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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買歌賣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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彎州區的影劇院比他們前邊經過的蘭迪市和復州縣影劇院都大,有兩千多個座位,昨天晚上歌舞團賣出了一千八百多張門票,雖然沒有滿員,但是卻比前兩個地方多賣出去三百多張票。

除去場租上稅的一切費用,單場剩餘利潤將近六千元。

就算給員工發一千塊錢的獎金,畢勝兩口子還有五千元的純利。

畢勝兩口子這嘴整天都是笑呵呵的。

第二天早晨葛安屏帶著一群人來到畢勝歌舞團駐地的時候,梁涼剛起來不久,正一手拿著包子吭哧吭哧的吃,一手拿著一本刊物在看。

他在看刊物上一篇叫《一九九三,明星大走穴》的文章。

現在正看到明星出場費那一塊。

吳唯唯:五千——七千;

莫嗷敏:五千——七千:

何安琪:五千——六千:

樂友歡:五千;

葛安屏:三千——四千;

孫慶:三千——四千;

范琳:三千——三千五;

蘇恩南:三千——三千五。

葛安屏屬於二檔的明星,竟然被宣傳成了天后級。

再往下就是三檔的了。

楊赫安:一千五百元;

張曉蘭:一千五百元;

蘇雲水:一千五百元;

看完了這一段,梁涼對這些走穴明星的收入有了一定認識,心裡邊也小小的羨慕了一下。

他們一場演出的收入等於自己將近半年的工資了。

不過很快就把這個羨慕的念頭拋到腦後。

人家掙得多那是人家的能耐,走穴這活看著風光,其實裡面的艱辛也只有他們自己知道,沒什麼可羨慕的。

但如果他們要買自己歌,這個價碼倒是可以做個參考,怎麼也不能低於他們的身價。

畢勝接待了葛安屏等人,在聽明白葛安屏等人的來意後,對著大棚里一指。

「歌曲的事你們只能去找梁涼了,那些曲子都是他的,我們只有使用權。」

這些曲子梁涼可是和歌舞團劃分的明明白白,歌舞團只有演唱使用權沒有其他的權利,版權還是他自己的。

葛安屏和梁涼狹路相逢後異常吃驚。

原來就是那個報幕的小年輕的,他在舞台上用的名字叫什麼狼??

「梁涼師傅,你就是那些歌的作者。」

有人管自己叫師傅梁涼忍不住哈哈笑了。

「別叫我師傅,你們都是大咖我可當不起師傅這個稱謂,你們就叫我小梁吧。」

「那我們就不好意思了,小梁!我們來的目的是想問問,你們歌舞團里有些歌是你原創的?」

「可以說是吧。」

「這些歌你是怎麼創作出來的?」

「也沒什麼原因,就是瞎寫是。」

葛安平的鼻子差點沒氣歪。

聽聽氣人不!

瞎寫的!我們怎麼就瞎寫不出來這樣的歌曲?

「請問你今年有二十嗎?」歌手張嘉傑問。

「再過五個月我就十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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