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6章 人民戰爭論(2/2)
屆時將實行國民經濟軍事化、平時經濟戰時化,糧食、服裝、燃料等重要物資,平時就要大量儲備,並應把發行銀行置於中|央權利之下,力爭戰爭物資自給,擴大軍備工業,做好長期戰爭的準備。
皿煮製度在戰爭時是不適用的,乾綱獨斷、臨機處置才是王道。
國防軍是抵禦外侮的重要力量,要建立獨裁式的戰爭指揮體制,以具備卓越的才能、堅強的品格、充沛的精力、敏銳的觀察力等優良素質的人為統帥(張漢卿:我說的不是我!)。
由其來加強國民和軍隊「在種族基礎上」的民族團結,考察與戰爭有關的各項方針政策,指導戰爭全局等,並領導由陸、海、空軍、宣傳、軍事技術、經濟、政治領域裡的奇才所組成的國防參謀部來貫徹其思想意志。
中|央軍委、國防部關於軍隊之集中、糧餉器械之運搬儲藏等事宜,平昔須為一切必要之處置。俾一旦臨事,常備兵能完全利用,以作第一線之軍隊。
人民戰爭的宗旨,乃在於發動全體國民,平時即擁有保家衛國的理念,並經受一定的軍事教育。這樣,在戰事倉促時方能夠儘快應徵入伍並在短期內接受並完成軍事訓練的任務,成為合格的兵員。
就在這一時刻,由蔣百里起草、張漢卿批准的《義務兵役制草案》正式出台。
此草案亦是一種教育方案,它的主體宗旨是示強與警戒:實行此方案的責任者,義屬於全體國民。其民治方面遠較軍人方面為重,可以稱之為武人之文化、文人之武化。不但讓全體國民有一個健康的身體,還能從小樹立起軍事意識,擺脫束縛中國數千年之久的儒家弱兵思想。
這個草案使得寓兵於民,全民皆兵不再是一句空話。有了完整的徵兵體系,使召之能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成為可能。
《義務兵役制草案》規定了全體適齡健全的國民都有義務參加各種軍事組織:20歲到25歲為常備役,即武裝部隊,正式稱呼為中國人民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自25歲至35歲為後備役,稱為「預備役部隊」;自35歲至45歲為守備役,稱為「民兵」。
各省、市、縣級政|府機構設立人民武裝部,由黨的同級委員會管理,作為本地區招募新兵及國防動員之機構。各人武部之正、副官長,皆由退役軍官充任,負責本地區預備役及民兵人員之組織。
武裝部隊由軍委管理,列入國家軍事財政項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交為地方管理,其中預備役部隊的軍官,都由轉業、退役軍官充任;民兵則由基層鄉村組織,主要由退役官兵就近管理。
因為軍人的待遇遠超同期各業,中華民國更規定了退役軍人的安置辦法----可以免費接受高層級的中等職業再教育、或擔任地方公職,使軍人社會地位得到極大增強。可想而知草案實施後社會上踴躍參軍之風將居高不下,兵員素質的極大改善立等可期。
中華民國的常備役、預備役、武裝警察部隊,均為防衛國家之獨立、攻擊敵人之侵略而設。戰爭非由於防衛,則是一大罪惡,政|府竭盡調處手段,而相對國家不受調處,或調處不諧,至不得已而宣戰,則此種戰爭始可謂為防衛的戰爭。
這一草案,凝聚了張漢卿對國家戰略的思考,也使時任國防部長的蔣百里感受到少帥對國家的前瞻性建設思想。這一「人民戰爭」的構想與其後提出的國防戰略,一起構成了張漢卿軍事思想的主體部分,影響著中國新一代軍人。
對「人民戰爭」這一提法,無論是老奉系還是人民黨系或是歸順系,都是非常贊同的。但是對於中國仍處於戰爭威脅之中這一點,人民軍內部均有不同看法。絕大多數的高層都認為國家已經統一,外患已基本消除,政|府應該致力於發展民生。
只有張漢卿、蔣百里等人無比堅銳地指出:「中日關於關東州、台灣的問題遲早要發生一場大戰,亞洲的政治、地理環境使得這一決定亞洲領導權的中日之戰迫在眉睫」。
對此一說法,即使是張作霖也不以為然。畢竟,沒有經歷過抗日戰爭的老奉系人物們是真的想不到,正史上日本人真的敢冒天下之大不韙,放膽與中國一戰!
望著黨內高層不解的目光,張漢卿反問道:「處在東北心臟的關東州對我國的國防戰略造成怎樣的影響和被動局面?諸位認為日本人會將關東州乖乖地交給我們嗎?在亞洲,在目前,還有比我國更好的還能夠吸引日本人眼光的地方嗎?」?