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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6章 走下神壇的皇帝(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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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扭的瓜不甜,皇后要離婚那就離吧,我再勸勸她讓她顧忌下皇家顏面,但檯面上就不要再提了;皇上前次離京是實打實的沒法子爭辯,那就認吧,反正罪名也不大;

至於歲支這筆錢,我看是沒法子談了,誰讓上次張紹軒(張勳)打事情搞砸了呢?這些都不是事,皇上同意之後我就下一個特赦,諒別人也說不出什麼話來。

以後,我會從我的收入中每年拿十萬出來給皇上生活。沒有紫禁城這個大屋子,帶幾個傭人足夠生活的了。至於宗廟陵寢奉祀、德宗(即光緒)崇陵所有產用經費這一塊都不變。是否可行,請皇上斟酌。」

還斟酌什麼?溥儀怕的不就是入罪從而喪失一切優待嗎?現在外界已經漸漸形成一種輿論,就是經過張勳復辟,廢帝被趕出紫禁城有其合理性,應該被「淨身出戶」。

現在有張作霖這個好臣子給了一條生路,焉有不准之理?過了這個村可就沒這個店了,幾次提審的經歷他也清楚,民國政|府內還有幾個老傢伙對皇室還是有感情的,如果換作張漢卿那一撥年輕權貴,他這個皇帝註定是沒好果子吃的。

為免夜長夢多,還是答應了再說吧。這裡的條件雖然比其它的辦室強多了,但關在這裡不知明天的事還是挺嚇人的。有老張的特赦,人身安全是沒問題吧?

搞定了皇帝,皇后那邊也要息事寧人吧,畢竟有些罪名是皇后作的證。本著盡一盡臣子最後本分的想法,張作霖又趕到婉容那邊。

不過這次,婉容絕對不同意他下跪了,她撫著已經隆起的小腹:「張大帥,婉容受不得您的大禮,您這是折我的壽啊!您說什麼我都答應,只要漢卿那邊同意。」

見事兒辦得如此順利,張作霖也不去回味皇后嘴裡那滿含親昵的「漢卿」了,興沖沖地找張漢卿協商去了。別說,他的兒子和皇后那點事,還真沒人告訴他。一是這事兒畢竟就小圈子內有點影響,外人是不知道的;二來這種狗屁倒灶的事,誰向他這個國家領袖說幹什麼?

倒是張漢卿聽到這個消息後哭笑不得,你一個國家|主席、人民黨軍委|主席竟然去拜前清的皇帝,傳出去人家怎麼講這個民國政|府?還要拜皇后,這不成了公公給兒媳婦行大禮,她敢受我讓她在床上好看!

不過老爸都出面了,這個事就不好再追究了,搞下去還不知會出什麼么蛾子呢。

雙方私下裡達成協議,所以溥儀最後作了妥協也是情理中事。作為妥協的結果,是溥儀完全同意婉容的離婚要求,不帶任何條件。

當然,張漢卿給他開出的條件是:婚,是一定要離的;罪,是一定要承擔的,刑,是一定要服的,但會在適當的時間有特赦;他之前所享有的全部待遇,一定會撤銷的。

所以接下來對溥儀一案的審判的進程迅速加快:廢帝在日本人的蠱惑下意圖在東北建國,犯了分裂國家罪,但鑑於其深處宮中,不知皿煮國家的意義,客觀上也沒有造成很大的過失,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與婉容離婚一案,由於雙方都同意,因此離婚成立。

判決那天,審理溥儀的中院人山人海。

講起來,叛國罪有點重了,他無非是想搞另一場形式的復辟。跟日本人混一起,不會有什麼好下場的,這一點,張漢卿早就警告過他了。不過張漢卿不是那種把事做絕的人,對於這種本身能力不足卻又占有很多資源的人,他的利用價值還有。

於理,對於一個「未遂」的投敵者,不適用死刑;此外,也顯示不出民國政|府對於《皇室優待條例》法約的尊重。

於情,這是一個弱勢的皇帝在脅迫下本能的反應,那兩顆炸|彈之事已經說明,他也是無可奈何。而且出走並不意味著叛國,只是為人民黨所造出的國內的輿論所不容。張漢卿已經弄了人家老婆,總不至於要把他的人也弄沒了----他也是個可憐人吶!

溥儀對判決結果表示服從,並表示不上訴。當他親口認罪並同意與婉容離婚的那一刻,等待在旁觀席上的各方都用自己的理解表達了感想。保皇派視之為是皇室正式沒落的標誌,女性解放團體認為是女權主義的勝利,而中外記者們都從中國歷史的意義解讀為皿煮的勝利。

而民國法院在這起案件中,已經徹底把他視作普通的公民。經此打擊,清朝皇室在國民中的地位急劇下降,三皿煮義革命取得完全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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