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有一種愛叫做放手(2/2)
男女之防,在古代是個很大的話題,可是在民風漸開的民國,西化的男女之間已經遠遠超越那種「授受不親」的階段。原本只是在私下裡親親我我的梁、林二人,在醫院裡倒完全放開了。
張漢卿不是那種把妹不成就拔刀相向的心理鄙薄之人,但也不樂意見到這種場面,是個男人都會吃醋好不?
林徽因不避嫌在醫院為之擦汗,讓三個人大為不滿:梁思成的母親李夫人、她的傾慕者徐志摩、另外一個就是張漢卿了。
李夫人不滿很正常,她是個傳統人家的女兒,對於林徽因以戀人身份所做的事非常看不慣,因此連帶著討厭林徽因,以至於他們的婚事也直到李去世後訂婚儀式才在北京舉行。
徐志摩的不滿是一種豁達的態度:即使林徽因開始對他愛理不理,我卻為她肝腦塗地。不到最後一刻堅決不放棄,他用這種態度表達他的不滿,很符合文人的氣質。
張漢卿也很不滿:對所有單相思的男女都一樣,眼看著對方和異性有密切的關係,沒有一點感覺倒奇怪了。也不知道他們私下裡已經發展到什麼階段,張漢卿不吝想像最香艷的畫面。
至於他自己在單相思期間還時常與谷瑞玉做做成人之間的遊戲、也不妨礙他對於一凡有心有挑逗,直接無視了。在很多時候,男人既多情又痴情啊!
落花有意,流水無情,張漢卿決定放手了。正如「你永遠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就像你永遠也感動不了一個不愛你的人」一樣,人家都到這種程度了,你再還摻和著有什麼意思?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
想想自己只所以喜歡林徽因,恐怕就是因為她骨子裡裝著的刺吧?一直被女人寵著,突然被遇到帶刺的玫瑰難免覺得稀奇,也會激起男人天生的征服欲。但可能你得到後,發覺還要小心翼翼地捧著手中的玫瑰吧?
它是會扎人的!
正如梁思成在回憶中提到的:「林徽因是個很特別的人,她的才華是多方面的。不管是文學、藝術、建築乃至哲學,她都有很深的修養。她能作為一人嚴謹的科學工作者,和我一起到村野僻壤去調查古建築,又能和徐志摩一起用英語探討英國古典文學或我國新詩創作。她具有哲學家的思維和高度概括事物的能力,所以做她丈夫很不容易…
我不否認和她在一起有時很累,因為她的思想太活躍,和她在一起必須和她同樣地反應敏捷才行,不然就跟不上她。」
想想這樣,還是任他行魚水之歡的谷瑞玉及開始漸漸能夠讓他上下其手的於一凡更有意思。
「我和林徽因不是一類人,註定走不到一起去」,有一種愛叫做放手,既然她已找到自己認為的真愛,又何必強求呢?自己喜歡的,是她的那種要強和好勝之心,那就終其一生,自己努力給她營造一個良好的環境吧。
做出了這個決定,他甚至為自己的明智和看得開而感到敬佩,這才是男人!
在男女之事上,國人明顯地偏袒男人,這傾向已經有兩千年了…張漢卿是個很傳統的男人。
這些心理活動只是一剎那的活動,一剎那間的疼痛,緊接著是一剎那間的輕鬆。張漢卿對林徽因的舉動視而不見,卻開始真正行起了他此來的目的:探望。
他向王庚夫婦致意,然後仔細地詢問了梁思成的傷勢,儘管瞎子也能看出來他目前已經沒有大礙了。
一番沒營養的寒喧後,張漢卿和梁啓超聊起了這件事:「梁公,對這件事您有什麼想法,儘管提出來。我張學良別的能耐沒有,這件事還是能夠負責到底的!拼勢力拼影響,我不信他金永炎還能隻手遮天!」
這不是張狂,說實話,只要張漢卿正式表態說要追究金永炎的責任,民國的法院還不得屁顛屁顛地誇他有法制精神。至於大總統那邊,黎元洪有什麼實力敢和他叫板?
只是梁啓超根本不讓張漢卿有發揮的餘地,他是看出來了,張漢卿是在作秀給人看呢。示好梁家,沒必要啊?梁家在文化界影響力是不錯,但在軍政兩界完全是虛高的人脈,自己是知道的。
借梁家打擊黎元洪?也不太像。自己雖然心不在政界,這北京的局勢還是看得很清楚的。黎元洪夾在直奉兩系當中,完全是個傀儡。金永炎雖說是他的四大金剛之一,卻只是看著莊-嚴實際上是泥菩薩,一泡尿就能蹋了他。
想不清楚就不要想了,這些政治人物的心思都是極深的,連這位年輕的少帥都是。搞不清楚就不要摻合,所以這件事就當做一件純粹的交通事故放手吧,這也是給梁家在變幻的世道積福、給子女一點愛:「到此為止吧,少帥,就只是一起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