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強龍要壓地頭蛇(2/2)
「可是……父親從一開始就沒有想要貪戀權位,他憑什麼要提防父親?」
褚亮反而笑了起來:
「你雖然和陳縣令年歲相仿,但可真是個沒有長大的傻小子。如今天下大亂,盤踞郡縣者不可勝數,他以只身前來陽翟赴任,既沒有州郡之中的靠山,也沒有縣鄉之中的助力,情況本就艱難,如果不考慮如何制衡當地大族,只憑一股膽氣橫衝直撞,為父才會真的看不起他!」
年輕一點的褚茂張了張嘴巴,最終嘟囔了一句:
「我還是不清楚,被他這麼針對,你為什麼看起來……反而有些開心!」
-
褚亮的推測與陳飛的計劃完全一致,當親眼看到「殺人犯」楊志之後,陳飛就確定,此人可以收為己用。
只是經過了簡單的套路之後,他就正式讓楊志擔任了自己的貼身護衛,信任程度顯然遠遠超出了褚通。
為了徹底讓楊志死心塌地為自己效力,陳飛不僅完全免除了他的罪責,還賞賜了錢糧和布匹,甚至還將縣衙周圍的一棟宅院送了出去。
對於住處,楊志本來堅決推辭,說自己既然擔當護衛,那就要晝夜守衛在陳飛的身邊,既不需要,也沒必要,但陳飛只說了一句「你的母親和家人可以就近居住、方便照顧」,身為大孝子和家中頂樑柱的楊志就沒有拒絕的理由。
陳飛給了楊志三天時間用來搬家,同時派遣王沖負責此次雷霆行動的清點工作。
結果讓他相當滿意。
「稟縣君,經過三天查點,趙氏一族名下,共有良田超過近三萬畝,依附者近三百戶,存糧超過十萬石,食鹽一千餘石,布兩千餘匹,金銀等財物折合八千萬錢,城內大小宅院十二座、各類店鋪七座,城外莊園九座,另有馬30匹、牛150頭、豬400頭、羊3000餘頭、雞鴨鵝等數萬,此外,在趙氏武庫中尚有刀矛弓弩鎧甲若干……一應帳目均在此處,請縣君過目。」
看著竹簡上的這些數字,陳飛的雙手忍不住微微顫抖起來。
按照和平時代的物價,只三萬畝良田,就能夠折算成六千萬!而這些財產的總價值,更是輕鬆達到兩三億!
一個普普通通的商賈家族,就能夠擁有如此巨大的資產!
嘉慶誅殺和珅的時候,是不是也是這種如夢似幻的感覺?
自己忽然從一窮二白變成手握億萬財產的土豪!
他定了定神,向褚通抬了抬下巴:
「替我草擬一道命令。」
褚通連忙鋪開竹簡,提筆記錄。
「一、此次查獲財物、牲畜,皆沒入府庫,以縣尉王沖兼管府庫,進出物資需經本縣或褚縣丞批准。
二、凡縣衙所屬官吏、兵士,可憑身份領取食鹽一升、布一匹、雞兩隻、羊一頭,以備過冬之用。
三、賞賜褚氏五十萬錢、布百匹、豬百頭、羊千頭,以茲嘉獎。」
陳飛一邊喝酒,一邊觀察了一眼褚通的反應:
「你先拿去褚縣丞審閱,如果沒有補充,就照此執行。」
褚通向來不是什麼喜怒不形於色的人物,聽到第三點時已經眉眼帶笑,友好度「噌」的一下直接衝破了50,寫完之後便屁顛屁顛跑去給自家叔父匯報。
陳飛這才轉向王沖:
「王縣尉先是隨我圍殺趙氏,這幾天又連夜清點物資,實在辛苦了。」
王沖連忙拱手:
「縣君言重了,能夠處置趙氏,小人和眾兄弟心裡實在痛快。」
陳飛點了點頭:
「你從府庫里支出十萬錢、一百匹布、一百石粟米,給親近的弟兄們分了,算是這次的辛苦錢,如果有受傷的,再多補一點,你自己掌握。」
王沖顯然很是開心,直接行了大禮:
「小人代眾兄弟謝縣君賞賜。」
陳飛揮手示意他退下,就看到剛剛搬家的楊志領著一家老小邁進了大廳。
還沒等他詢問,楊家四口男女老少就「撲騰」一聲跪倒下來。
只聽友好度直接爆表的楊家老太太涕淚縱橫地說道:
「縣君救了我兒,又殺了趙氏滿門,就是救了楊氏一家。先夫早逝,楊氏子息單薄,只有兩子一女,願為縣君為奴為婢,報答恩情!」
陳飛看了一眼她的子女。
小兒子楊忠看起來只有七八歲,呆頭呆腦,瘦瘦弱弱,暫時沒什麼大用。
至於這個女兒楊蓮……
陳飛搓了搓下巴:不得不承認,雖然只是農村土財主,但趙康這個老不死的,審美眼光……也還算不錯啊!
-
《楊志傳》:志本家貧,父叔早亡,僅打獵為生,有妹膚白貌美,陽翟大姓趙康圖之久矣,志母不許,康乃勾結族人慾強納其女,志怒而殺康,遂收於縣曹,將坐死罪。時太祖新任陽翟令,既審卷宗,慨然曰:「趙氏橫行郡縣久矣,前任憚而縱之,吾獨不懼也,當以法而族之。楊志為妹殺人,勇士矣!」遂屠趙氏,釋志歸家,志感其恩,頓首不去,太祖惜其勇力,遂留為護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