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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5章 轟動民國的離婚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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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可戳中保皇派的七寸了。誰能想像,高高在上的皇上一下變成階下囚?不管最終審理結果如何,溥儀只要站在被告席上,皇室的最後一點顏面便蕩然無存了。對已經式微的皇室來說,這不啻是一場大地震。

皇帝身陷囹圄,再加上這一場後院起火,讓從前的那些王公貴族像得了失心瘋一樣。

於是緊急與婉容的代理律師、民國大律師張紹增商議:「只要婉容同意讓政|府不起訴皇帝,離婚後不改嫁、住在娘家不住別處、不得做有損於皇室名譽之事,皇帝同意離婚。」

說實話,婉容也想這樣輕輕地揭開一頁。畢竟作為曾經的皇后,她對於名譽還是極重視的,也顧忌著娘家利益不受損。

但是張漢卿卻不肯善罷甘休了,他對婉容說:「我平生最恨人家向我要挾了,況且拿通敵之事和我做交易,是我不能忍受之重。卯是卯,丁是丁,他們要打官司就來打好了。十五年前,民國都能把皇帝趕下台,如今竟會因為他們的幾聲吆喝亂了綱紀?」

他安慰她說:「你放心,我絕不會讓你的娘家人受到傷害!我還要把他們當成一個榜樣,看和皇室說拜拜並跟著中|央走的人是什麼結果!」

於是震驚中外的皇后訴請離婚案在北京中級法院隆重開庭,當然婉容沒有出席。她的代理人用鏗鏘有力的聲音對中外記者說:「舊皇后也是國家公民,也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請各位把焦點關注於中國第一部《婚姻法》的實踐上來,讓我們看一看,新法對舊皇后能不能做到離婚自由!」

中華婦女同盟會把這場官司看作新法成敗的試金石,因此不遺餘力地為婉容打氣。在幕後遙控的於一凡,一邊聽著前方傳來的局勢匯報,一邊摸著肚子惡狠狠地想:「若不是看著婉容姐姐可憐,我才不會這麼幫著你這個壞蛋!」

一夜綿纏中,張漢卿被逼著倒出他和婉容的關係。只是他狠命渲染了婉容在後宮中的苦楚,也編造出他和婉容一見鍾情、自己立誓救她於水火的心情;再加上她已經懷孕,自己無論如何也要保她的自由生活與人身獨立,簡直把自己變成一個情聖和勇士的合成。

對此,於一凡只是有當無地聽。張漢卿的風流,在民國是出了名的----因為他太有名氣的關係,因此在新時代下難免要被與堅持一夫一妻的男子比較。這個時代的國情就這樣,於一凡沒有能力去制止他的這種對女人的渴求,也就認命地不管他。

好在他的一個好處是多情歸多情,男人該有的責任心是有的。她之所以跳出來幫助婉容,只是因為同病相憐:她們都懷了張漢卿的孩子。

於是新的觀點出現了:溥儀作為一個對國家有巨大恥辱的男人,婉容是否有必要繼續跟他呆在一起?對「棄暗投明」的皇后,是不是應該以寬厚的心讓她感到國家、社會的包容,也是一種支持?

區法院的判決對溥儀相當不利:在七位法官中,判他有叛國罪的有六人,另外一人因為某種關係,迴避了。

面臨著牢獄之災或者生命危險的溥儀顧不得再管婉容的事了,現在他需要婉容拉他一把。以她和張漢卿的關係,把他包裝成深受日本人這害的末代君主也是可以的。

他派人知會婉容的律師張紹增:「只要婉容答應三個條件,他同意與其離婚,條件是:不得改嫁、住在娘家、不得做有損皇室名譽之事。另外,她要證實自己的清白。」

所謂叛國畢竟只有川島芳子的證詞,如果皇后在離婚之際還替他作證,勢必會對他的處境有相當改善。而且,以她與少帥的關係,在上訴中扳回應該不是問題。

不過他又犯了一個死要面子的毛病。婉容離婚何來?無非是可以方便與張漢卿的交往並向外界隱瞞孩子的真相。不結婚,這孩子算誰的?

於是婉容方乾脆利索地駁回溥儀的意見,並明確告訴他:「就是為了保住自由身和名譽才離的婚,是否再嫁、住在哪裡,與他何干?至於何事有損皇室名譽,伸縮餘地太大」。並按照張漢卿的意思說:「現在皇帝與日本人勾結在一起,庶幾無名譽,我還擔心我的名譽受損呢!」

保皇派儘管搖旗吶喊,但是已經成為末路的跳樑小丑,又如何能與日月爭輝?單單一個「漢奸」的罪名,就把他們打得半晌翻不起身來,何況明眼人都知道,婉容的背後站著一個偉男人。

如果被宣布為叛國,則婉容可以自然離婚,沒有任何阻擋;而如果先讓婉容離婚並取得她的「諒解」,反有可能讓溥儀的罪名減輕----一看都要看婉容背後那個男人的意思。

雖然說的是「三權分立」,但是皿煮這個新東西要在中國落戶生根,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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