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口腹之慾(2/2)
男主人直接沖向這一家的男人,揮拳就要打。
二師兄忙上前攔住,唐梟勸道:「大哥,要冷靜,您這一拳打下去,事兒就不好辦了」。
「還有什麼好辦的,他們殺了鍋貼兒,法律能殺了他們麼?」大哥質問道。
唐梟無言以對。
事實上,這一家子的行為有沒有達到立案標準都要細細考量。說他們是偷竊罪,可鍋貼兒是自己跑下樓主動鑽進他們家的。即便是偷竊罪,還有一個數額劃分,數額不大的,立案了也不會判刑,一般都是刑拘,賠償。
二師兄要將人都帶去小莊橋派出所再問一問案子的細節,大媽的兒子兒媳婦急了,嚷嚷著要賠償,要給兩千塊錢了了這件事。
別說是兩千塊,就是兩萬塊二十萬塊,樓上夫妻也不缺,他們看中的從來都不是錢,而是感情。
鍋貼兒就是他們家的一員,家庭成員被人殺害,豈是幾千塊錢就能擺平的。
樓上夫妻不同意調解,那就沒別的辦法,只能帶人回派出所。
大媽見靠自己撒潑已經無力挽回局面,腰板兒一挺擋在兒子兒媳身前,「狗是我引進來的,也是我殺的,狗肉火鍋也是我做的,跟我兒子兒媳婦沒關係,他們不知道狗是樓上的,只以為是我從外面弄回來的流浪狗」。
唐梟和二師兄把大媽帶回派出所,樓上夫妻也跟著來了,唐梟拜託晚上值班的同事幫忙安撫夫妻兩個,唐梟和二師兄負責審問。
在審問之前,唐梟先通過警務內網查了一下這大媽的信息。
大媽叫董素娥,五十一歲,年輕的時候在一家具有少數民族特色的狗肉館工作過,一家人都喜歡吃狗肉,不過隨著狗肉的價格越來越高,他們也越來越少去外面的餐館吃狗肉,而是選擇誘捕流浪狗食用。
前幾年兒子兒媳來京都打工,大媽一個人在老家,因為誤食生前被投放過du的狗肉中du入院治療,從那之後再不敢吃流浪狗。
「您因為吃狗肉都住過院,怎麼還不長記性呢!」唐梟一摔記錄本,「啪」的一聲在審訊室里顯得格外駭人。
死豬不怕開水燙,派出所都來了,大媽也不玩撒潑耍賴裝糊塗那一套了,特配合的回道:「那寵物狗和流浪狗能一樣嗎!我看樓上把他們家鍋貼兒收拾的特別乾淨,那肉肯定沒問題啊,吃了肯定沒事兒」。
唐梟和二師兄還沒接著往下問呢,大媽自己先提問了。
「警察同志,你們吃過狗肉沒有?都說天上的龍肉地下的驢肉,要我說啊,驢肉才趕不上狗肉呢。這狗肉,隨便做一做就特別好吃,我……」
「啪」,二師兄先聽不下去,一巴掌拍在桌子上,「你說話注意點兒,我們問你答,不該說的不要說!」
整個審訊持續了半個多小時,大媽把作案細節都補充完整,接下來就可以參考相關法律法規和治安處罰條例對大媽做出處罰。
夠立案,但是不夠判刑,最多行政拘留五天,賠償狗主人八千元錢。
狗主人不服氣,卻無可奈何。
這件事到此並沒有結束,大媽一家誘捕樓上的寵物犬烹食的事兒在小區里傳開,小區里甭管養狗還是不養狗的對他們都橫眉冷對,甚至還有人偷偷的在他們家門口放花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