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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1章 完美收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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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卿才不理會他們的無理取鬧,就像他和英國總領事巴頓所說的:「中國軍人和英國軍人的對峙及交火事件,性質和軍隊針對平民是完全不同的。

是誰在發第一槍,我們也在調查;至於炮擊事件,同樣是英國軍艦炮擊中國平民,而且是在華界,這完全可以理解為侵略。中國炮兵為了保護平民和國土主權而開火,是應有之義,就像中國派兵攻殺英國平民一樣是不可容忍的。

當此之時,領事先生萬萬不可新增事端,我恐此事一旦訴諸報端,局勢會一發不可收拾!」

這是威脅嗎?反正在其後的談判中,英方根本沒有再提英軍傷亡這事,而是聚焦點於愛伏生、麥高雲一案的司法所有權上。

由於中國政|府已經拿到人,又表現出不屈服於任何壓力的行為,一旦談判破裂,以那位難纏的少帥的做法,一定會毫不猶豫地進行公審,這將使英國的臉面丟盡,其駐華公使、駐上海總領事、租界工信局的英國官員受到強烈指責的,甚至為此而丟官罷爵亦有可能。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既附和著中國人的強烈要求、又適時體現出大英帝國的尊嚴並挽回面子,讓他們絞盡腦汁。

就是美、法、日等國,也擔心此風一開,中國獨立審判外國人便成慣例,也強烈地要求組成一個司法委員會,共同審理。

他們提出,至少是為了他們的面子,也需要有外國法官參與審判。至於審判的結果,其實倒並不重要了。

張漢卿也不為己甚,因為只要租界存在一天,這個就是司法無法公正的前提,至於審判同樣也在其次了。

雙方都是要面子,也給各國的人民一個交待,如此而已。

為了儘快在法理上解決五卅事件,張漢卿在取得英國放棄漢口、九江兩租界的前提下也做出退步,同意雙方共同審判。外國的代表三人:英國人委任的香|港首席法官高魯爵士、美國人安排的菲律賓高等法院法官詹姆森、日本廣島上訴法院首席法官須賀喜三郎。

中方代表三人,由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的林森為首,雙方共6名法官成立審判委員會。

儘管中外法官人數各半,但由於是在中國的主場,這使得從晚清以來中國第一次以強盛的姿態站起來,中國也第一次從正面挑戰著列強的在華特權,意義深遠。不管最終「審判」的結果如何,奉系領導下的中國已經改寫了歷史。

「號外,號外,上海高等法院要在上海灘公審英國人!」

「中國政|府要收回列強在中國的領事裁判權!」

「五卅事件罪魁禍首能否伏法,億萬國民拭目以待!」

滿大街的報童揮舞著緊急加印的報紙讓這個消息風一樣傳遞到埠內灘外、大江南北黃河上下,給沉睡的國人一陣清醒的涼風,讓他們能夠有機會抬頭看一下風向,享受這種清涼。

民意如潮,民聲沸騰,從各大城市反饋回來的消息迅速成為歐美政要們研判中國未來局勢的重要參考。只是不管怎麼說,大英帝國的官員第一次被殖民地的政|府審問,這樣真的好嗎?

所以英國政|府不出意外地對這種說法予以嚴厲駁斥,但是這份聲明對張漢卿來說卻是那麼蒼白無力。

是啊,經歷了「五卅慘案」的渲泄,人民政|府對手中的力量越來越滿意,也越來越強硬了。日不落帝國又怎麼樣?天高皇帝遠,也在我的家門口逞凶,還以為現在的民國政|府是滿清那會兒嗎?

高壓政策對華確定是無效了,這點已經得到過證實。在高姿態地表示了自己的「意見」之後,英國政|府私下裡派出中間人向民國政|府尋求妥協的辦法。即既要里子,又要面子。

原本親近英美的直系大員們雖然現在權力被嚴重削弱,但私下裡還有影響權,難免因為曾經的感情為他們說話。

國民黨本就與英美涉華勢力有不清不楚的關係,當然不願意看到人民黨及其政|府在外交上給國人掙臉。儘管可能在民族大義上,他們中的許多人還不像後來寶島里的那一撮人那樣喪失良知,但是如果張漢卿此役打了個漂亮的阻擊,勢必在國人心中的影響力又上了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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