黃文斌的判例在前,那麼胡市坐實罪名的機率比宋江還大許多。宋江那才叫冤枉莫須有呢,但是胡市在大水期間、在大蝗災期間的言辭,若真要認真那就……
高方平又看向胡市道:「胡先生,本官才疏學淺,麻煩你解釋一下趙鼎說的刑統?」
胡市一言不發,死死盯著高方平道:「若要論及此,是你高方平先犯的罪,社為五土之神,你高方平顛覆倫理,拆壞神廟,以至於引怒神明,這才降下天罰,何故還敢以此為由說老夫?」
高方平道:「謬論,大水在前,我拆神廟在後。所以這事沒有因果關係,你邏輯不通。」
「你……」胡市怒視著。
高方平繼續道:「稷為田政,亦是民以食為天的釋義。江州幾次大災大難,你身為國朝秀才享受優待,卻至漢家倫理『保田』而不顧,兩次災難期間你發表無數不當言論,動搖軍心民心,拖本官救災保糧之後腿。」
言罷,高方平把一堆的小冊子扔了下去道:「告訴我,我真的希望這些東西不是你寫的?」
胡市道:「還是先說清楚明府自身的問題吧,大家都知道,你違反的大宋律其實比誰都多……」
高方平冷冷打斷道:「我的事是另案處理,無關於本案。有種讓你身後那群狗東西去找皇帝起訴我。至於現在,本官訴你危害社稷罪,國朝內憂外患之際,你身受朝廷和皇帝恩典,卻不思進取報國,尤其於我江州兩次大災大難之際發表過多不當言論,動搖軍心民心,事後你不知進退,不思悔改,一而在再而三的、挑戰以本官為核心的江南官府權威,以不當言論質疑皇權……「
胡市悲憤的喝道:「老朽如何質疑皇權了?請明府指出?」
高方平道:「本官身為欽命轉運使,於東路戰爭狀態下質疑本官權威,影響軍心民心,還敢說你不是質疑皇權?鑑於你於戰爭狀態下,幾次大災大難期間的無數不當言論,受眾不是五百那麼少,而是以十萬計,影響尤其惡劣。又鑑於前江州通判黃文斌之判例。由此為依據,本堂現有判定如下,書記官如實記錄:此番法條引用得當,事實認定清晰,物證在你面前,人證更以十萬數計。已故通判黃文斌之判例引入,胡市危害社稷罪坐實,屬罪大惡極,本官依照你一直都想要的大宋律,判處死刑,你可心服?」
「老朽不服!天大的冤情!老朽絕不認罪!」胡市悽厲的大喊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