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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4章 新婚姻法背後的較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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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被押回來後一直呆在秦城監獄,對此婉容很是擔心:曾經的大清皇帝,如今的階下囚、被輿論認為向日本人出賣祖宗的漢奸或滿奸,生命朝不保夕。她這位皇后,該何去何從?

自從溥儀決定去大連,她就在心理上與之決裂了。在張漢卿的薰陶下,她深刻地認為:無論有什麼樣的政見、想法、利益,出場國家都是不齒的、不可原諒的。但是好歹是多年的名義夫妻了,她在成婚後溥儀對她的好,她一直無法忘記。

因為「復出」後收拾局面的忙亂,張漢卿一直沒顧得上這事。如今政工制度已經開始實施,國會在眾議院的選舉也必將水波不興,他又開始有時間了。這不,政工制度頒布的當晚,他就來到婉容的住處。

這是一個臨近清華園的兩層小樓,原本就是張漢卿作為人質時的小窩。在進入北京後,這裡就被一直封存起來,似乎準備百年之後用作「少帥故居」向公眾展覽。好在張漢卿沒那麼奢侈,況且人還活著,搞這些東西做什麼?

得知婉容有孕,他一直處在欣喜中。原來不是自己沒用,而是於一凡、谷瑞玉她們碰到的時機不對。不過也要努力了,身為中|央要員,一舉一動都體現著國家的意志,如今也很難太大張旗鼓地去天津找谷瑞玉、去《現代快報》找於一凡了。

至於梁青竹,他已經不能用語言來形容他的痛苦。無它,《中華民國新婚姻法》頒布了。

講起來,這部法律還是在於一凡的推動下完成的。與之前對一夫多妻制的最大不同是,它肯定了對於各類子女權利的平等。

在古代,正妻生的孩子稱「嫡」,妾生的孩子稱之「庶」,連妾都不算的黑戶自然就是「私生子」了。儘管都是子女,在權利上可是大大有別。在財產繼承權上,嫡子具有先天的優勢。

男主外,女主內,家裡所有的都是妻的,包括所有的孩子。無論嫡生庶生,都得管正妻叫媽,也就是所謂的「夫人」,妾生的孩子,管著自己的親媽也只能叫「姨娘」,這在《紅樓夢》里得到極大體現。

這個與現代文明不匹配的東西在五四運動後廣為詬病。由於女權被提出,提倡男女平等,所以妾生的孩子也應當享有平等的權利。新《婚姻法》比之舊法的最大不同,便在於此。

可是關於妾的身份問題卻沒能得到有效解決,因為在這個年代,有權有勢的男人娶幾個小老婆已經蔚然成風。

包括張作霖在內的中|央高級幹部,除非他是作風新潮的或者留過洋的,基本上都有妻妾。像張漢卿,光正式的就有一妻四妾,梁青竹不知道怎麼算,還有盛愛頤、宋美齡、婉容不知道怎麼算。

也不是她們維護自己「權益」的問題,都已經成既成事實了,這個妾的身份到底怎麼算?

說起來,中國古代其實也沒有實行「一夫多妻制」,而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皇帝雖有「後宮佳麗三千人」,但是屬於「正妻」的,只有一個皇后。多出來的,不叫妾,叫妃。

不管叫什麼,對已存在的事物,就是法律,也講究個「不溯及以往」,所以新法也迴避了這個問題「妾之問題,毋庸規定」。

原因便是這個尷尬的解釋:「妾之制度,亟應廢止。雖事實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認,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單行特別法規定。」其中心思想便是默認事實、拒絕評價。

但是民政局不好操作啊!新婚人員登記倒簡單,可是已經生活了大半輩子的妻妾同堂人家,這補證的事不好玩啊。不可以寫妾,總不能大家都是以妻的身份和同一個「夫」結婚吧?那叫重婚!

問題反應到上面,後來中|央政治局還為此開了一個會。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各抒己見,基本上沒什麼好見解。

俗話說「寧毀一座廟,不毀一樁婚」,妾作為一個身份已經存在許多年了,想一下子解決它,難啊!何況在坐的很多就是有許多妾的人,像張作霖就笑罵張漢卿:「閒得蛋疼,來講這個事。」

就是在民間,也是一個很熱鬧的話題,在報紙上也進行了全國大討論,涉及了社會的各個階層。有學者認為:廢除妾,此舉旨在保護一夫一妻制;有學者認為:這給妻妾爭利埋下伏筆,是提倡妻妾平等的信號;有學者認為:這是女性覺醒的標誌,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象徵…

這是於一凡給張漢卿的一個難題。

開始事實婚姻兩年多了,自己還不如黃婉清、谷瑞玉兩位姐姐。黃婉清的妾的身份是得到張家認可的,她也搬到大帥府、現在的中南海堂而皇之地與少帥生活在一起了;谷瑞玉在天津與張漢卿正式結了婚,雖然在時人心中她仍是妾的身份,但是好歹被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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