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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有我在,誰敢讓她受委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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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與濃沉著搖頭。

「怎麼又不跟我說話了?是不開心了嗎?」齊靖州抬起她下巴。

路與濃有些不安地捏著他衣服一角,「沒有,只是有點困……」

齊靖州說:「等會兒再睡,先回答我的問題。」他直直望著她的眼睛,「是不是還想著要跟我離婚?今天爺爺和爸都跟你說出那樣的話,你是不是很心動?要是我不在,你是不是就要告訴他們實情了?」

路與濃臉色蒼白,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齊靖州看見她這臉色,還有什麼不明白的。他極力隱忍著怒氣,笑容卻仍是冰冷得嚇人。摩挲著她下巴的力道漸漸加大,在路與濃眉頭因疼痛而皺起的時候,才稍稍清醒過來,低頭就吻了上去。

「今晚你別想睡了。」

齊靖州說到做到,後面不管路與濃如何求饒,如何主動討好,儘管她淚眼朦朧的模樣讓他心疼。他都沒有停下,直到天邊微白,他才在她額頭落下一吻,「睡吧。」

早上路與濃自然沒能起來,齊奶奶嗔怪地瞪了小孫子一眼,其餘三人臉色卻難看得有些不正常。

因為恰好是周末,都不用上班,齊爺爺就讓齊浩中將齊靖州帶出去了,理由是父子倆好久沒一起運動聯絡感情了。

齊爺爺在書房裡坐了一上午,路與濃一起來,立即就有人跟他匯報。

路與濃沒什麼胃口,一碗粥只喝了小半,就讓人端下去了,她直接進了齊爺爺的書房。

「來了?」齊爺爺放下手中的書。將老花鏡取下來。他愧疚地看了路與濃一眼,嘆了口氣,說道:「今天靖州不在,你想說什麼都可以。」

路與濃沉著,權衡許久後,聲音沙啞地說道:「我記得您說過,齊家不可能出現離婚這種事情。」

「我是這樣說過。可是如果你跟靖州當真不合適。我也不能害了你。表面上的婚姻關係必須保留,但我還是可以做主,讓你們私下裡離婚,以後各過各的。」

路與濃失望地搖頭,這個老人根本不了解他的小孫子是個什麼樣的人。私下裡離婚有什麼用?只要表面上那層關係還在,齊靖州就有理由不放她離開!各過各的?怎麼可能?!

齊靖州不會放過她的!

「我……」她露出一個難看的笑容,「多謝齊爺爺。」

終究還是什麼都沒說。路與濃對著老人家鞠了一躬,轉身離開。

一拉開門,她被嚇了一跳。

「怎麼了?嚇到你了?膽子怎麼這樣小?」齊靖州不知什麼時候站在了書房門口,也不知道有沒有聽到什麼。他嘴角掛著寵溺的笑容,伸手掐了掐她臉頰。

越過路與濃肩頭,齊靖州說:「爺爺,我要先帶濃濃回去了。雲羅想媽媽了。」

說完,也不等齊爺爺說話,拉著路與濃就走。

路與濃心臟還在狂跳,好像隨時都有可能蹦出來,被齊靖州牽著的手手心裡也全是汗。

齊靖州好像沒察覺到她的異樣,說:「在回家之前,我們先去路家一趟吧,你爸媽好像很擔心你。」

路與濃忽然說:「我不想去。」

齊靖州愣了一瞬,繼而一笑,摸了摸她腦袋,說:「好,不想去就不去,我們直接回家。」路與濃能主動跟他說話,還跟他提要求,齊靖州由衷地感到高興。

兩人剛回到家,齊靖州就接到陳達的電話。

「……我家阿起雖然年紀不小了,但是被我這個當哥的給慣壞了,做事不愛過腦子。之前多有得罪,希望齊總大人大量不要計較。本月十二號就是我家阿起成家的日子,齊總若是有空,不放過來喝杯喜酒。喜帖稍後就會送到。」

陳達這通電話,想表達的意思很明顯——顧起招惹路與濃只是腦子不清楚,一時犯傻,人家這馬上就要結婚了,就是對路與濃沒多大興趣的最好證明。

路與濃能聽得出來,相比之前,陳達對齊靖州又多了幾分忌憚,就是不知道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離那天不過兩天時間,陳達竟然就能給顧起找到一門婚事,動作也是夠快。

放下,齊靖州饒有興致地道:「顧起竟然要結婚了,濃濃,你有興趣去參加他的婚禮嗎?」

「好啊。」路與濃笑容淺淡,「如果你肯陪我去的話。」

齊靖州對路與濃的回應很滿意。

……

「我喜帖都快發完了!你敢說這婚你不結?!」陳達將往桌上狠狠一拍,沉著臉望著對面面無表情的顧起,「這世界上女人多的是!你是有多大能耐,敢去和齊靖州搶人?!你知不知道現在連我都不敢輕易招惹他?!」

顧起不說話,精神有些差。

陳達繼續說:「我不管你現在怎麼鬧彆扭,反正這婚你是怎麼都得結!我就鬧不明白了,你和那路與濃認識多久?怎麼就非她不可了?」

顧起說:「我喜歡她。」他認為這一點毋庸置疑,在看見路與濃的第一眼,他就對她有了不一樣的感情,否則怎麼會那樣輕易就向陳達要了她?他說的老和尚給他算的命,不是隨口亂說的,他一直覺得,路與濃就是他等了三十多年終於等來的人。

「喜歡是什麼東西?」陳達抽著煙,一臉不屑,「不過和人家小姑娘相處了那麼幾天,就喜歡上了?這個路君君還和你睡過呢!等你把人娶回來,肯定也能喜歡上!」

顧起皺眉,「我不喜歡路君君。」

「不都姓路嗎?有什麼不一樣?能喜歡路與濃,怎麼就不能喜歡路君君了?」陳達無所謂地說,「不過要真是討厭得厲害,這新娘也不是不可以臨時換人,反正我定下路君君也只是不想麻煩而已,畢竟人家小姑娘都自己送上門來了。你也可以自己找個喜歡的替換掉路君君——當然,路與濃除外,總之我不管你找誰,十二號你是必須結婚!」

教訓完弟弟,陳達對旁邊的助理說:「對了,這喜帖,你給路小姐——那位路與濃小姐的母親,就是那位姓岳的女士,親自送上一份,記住不要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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