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履約(1/2)
李清照之母王氏早卒,李格非隨後續弦,所娶之妻也姓王,是宋仁宗皇帝天聖八年狀元王拱辰之後,同樣也是出身於名門,學識較高,善屬文章,知書達理的。
王氏嫁給李格非之後,一直沒有生育,因而視李清照為己出,此時見李清照仍是不肯同意,於是開口勸道:「清兒,同姓是不可成婚的,此為我大宋王法,不可違逆啊。」
同姓為婚是這個世上的婚姻禁忌,為歷朝歷代律典所禁。
娶妻不娶同姓,就連納妾不知其姓名的,也是不允許的。
《宋刑統戶婚律》之中規定,諸同姓為婚者,徒兩年,緦麻以上以奸論,也就是說同姓為婚就會被流放兩年,而五服之內的同姓為婚就要以通姦罪論處,而通姦罪就至少要被流放三年。
王氏說出了此條律典,頓時使李清照啞口無言,怔怔的看著李格非與王氏,心中愁苦不已。
無論怎樣,無論做什麼事,均不能違背律典。為了李三堅考慮,李清照也不能再行此舉了,就算是兩人強行成婚,就算是暫時無人追究,那麼今後也會成為世人的笑柄,同時也會成一個隱患,隨時可能有人會拿這件事情來說事。
「清兒,此乃天意,天意不可違,你就認命吧。」李格非見李清照愁苦的模樣,心中不忍,於是將李清照拉到身邊,輕聲嘆道。
其實《宋刑統戶婚律》禁止同姓為婚,禁止的是同宗同姓為婚,即禁止同祖所生的子孫成婚,同姓而宗異則不在此列。只不過依《禮記曲禮》,仍是不可成婚的,若成婚就是有違禮法。
李三堅與李清照誰知道是不是同一祖宗所生?往上數十八代是不是同一祖先?因而若兩人成婚違不違法宋律不得而知,但肯定是有違禮法的,因此李格非與王氏是持反對意見的。
同時王氏視李清照為己出,當然也是希望李清照能夠嫁入豪門大族,能夠嫁給一個有功名在身之人,如此才能一輩子吃穿無憂、幸福美滿。
因此王氏雖對宋律較為熟悉,但未說出宗異同姓是可以成婚的。
「我。。。我就是不願意。」李清照仍是倔強的說道。
。。。。。。。。
「我不。。。不願。。意,請。。。爹爹。。。三思。」趙挺之之子趙明誠心中有些害怕,但還是結結巴巴的拒絕道。
「為何不願意?」趙挺之聞言奇道:「你不是一直喜歡李格非之女嗎?」
「爹。。。爹此言是何意啊?你是如何知道孩兒喜歡她的啊?」趙明誠詫異的看了一眼趙挺之後問道。
「知子莫如父。」趙挺之沉著臉說道:「你不是前些日子夢見一本書嗎?書上寫著『言與司合,安上已脫,芝芙草拔。』這八個字,你當時還不知道是何意,現在為父就與你解夢,『言與司合』是『詞』字;『安上已脫』是『女』字,『芝芙草拔』是『之夫』,不就是說你將要做『詞女之夫』嗎?李格非之女清照是行詞才女,此不就是你心中所願嗎?此乃天意,不可違之。」
「雖然如此。。。可孩兒還是不願意。」趙明誠仍是拒絕道。
「這是為何?」趙挺之臉色是越來越難看,沉聲問道。
趙挺之心中真是鬱悶,原來自己以為雙方門當戶對,兩人又是郎才女貌的,是個皆大歡喜的事情,可事情居然生出了如此多的變故,居然到了如此地步?首先是李格非不太願意,以回家商量推脫,然後是自己兒子拒絕這門婚事。
趙挺之心中簡直是異常惱火。
趙挺之從前與元祐黨人是勢若水火,如同仇寇,可此一時彼一時,目前朝堂之上風雲變幻,因而趙挺之欲借兒女親事向元祐之人示好。
宋帝趙煦體弱多病,這是眾所周知之事,一旦趙煦西去,那麼朝局必然會發生巨變,趙挺之不得不為今後打算。同時一旦趙煦駕鶴西去,那麼太后向氏也必然會垂簾聽政,原因就是此為宋歷朝歷代的慣例。
此時趙挺之示好於元祐之人,若今後朝廷真的有什麼變故,那麼趙挺之就有了轉圜的餘地了,最起碼能夠保持目前的官職與地位了。
趙挺之為此舉倒不覺得如何丟人,像如此這般的事情他們做的還少了嗎?有過之無不及也!有些人做的更是厚顏無恥之極。。。
無論怎樣,這樁婚事必須得成,趙挺之心中暗道。
「爹爹。。。」趙明誠雖然懦弱,但此時仍是大著膽子答道:「翰韌兄。。。翰韌兄他是孩兒之友,常言道,朋友妻不可欺,如此,孩兒怎能娶她。。。她為妻啊?」
其實李三堅只與趙明誠有數面之緣,兩人聚在一起喝酒也沒幾回,若與曾公明相比,兩人之間的友情是差遠了,可此時趙明誠卻念著兩人之間不多的友情,從而不肯答應這門婚事。
「什麼?李格非之女有夫了?他們何時成婚的?翰韌是何人?」趙挺之聞言大吃一驚,連連問道。
若李清照已經成婚,那麼還談個屁的雙方結親啊?趙挺之氣憤的想到。
「翰韌就是李三堅。」趙明誠聞言搖頭道:「他們沒。。。有。。。成婚,就連定親都。。。都沒有。。。只是。。。」趙明誠話未說完就被趙挺之打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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