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常平倉(上)(1/2)
常平倉是為了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為朝廷所置,是一種倉儲。其目的就是平抑、穩定糧價及賑濟災民。
常平倉源於戰國時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糴倉,即朝廷於豐年購進糧食儲存,以免穀賤傷農,歉年賣出所儲糧食以穩定糧價。
宋常平倉始置於宋太宗皇帝淳化三年。
淳化三年,「京畿大穰,物價至賤」,於是宋太宗皇帝趙光義下詔於京師開封府置常平倉,以平抑糧價,此時止開封府有常平倉。
宋真宗皇帝景德三年,才在京東西、河北、河東、陝西、江南、淮南、兩浙等路置常平倉,宋常平倉之制也始於此。
不過此時一些偏遠路府州軍縣,如福建路、廣南東西兩路,仍是沒有置常平倉。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了宋真宗皇帝天禧四年,才在偏遠之地,如荊湖、廣南、福建等路置常平倉。
宋神宗皇帝年間,常平倉甚至設置到了縣一級,不過也是一些大縣。
此時福建路也置有常平倉,而泉州常平倉規模較大。
「狄管勾,快開倉放糧吧?」
「米價踴貴,飢死者相望,再不開倉賑糧,平抑糧價,後果難料啊!」
「大是,大是也!若不立即開倉賑糧、平抑糧價,恐激起民變啊!」
「我德化縣,因大風、水患,壞廨宇、民舍千八十七處,水漂民廬,壞田稼,人畜溺死者甚眾。士庶百姓流離失所、衣食無著,饑民萬餘求賑廩,如久旱望甘露啊!」
「一些縣、鄉、鎮,已有惡少、刁民之輩,持器掠脅富室及其廩倉,剽谷而去,甚於寇攘啊。」
「狄管勾,快快開倉放糧,平抑糧價,否則後果何人也擔當不起啊!」
「。。。。。。。。。」
李三堅趕到泉州州衙之後,聽聞泉州州衙崔通判等人聚在泉州常平倉之時,就立即趕往常平倉。
李三堅等人趕到常平倉之時,只見泉州州衙及諸縣、鄉的許多的官府之人,聚集在了常平倉之前,眾人是紛紛要求打開糧倉立即賑災,是七嘴八舌的,吵成了一鍋粥。一些情緒激動之人,甚至擼起了袖子,躍躍欲試的,大有一副準備親自動手的模樣。
「諸位。。。諸位。。。」此時一名身穿綠色官袍,年約三十餘歲的中年漢子慌得連連拱手道:「本官是掌泉州常平倉之事,可其一本官並未接到提舉司打開常平倉之命啊,其二就是新任泉州知州李知州還在路上啊,由此本官無論如何也不敢擅開倉稟,擅開倉稟,上頭怪罪下來,本官長几個腦袋啊?啊?你們倒是說說看啊,本官長几顆腦袋?若本官多長一顆腦袋,就砍下一個送給你們便是。」
狄管勾越說越生氣,越說越委屈,越說越激動,老大一個人了,眼淚都快掉下來了。
宋常平倉初歸朝廷司農寺專管,直至元豐三年,宋神宗皇帝下詔罷三司歸戶部左、右曹,自此三司之權就歸於戶部,三司之名也就不存在了。
而此時常平事務劃給戶部右曹主管,右曹專領於右曹侍郎,而右曹侍郎又為宰相所制,因此朝廷主管常平倉之事的實為宰相。
宋地幅員廣闊、人口眾多,因此戶部右曹是不可能對宋各路、各州府對常平倉事務面面俱到的,特別是一些偏遠之地,如川陝、廣南、福建等地,更是鞭長莫及,因此又在路一級置主管常平倉事務的衙門與官員。
宋熙寧二年以前,轉運司或提刑司兼領各路常平倉事務,直到熙寧二年,王安石變法,詔令向各路派遣提舉官、同管勾官,自此就由提舉司主管常平倉事務,當然,提舉司並不專管常平倉事,同時也兼領農田、水利、差役等事。
而州府一級的常平倉事務是由知州、知府、通判或其幕職官兼領,或由常平管勾官專管。
一般來說,各路府州軍需差官一員主管常平錢穀,十縣以上州軍差官二員分管,沒有置通判的州府,才由知州兼領常平倉事務。
因此此時泉州常平倉事務是常平管勾官專管,但知州或通判負有監管之責,這其中一般是由通判監管,知州輔之。
此時欲打開泉州常平倉,開倉賑災、平抑糧價,不但需管勾官准許,還要知州或通判准許,最後還需由福建路提舉司准許,因京城距離泉州遙遠,災情似火,因此開倉賑糧之事可事後奏報朝廷,但奏報必須詳實,且朝廷還會派專使下來核查此事。
李三堅讀書八年,為官一年有餘,對於這些還是多少有些了解的,但卻不了解泉州的具體情況。
「我管你長几顆腦袋啊,耽誤了大事,激起了民變,你長十顆腦袋也不夠砍的。」
「李知州不在,可崔通判在啊,由崔通判簽書便是啊。」
「黃縣丞所言甚是,京城距離此地有數千里之遙,誰知道李知州何時才能到啊?百姓失所,災情似火,可不能耽擱啊。」
「就是,就是,江南風景如畫,李知州指不定在哪裡流連忘返呢,此所謂遠水解不了近火。。。」
「。。。。。。。。。。」
泉州眾官聞言仍是不依,叫叫嚷嚷的不肯罷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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